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二次重审引起争议,七叶一枝花集结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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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八月二十九,午后榕城区衙门二审开庭。
来为杨家助阵听审的有:刘曼,宋迟雨,唐诗琴,周妮可,鲁烟婷,江上月,杨柳,连蕊儿。
这场官司得多谢刘曼,是她想起了同学连蕊儿(人称“尖刀嘴”)。连蕊儿出生于书香门第,世代讼师,家庭背景在省城赫赫有名,请她出山帮忙翻案是最合适的,所以才有了“少女讼师救樵夫”的桥段。
驿站邮差咬定杨景是“盗马贼”,而且还偷马料场的口粮。
知府大人对此也深信不疑,说道:“因为看你杨景粗布衣裳,脚穿单只草鞋的穷酸样,穷了才会铤而走险,笃定一夜暴富,一定是想做发财梦。作案动机是头天晚上潜伏在马料场,伺机而行动,想盗马贩卖。夜晚先偷吃马槽的玉米填饱肚子,是为了盗马后有力奔跑脱身。这就是事实证明杨景盗马的证据。被告杨景,你还有什么可狡辩的?”
连蕊儿代理杨景申诉道:“盗马贩卖这顶帽子扣在杨景头上不合适。我的当事人家住闽北江南水岸,深山老林的茅庐屋子,从十五岁起就是一介樵夫,连拴马的绳子都没碰过,根本不懂骑术,怎么能被安上‘盗马贼’的罪名?这不是‘莫须有’吗?
我们乡下人一向秉公守法,杨景知恩图报,有目共睹,我这里有两张欠条能说明他的人品。
三年前,我的当事人来到榕城卖柴,因闽江水涨,激流澎湃,导致木排全盘打散了,几十担柴随洪水飘走。庆幸他保住了小命,却无奈流浪街头巷尾,没有路费回家。这时有两位好心人联手赞助了他44块铜板,以待做盘缠。当年杨景才十六岁,就知恩相报,写下两份欠条,每份以22块银元来还,立据为证。
我们当时认为这位男孩只是儿戏,只是一个十六岁少年的冲动。就在今年三月,杨景不食言,真把欠条上的数字还清。请问知府大人,在我们这样的一个省城几百万人口当中,谁能做得到如此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样凭良心做事的少年,怎么会有盗马的行为呢?
我们可以嘲讽乡下樵夫粗布衣裳,衣衫褴褛,脚登破草鞋郎。那是因勤俭持家有道德!樵夫顾不上人力车,用肩膀挑虾油和咸鱼干去码头搭船。想不到码头岗亭公职一帮人,思想行为肮脏,在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时,胆敢公开扣押百姓货物,扣押货物充公也就罢了,竟然私下分赃货物独吞。紧接着进了班房又再次抢劫我的当事人身上的钱财!台江码头岗亭关卡,本是为民保安护航的,却出现公职人员知法犯法,犯我大清律令!这是严重的失职和腐败的现象,必须严惩!并且退还赃物和银元!
然而衙门府上没有这么做,反而纵容他们嚣张,才导致我当事人身无分文,流浪街头,才酿成今天这场致命案的缘故,不是吗?
杨景从小家教甚好,他的母亲李可娥是一个非常有爱心、非常善良的母亲。为了在省钱能够找到大儿子的下落,她带着幼儿幼女,在沙滩上搭起竹棚。三块石头一口锅,在如此穷困潦倒之下,她还要去救助街头那些聋哑残疾儿童,还有智力障碍的高龄孕妇。这些弱势群体去到沙滩的帐篷外,杨景母亲都会打一口稀饭给他们吃。他母亲的善举,感动到连弱智儿童都会亲切地叫李可娥“妈妈”。请问有这样子的母亲教育下的儿女?他们会是你们想象中的‘盗马贼’吗?
我曾经特意到千里之外,去探访过杨景大山里头住的茅草屋,简单到再无法简单了,也就是别人说的‘家徒四壁’。而我当事人杨景的草堂没有板壁,家境贫寒让人心寒,穷得一无所有的情况下,还在村里租个门面,租门面干嘛呢?这里有几张照片,可以证明‘一碗感恩粥’的善举事实。每天早晨十斤大米下锅,村寨孤苦伶仃、饥寒交迫的、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残疾儿童都可以免费吃。
善待这些弱势群体的举动,这是杨景上山砍柴买米,凭一己之力的善举。请问,一个十八岁的少年还要抚养父母、弟弟妹妹,有如此仗义疏财的孝子,难道还不能受到我们省城市民和大老爷们的敬佩吗?”
连蕊儿说到这里有一些哽咽,然后调整了一下情绪,平息过后继续辩护道: “今天的大清时代,人人生而平等。而富人不扶贫,官员不为民,也枉然天意!
对此‘盗马贼’一案,请大人宽容待人,网开一面。以恩德天下,善待品行端正的农家弟子吧!”
知府大人听了连蕊儿的一番振振有词的陈述,也听傻眼了,居然忘了自己是判官。一时也忘了对策反驳,只好草草休庭。
高喊“退堂”。
退出衙门外,当着七叶一枝花众姐妹的面,刘曼伸出大拇指夸连蕊儿:“才女力挽狂澜,讼师救我樵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