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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西幻冒险文中的路人甲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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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维斯穿过结着霜花的树林,这片树林已经从最初的单一的沙棘树拓展到六七个树种,有高大的杨树,低矮的梭梭树,会结出甜蜜果实的沙枣树……这些树被划分在不同区域,即使在凛冽的寒冬也向阳生长,蓬勃着激昂的生命力。

就像他喜欢的姑娘一样,无论处于什么环境都能随遇而安,从不抱怨,并且尽己所能改善恶劣的外部环境。

这样一想,他周身冷冽的气息都消融了一些,踏过小道上叶间流泻下的碎光,艾维斯推开了院门,凯茜正满头大汗的收起了细剑。

“艾维斯,你回来了!正好饭也好了,洗洗手快去吃吧。”

霍格对着艾维斯点了点头,因着上次的意外,现在凯茜身旁总是有一人陪着她。

“好呀。”艾维斯跟在她身后走进了屋子。

可巧艾布纳正从楼上下来,看着走在一起的两人,他先是意味深长的笑了笑,脑子里已经自动播放起可爱的曾孙的画面了,接着他举着手里的初版“月光水”献宝。

“小凯茜,你看看你最近风吹日晒的,这小脸蛋都有些起皮了。瞅瞅,这是我特意研制的魔药,专门养护肌肤,保管你用了小脸就跟那剥了外皮的冰果一般,光滑水润!”

“真的么!”凯茜的眼里是抑制不住的惊喜,就没有哪个女人能抵制住护肤品的诱惑,她的嘴角咧的都能看见后槽牙了。

“谢谢老师,你真是世界上最好、最贴心的老师了……”她小嘴跟抹了蜜似的把艾布纳哄的头脑发懵,接着她便一溜烟地跑进了房间,门后还传来了她欢欣的嗓音。

“为了不辜负老师的一片心意我现在就试试!”

艾维斯目瞪口呆,他满脸怀疑的看着艾布纳手中的玻璃瓶,实在不明白这不起眼的小玩意怎么会让平日里还算稳重的女孩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艾布纳晃了晃瓶中的透明液体,别有意味的说道:“俗话说,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得先抓住他的胃,哄得一位女士的垂青先哄得她的欢欣。”

“而这,这就是哄得女士们欢心的利器,无论这位女士的年龄大小,她们对美的追求是永恒的。”

看见艾维斯还是一脸惊疑的样子,他冷哼一声去厨房帮忙盛粥去了,就自家这雏崽还有的学呢,想当初他也是摔了不少跟头才摸索出一套讨心上人欢心的秘诀。

市面上流传的什么《赢得淑女欢心的108式》简直狗屁不通,什么要绅士,要体贴,要克制,不妄举,他当年就是太绅士才会被人横插一脚,心怡的意中人都被拐跑了。

也就是这小子运气好,这极荒之地没啥子竞争者,不然就他这爱在心中有口难开的样子,精心侍弄的鲜花迟早被人连盆给端了。

艾维斯的怀疑在饭桌上被凯茜殷勤的样子给彻底打消了,他瞅了瞅爷爷碗里那满满当当的配菜,又看了看自己碗里的清汤寡水,突然觉得自己掌握了拿捏心上人的密钥。

后来他致力于研发各种护肤魔药,尤其每次一惹得妻子生气就绞尽脑汁配置一款新功能的护肤魔药赔礼道歉,比如滋润脸部的,嫩滑手部的,保养颈脖的,甚至还有专门养护脚面的……

因此,每次一有新的护肤魔药问世,上流贵族们就知道这位惧内的大魔法师一定是又惹得娇妻生气了,那些小姐贵妇们一边聊着八卦,一边暗自祈祷艾维斯多惹几次妻子生气,这样她们就有更多新功能的魔药用了。

再后来,在凯茜的启发下,艾维斯的研究方向已经不再局限于护肤品了,很多有着神奇功能的化妆品也被研发了出来,比如能隐匿气息的唇彩,有定位功能的珍珠耳饰,能淡化面容样貌的面霜……

