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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送别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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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

成都城外。

漫步在城南外的江边,两岸分布着规模不一的织锦作坊,人们在江水中濯锦,远远看去灿如云霞,蔚为壮观。

“兴霸,你打算如何去巴郡。”刘璋询问道,今天甘宁前往巴郡,他出城送别。

甘宁答道:“禀明公,某打算先往牛鞞,沿沱江顺流而下,至江阳,再沿江水而下,抵达江州,逆流行至宕渠水,招合旧日部曲。”

刘璋点了点头,益州水陆通达,马车再快也快不过水路,就算是到了现代,水路都是第一大运输路线,甘宁选择的路线自当是以水路为先。

两人并排又走了一会,甘宁停下脚步,拱手道:“明公,已经出城两里了,送到这里某不胜荣宠,再送某只怕舍不得走了。”

刘璋露出微笑,送的是有些远了,他点点头表示同意:“也罢,就送到这里吧。”

他伸出手,将路边的柳条折下一条,递给甘宁:“兴霸,早日归来。”

“我在成都等你。”

甘宁接过柳枝,拱手告辞道:“明公放心,某一定快去快回。”

言罢,甘宁和甘九两人上马,飞驰而去。

看着两人的的身影越来越小,刘璋这才收回目光,他打量起路边的垂柳,有不少处有折断的痕迹。

折柳相送。

一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柳枝便被赋予了离别送行的作用。

最出名的当属灞桥送别,古籍《三辅黄图》记载:“灞桥在长安城东,跨水作桥,汉人送客至此桥,折柳赠别。”

因为折柳相送盛行,在送别最集中的灞桥,附近低矮的柳树条都被随手折光,以至于身高不够都折不到柳枝。

坐上马车,刘璋招呼一声庞阙:“子满,回城吧。”

“驾。”庞阙喊了一声,甩动马缰绳,开始回城。

刘璋将视线拉远,成都城如同一头洪荒巨兽趴俯在地上,自从秦并巴蜀以后,筑造成都城。被派遣来的蜀郡太守李冰集南北水工技术之大成,修建都江堰,从根本上解决了成都平原的防洪问题。

成都城从此历经两千余年,城址没有移动过,城名没有改过。

在汉武帝经略西南时,一跃成为西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中平五年的时候,他父亲刘焉刚到益州的时候,将州治移到绵竹,只是因为初来乍到,没有绝对的把握占据成都城这座历史悠久的都市,索性移治绵竹,招抚东州人,积蓄实力。

等到初平二年,刘焉击败犍为太守任岐与从事贾龙,对益州有了绝对的控制权,后来将州治移回成都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说起来,自从秦朝修建成都城后,成都城便固定了样式。直到武帝时期,以成都为中心,开发西南夷。大量官吏、军队来到成都。旧成都城已不适宜需要。

武帝元鼎二年,方才下令重筑成都城。重筑之城,将秦时小城、大城全部包括在内,又主要向北、向东拓扩。所谓“都门二九,四百余闾。两江珥其市,九桥带其流”。

现在刘璋就正在经过万里桥,再经过江桥,经成都江桥门,便可入城。

少顷,刘璋一行人到达了城中,骑行在汉代的成都城里,市肆、民居、宅邸规划井然,鳞次栉比。

道路尤为宽广,修建平整,纵使是刘璋所用的四马并行的轺车,行在这路上也是安稳无比。

刘璋饶有兴趣的打量着这安定和祥和的古风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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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府中的刘璋,抬头看了下天上太阳的位置,午时尚未到。

闲来无事,刘璋想了想,向别院走去。

走在院外,院内有小孩子发出铃铛般的笑声,以及几声叮咚清泉般的女声,在炎炎夏日里、给人一种甘冽的感觉。

小孩是他的儿子刘循,至于女声,他大概猜到是谁了,刘璋推开门,一个宫装少妇正在同一个小孩蹴鞠,那球是内部填有丝绵,外表用麻绳和绢搓成的绳子捆成球形。

见到来人,吴苋收拾了下因蹴鞠而褶皱的衣服,施礼道:“妾身见过使君。”

四岁的刘循看到父亲,张开双手,蹒跚着步伐,向刘璋奔来,边跑边高兴的喊着:“阿爹。”

刘璋一把抱起自家这个粉雕玉琢的便宜儿子,转过头对着吴苋点点头,示意道:“嫂嫂不必客气,和过去一样,叫我季玉就行。”

“不敢,使君初临益州,以威重为先。”吴苋推脱了,如果是过去,她自是喊一声季玉,可昨日刘璋杀伐李达的事,让她意识到这位季玉叔叔,已然是益州的州牧了,威重无比,回话之间头吴苋微微向右撇去。

就算吴苋偏着头,刘璋还是一眼就看到吴苋右脸上,有着五道通红的指印,纵使擦了多少脂粉,这等艳红的印记也是遮挡不住。

吴苋,历史上的蜀汉穆皇后,蜀汉车骑将军吴懿的妹子,因为董扶那个神棍称她有大贵之相,被他父亲刘焉相中,嫁给了自己的兄长刘瑁,只是跟着自己的兄长刘瑁可贵不起来,得等到刘备来到益州,嫁给了刘备,他这嫂嫂才贵起来了。

就现在的情形看,跟着他兄长刘瑁,不仅没有大贵起来,还受到了刘瑁的家暴,让刘璋对刘瑁多了一重鄙夷,内战内行,外战外行,收拾自己人算什么本事。

想着最近多亏这位吴苋照顾刘循,同时看到吴苋脸上五道分明的指印,刘璋不由有些惋惜,开口道谢:“最近府中事多,我没多少时间顾看阿循,多劳嫂嫂照顾了。”

“我那兄长,近来有些痴癫,行事令人迷惑,许是过阵子会好些,嫂嫂要不就在阿循的别院暂居,莫去招惹他。”

“诺。”吴苋眼神黯淡的应了一声,她知道刘璋的意思,刘瑁因为益州牧的事最近在气头上,对身边的人非打即骂,躲着点好,但就这件事她不好多说什么,刘瑁毕竟是她的夫君。

她扯开了话题:“听说使君前几日在市集上回护了一名小娘,还送了她一匹蜀锦。”

“是有这事。”传的挺快的,刘璋点头应下。

“使君可是有意这位小娘,按蜀地风俗,蜀锦向来当做定亲之物。”吴苋询问道,长兄如父,现在刘璋就刘瑁一个哥哥,她这个做嫂嫂的,少不得要为这位当使君的寡居叔叔相一位弟媳:“要是使君同意,妾身可以找中人做媒。”

刘璋脑海里浮起那位黄小娘的样貌,模样是挺不错的,但就看上去,只怕十五十六的样子,前世的记忆开始作祟,他立即摇了摇头,矢口否认:“没有,没有,那位黄小娘太小了。”

在前世,黄小娘那般年纪只怕还是在读高中,刘璋可不敢有什么妄想,或者说他感觉想想都是犯罪。

“太小了。”吴苋露出了疑问,随机脱口而出:“使君是喜欢大一些,成熟点的?”

话刚说出口,吴苋就觉得不合适,不由脸色绯红,低眉顺目了起来。

看着低头的吴苋,让刘璋想起了一句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吴苋抬头欲解释一两句,但看到刘璋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的脸蛋,脸色不由更加绯红,又低下头去了。

‘该死。’刘璋腹诽道,他可没有别的意思,刚刚看向吴苋,就如同在旅游时看到一朵瑰奇的花,多瞟了两眼而已,但加上刚刚的对话,就显的他不怀好意。

院内的气氛瞬时有些尴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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