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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暗恋,多变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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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有青春的烦恼,成长有成长的烦恼。

当一个人开始晚睡。

没有人聊天。

只是刷着感同身受的文字。

心里想的是:

一个爱而不得的人,

乱糟糟的现实生活,

慢慢老去的父母,

一天天老去的自己……

小时候真好。

挨着床倒头就睡,一觉能睡到天亮。

没有多少噩梦,

没有多少惆怅,

没有多少思念的人,

也没有躺在床上就掉下来的眼泪。

江李二人离去,班干会还在继续,班规、纪律值日表,很快确定。

这时,班上一位女生王启红吃完饭回来,走到讲台没站稳,一个踉跄,就要摔倒下去。

“当……”

饭碗摔在地上,一边发出闷响,一边滚向另一边。

王启红却没有摔倒在讲台上。

洪星罗微笑着抱住了她。

她的脸颊羞得通红,半张侧脸深深印在脑海。

路上碰到了,总是偏过头,从侧面走过去。

错过了之后,再回头看。

多年之后,和闺蜜聊天,谈及念书时的心上人。

她说最喜欢的是男孩的“侧脸”。

闺蜜笑问,是那个男孩正脸不好看吗?

她笑笑不说话,

很久,

才突然冒出一句:

余光千百遍,从来没敢看上一眼正脸。

然后,

她眼红了。

暗恋很苦,像秋季校园的风,听着很好,吹起来却满是燥热,于是秋去冬来,喜欢深埋。

暗恋都是大笨蛋。

不要暗恋,有感觉就冲,虽然失败很狼狈。

但真正的喜欢,真的就是这样吗?

真正的喜欢哪敢碰。

那个背影出现在食堂的时候,当时,陆静媛真的以为那个背影就是一辈子了。

是的,人群中,她余光一瞥,就看到了他,就知道一定是他。

她用目光一寸一寸亲吻那道身影的脊背,小心翼翼。

青春的暗恋,远远的瞧着,偷偷看他的背影,侧脸,远处的身形。

唯独不敢与他正面对视。

因为喜欢,所以低到尘埃里。

暗恋的时候,很甜,可以后它却要唤起无数个夜晚的眼泪。

或许,一哭就会默默哭十年。

在这快餐爱情的时代,唯有暗恋,单纯炙热如岩浆。

洪星罗看到角落里默默小口吃饭的陆静媛,心中微微有些发痛。

大概,只有读书的时候才会这样吧,入了社会,就不一样了。

自己整天和别人眉来又眼去。

而,有的人却在偷看自己。

洪星罗停下脚步,紧紧盯着陆静媛。

只一个眼神,便足以让心海掠过飓风。

洪星罗自嘲一笑,自己才回来一天,都干了些什么事!

这一天,漫长得像一年。

看着那个男生再次在自己对面坐下,她还是会再次脸红。

感觉自己好狼狈。

虽然自己没有问,对方没有言,没有明确拒绝。

但是已经看出了结果,还是放不下。

陶思思、庄晓娟问她是不是喜欢这个男生,自己什么都没说。

她们接下来的话,却一刀一刀插在她心上。

是啊!

他和江曦梅和李浅忆打得火热。

课间操,他还和一个齐刘海女生在操场漫步。

再看自己,这么肥,这么胖,拿什么去和她们比。

陆静媛心里很难过。

她的心里空落落的,重来没有的感觉。

从来没有那么狼狈过。

他到底哪里吸引人?

是被他干净、自信、痞坏的气质吸引吗?

陆静媛不知道!

怎么会这样!

情不知所起,或许是某个瞬间灿烂的笑容。

从来没这么狼狈过,感觉自己就像个小丑。

心里在流泪,但他坐过来,却又有一种充实感、安全感。

全世界的黑暗都包围着她,现在他的出现,照亮了整个世界。

她好想把自己内心的话,一股脑都说出来。

本来她是这样想的,可,现在她怂了。

说出来,要是他生气了,怎么办?

到时候再求他不要生气?

跟他当最好的朋友?

怕是连现在这样坐在一起吃饭,也不可能了吧!

她在心里大喊:陆静媛,你就是……就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笨蛋。

做一个胆小鬼吧,失败很狼狈。

食堂二人对坐,他们的心思早已不在饭菜上。

“嘿嘿,你咋一个人在吃吗?”

“吃这么久的吗?”

“猪都没你能吃!”

“陶思思她们呢?”

“喔,还有剩菜没吃完,是给我留的吗?”

“咋不说话?”

“又低着头!”

“为什么不敢看我?”

“你好像有心思?”

“小圆圈?”

……

洪星罗笑嘻嘻地自己伸手把那份没有动过的粉蒸肉拉过来,一筷子一筷子夹着吃。

面上虽然嬉皮笑脸,洪星罗心里却有些犯难。

喜不喜欢真的一眼就能看出来,深情无法假装!

可是,真正的喜欢到底是什么?

洪星罗还没有意识到,自己随心所欲的行为,追求潇洒自在,却如同一个芳心纵火犯,到处火灾。

别的男生很少会靠近女生,每次都是很远的看着喜欢的人。

然后被那个人发现。

喜欢,又为什么要站这么远。

青春的年纪,都不敢靠近对方,怕对方生气。

各种各样的丰富心理,造成一次次遗憾,一次次错过,一次次误会。

等时过境迁,却永远再也回不去过往。

彼此,早已天各一方。

有的人喜欢很直白地表达出来,表现出来自己的喜欢。

如果真正被拒绝,会慢慢淡掉这份喜欢,不给予回应,会让自己很焦虑。

性格使然,不害怕失去,才会不害怕被拒绝,也是爱自己胜过爱别人。

暗恋最终变成执念,忘不记,放不下,是记忆中的那个人,是青春的伤痛。

爱一个人到骨子里,就像得到新的鞋子,爱惜得不得了,舍不得碰。

其实,喜欢不一定就要表白。

与其什么不留遗憾,表白后被拒,还不如就一直默默喜欢,就好了。

起码,还能一直美好的幻想可能和那个人在一起的场景。

洪星罗突然有些释怀,自己之于陆静媛,或许带去了很多困扰。

其实,就现在这种状态,不也很好吗?

何必一定要追求一个清清白白,清清楚楚。

人生在世,被人喜欢也是一种幸福。

爱意无人思,暗恋,刻骨铭心。

终究是个成年人,可惜自己再也不能体验这种感觉了!

那日,阳光正好,你更好。

得不到回应,真的很残酷。

曾经,站在五楼往下望操场,一眼就能找到她,看了那么久的人,始终没有回头看他一眼。

甚至,她的走路频率,她的脚步声,一听就知道是她。

她低头学习的那个角度,历历在目。

熟悉的白色帆布鞋,熟悉的娟秀字体。

课间操场上碰面,在走廊上的等待,下课只为了看一眼,老师叫她的名字自己比她先抬头。

阳光下橘黄色的发丝,温柔甜腻的笑声,一张张满是人名的纸张。

作业本、试卷、练习册,不小心挨在一起的名字,都是一次次小小的悸动。

一起三年,没有一张正经的合照,唯一的一张毕业照,满是柔光。

死去的记忆,甜蜜中带着一丝苦涩,重新袭上洪星罗心头,正中心脏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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