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角法则(十一)第1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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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法则(十一):视角有领域、角度、广度、深度、维度等各方面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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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视角法则,其实只有一个法则,那就是:一切皆是视角。其他内容都是对这句话的阐释和解析。比如,视角法则(十一)就是一例。
我们对各种人、事、物之所以有不同的看法,在于我们有各种不同的视角,这些不同的视角,总体上来说,可以归纳为领域、角度、广度、深度和维度等各方面的不同。
首先是领域,不同领域的视角之间差异非常大。比如同样以“人”为研究对象,生理学、心理学、病理学、社会学、文化学等等不同的学术领域,其研究的视角差异巨大。
然后是角度。角度是视角的本有内涵属性。不仅非超越性的视角具有一定的角度,即使是究竟超越的视角,也同样具有其独特的智慧角度。角度的存在通常意味着局限的存在,但这一点并不绝对。当通过视角学训练将自己的视角提升到究竟超越的智慧性视角时,局限就会被彻底打破,不断趋向无限。视角之角度,在广义上涵括了领域、广度、深度和维度等,同时在狭义上与之并列。
然后是广度。广度与领域相关,但也有差别。比如,宏观领域广度会比较广,细分领域的广度就会相对小一些,但都属于同一个领域。当然,广度也是可以跨领域的,比如某一学术视角同时横跨生理学和心理学两大领域。
然后是深度。深度同样与领域有关,一般指在某个领域所达到的深度。有的时候,当深度过深的时候,可能就会进入新的领域。比如研究物质运动规律,从宏观进入微观不断深入的时候,就会进入一个与宏观领域完全不同的微观领域。
还有一个是维度。比如从二维平面视角进入三维立体视角,就进入了新的维度。从局限性视角进入超越性视角,同样是进入了新的维度。
人们在交流时,相互理解的前提,在于双方视角的领域、角度、广度、深度和维度这五个方面的“重合度”。重合度高,相互理解的可能性就比较大。重合度低,相互理解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一般来说,双方交流的内容属于同一领域是交流的基本前提。如果领域都不同,就无法交流。在交流内容属于同一领域的前提下,再看彼此视角在角度、广度、深度以及维度上的重合度。
需要注意的是,重合度过高或者过低,都不利于交流。交流的过程其实是不同的视角相互碰撞、激发、扩展的过程。重合度过高,代表彼此虽然都很认同对方的观点,但通过交流进行相互学习的意义就会比较小。重合度过低,则缺乏交流的基础,难以达成共识,同样难以达到通过交流相互学习的意义。
当然,这一点是因人而异的。如果一个人能够始终保持“空杯”的心态,那么就可以更好地学习不同视角带来的知识、观点和智慧。
同时,领域是无限的,角度、广度、深度和维度也是无限的,即使一个人愿意保持“空杯”的心态,假如没有任何基础,也是难以学习的。就像给小学生讲微积分一样,再怎么讲他也听不懂。虽然笔者已经一把年纪了,对于微积分也同样听不懂。世界就是如此地奇妙,微积分的世界,对于笔者来说,相当于另一个宇宙里的世界。
以前人们常说,隔行如隔山,不同的行业即是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领域即是不同的世界。看似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但其实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世界。而所有不同的世界,都对应着不同的视角。
视角是无限的,不同领域、角度、广度、深度、维度的视角,呈现出了不同领域、角度、广度、深度、维度的世界。对于同一个生命来说,不可能穷尽所有领域、角度、广度、深度和维度的世界,即使历经亿万年也无法做到。
但智者亦有智者的“通达之道”,这“通达之道”是什么呢?下面将选择一些非常优秀的有代表性的文化并结合视角学的思想进行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