尽管艾维斯是第一个达到圣者境界的冰系魔法师,但后世人还是更喜欢挖掘这位圣者和他妻子之间的桃色传闻,尤其是一位圣者因为惧内而研发出这些女性适用的魔法药品,简直是直戳那些充满窥伺欲的人的心巴,嘤嘤嘤,这也太好嗑了吧。

这些都是后话,现下艾维斯正跟艾布纳一起探讨如何处理沙部落的事。

两人一致觉得,先兵后礼,只有亮亮拳头,先把这群野蛮人打趴下,才能跟他们好好沟通。

而且参与谋划并且伤害了凯茜的人必须交给他们处理。

艾维斯恨不得先剥皮而后快。

于是在第一场冬雪之后,艾布纳带着艾维斯找上了沙部落的大门,二话不说先跟沙部落的首领干了一架,打赢之后,两人才有空打量起这住在山洞深处的部落。

部落里基本上都是青壮年,鲜见老人和幼儿,逼问了一番才知道因为冬天粮食匮乏,那些残缺病弱者以及老人和孩子都是这些青壮年的储备粮,沙部落往年就是靠着残食同类才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寒冬。

至于伤害了凯茜的那个豹族混血早就在半个月前的冬季大狩猎中葬身巨蜥口中了。

沙部落首领也在那次狩猎中受伤,所以才会这么容易被两人打败。

艾布纳看着眼前这群跟野兽无二的混血种,心中仿若有冷风穿过,他们食自己的长辈、幼子竟觉得习以为常!

果然贫瘠的土壤上根本长不出爱的花朵!

这群挣扎求生的混血种在这片混乱之地陷入诡异的怪圈,无人教导,肆意生长,吃同类,亦或被同类吃,一切就这么平静的上演着。

离开时,艾布纳发动了珍藏已久的禁咒卷轴,将这个充满野蛮杀戮的洞口彻底掩埋。

与这么一群尚未开化的混血种为邻实在太危险了。

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

一旦他们略有疏忽,受到伤害的就是他们的珍宝。

危险,还是要扼杀在摇篮里。

回去后,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只是第二年极荒之地出现了一个拾荒小分队专门捡拾被驱逐遗弃的混血种。

他们一部分被送到了风部落,一部分被留在了魔法分会外面的树林里。

渐渐的,这片树林越来越大,里面居住的混血种越来越多,有一天混血种们在建房子时不小心挖掘到了地下水,于是这里有了一个美丽的湖泊。

再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种植树木的行动中,这片不毛之地也变成了一片充满生机的绿洲,混血种把这片绿洲取名为仙女湖,为了纪念已经远行的凯茜小姐。

是的,在俩人孩子五岁的时候,艾维斯带着凯茜游历大陆去了,这时候原书剧情已经结束一年了,大陆上的整体局势相对和平。

两人一起去最北边的冰原探访了冰熊部落,领略了绚烂的极光;

然后向东拜访了矮人部落,品尝矮人的美酒,并且请他们帮凯茜打造了一把名为“风吟”的长剑;

避世的精灵族他们也去瞧了瞧,虽然进不去精灵之森的内部,但他们也在外围游玩了一番,还和居住在流光花中的妖精族交了朋友,得到了妖精的祝福后,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就是在一个布满星斗的夜晚悄然而至。

为了养胎,两人终于回到阔别已久的极荒之地,他们的大儿子已经从一个奶嘟嘟的矮冬瓜长成了翩翩少年郎,艾布纳把他教育的很好。

因为一直用水晶球联络,在经过乍见的陌生后,一家人很快熟悉起来。

虽然外出十年,但是他们一直用骨骸鸟传递消息,他们的后人还根据先祖的这些信件编撰了一本《艾维斯&凯茜游记》,后世人意图通过这些瑰丽而又温暖的文字窥探几千年的地理环境和人文风貌。

这一世,受天资所限,凯茜最终止步于高级魔法师,因此她也先一步离开了艾维斯。

失去妻子后,艾维斯闭关了三年,最终突破了圣者境界,但随之他的身影便不知所踪。

只是在境野荒原,四下无人的美景处多了一位寂寥的老者,他的妻子生前最爱探寻美景,斯人已逝,他便带着她的眼睛一起领略这些少有人踏入的禁区风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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