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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你总要学会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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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季节至,天整日阴沉,雨水连绵,空气中满是湿热的潮气。

因为这学期的期末考试安排相对比较紧凑,所以七月初,林清浅就放了暑假。

放假前一天,楚宜又向她发出了想带她去自家民宿做客的邀约,可林清浅说,她得问问靳北笙,才能做决定。楚宜听了,十分识趣的没再多问,她知道肯定没戏。

假期的到来,对林清浅来说,又是新一轮忙碌的开始。

新的大佬进修班,每周两节的一对一外语课……纷纷接踵而至,除却自我提升外,公司的工作也越来越多的压到了她肩上。

因为她年纪小,工作经验不足,所以在工作时经常感觉到茫然,被轻视更是常事,她已经习惯了凡事多讲究一个忍字,只要能把事情做好,项目搞定,她怎样都无所谓。

靳北笙也开始陆陆续续的带她出席各种各样的局,试图让她捡起她父亲曾经积累的人脉,但这也并非易事。

好在有靳北笙坐镇撑腰,倒也没人敢对她太过不敬。

……

难得遇上一个晴天,晚上,林清浅和靳北笙从酒局上出来,等车时,她还在小声和靳北笙吐槽刚刚坐在他们旁边的那个什么万总。

说他一把年纪了也不检点,猥琐的眼神一直落在旁边坐着的易总的年轻秘书身上,还一直灌人家酒。

小姑娘一看就刚入社会不久,满脸的单纯,都喝吐了也不会拒绝,要不是她看不过去让郑宇出面,把小姑娘送回了家,鬼知道今晚会发生什么。

靳北笙把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在她肩上:“万总猥琐,孟总也不是好人,你口中那个比你还要大好几岁的小姑娘,也不是什么刚进社会不久的大学生,光今年我就在各类应酬场合见过她不止一次,每一次,她都比今天还要放的开。”

“你什么意思?”

“有时候看人不能只靠眼睛去判断,也不能用自己的思维去评判一个人的好坏,人是复杂有参差的,就像一个班里有第一名就一定会有最后一名,但第一名未必是最聪明的,最后一名也未必是笨的,所以不要随便去给一个人下定义。

他们的所有行为都一定有他们自己认为对的意义和想谋求的价值,擅自改变一个人的行为轨迹,也可能会帮倒忙,给她带来更大的麻烦。”

“你是说她是自愿的?不可能吧!她万一是身不由己被强迫的呢?”林清浅像发现了一件大秘密似的,捂住了嘴,朝他靠了靠:“你说,会不会是那个什么孟总拿捏住了她的把柄,让她不得不这么做?”

靳北笙笑笑:“宝贝,你的想象力可真丰富。不管怎样,你今晚也算是做了件好事。”

车在他们面前停下,司机下车帮他们拉开了车门,靳北笙伸手护着林清浅的发顶,让她先上了车,然后自己紧随其后。

坐在车里,林清浅想了想问道:“她会遇见更大的麻烦吗?”

“不知道,不关我们的事。”

“你是不是也很讨厌那个万总和孟总?”

靳北笙转头看她:“我讨厌今天在座的,除你之外的所有人。”

林清浅拢了拢披在肩上的外套,耸了下肩:“对不起,我都差点忘了,你是平等的讨厌每个人类。”

还没等到家,车窗外就下起了雨。

林清浅看着顺着车窗玻璃不断滑落的雨水,和窗外雨中的霓虹闪烁,她莫名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想要逃跑的冲动。

她发现她已经开始在不情愿中,渐渐理解了靳北笙平等讨厌每个人的理由。

她真的很不喜欢身上沾染上烟酒气和各种奇怪的香水味,那些酒桌上的虚伪欢笑也吵得她头疼。

她开始有些憧憬起了明年的留学生活。

但又觉得多少有些对不起靳北笙,因为她一走,她的很多工作就要落在靳北笙肩上了,这也就意味着,他要更加被浸染在他讨厌的人类堆里,沾染上他不喜欢的俗世味道。

她和靳北笙就像是两个被宿命推着走的小可怜虫,但不同的是,从没提过自己最初梦想的靳北笙,早已对这样的生活习以为常。

而她不是,她必须逼着自己忍耐,然后学着他的样子,习惯待在这种虚假的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大染缸里,努力出淤泥而不染,

靳北笙的手掌落在她发顶上,满是爱怜地摸了下她的头:“累了?”

林清浅嗯了一声,她趁着等红绿灯的空档,起身弯腰朝他跨了过去,坐在了他腿上。

靳北笙熟练地护住她,张开胳膊,由着她扑进自己怀里,脸埋在他胸膛上。

他有一下没一下的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抚哄着,他低头亲了下她的发顶,轻叹了一声,温柔低语:“宝贝,你总要学会长大,不然怎么独当一面,怎么离开我啊?”

他其实很想听林清浅说一句不会离开,可她只沉浸在他身上未被浸染的干净好闻的焚香味里,享受着他所带来的安全感,根本无暇留意靳北笙藏在眼底的失落。

雨中一路堵车,车停在家门口时,林清浅已经窝在他怀里被他哄睡了。

司机下车,撑开了黑色的雨伞在车门外等候,靳北笙从一旁的座位上拿起自己的西装外套,细细裹住怀里的小朋友,在确认她不会吹到风后,这才打开车门,抱着她下了车,司机撑着伞送他们走到了楼门口。

回到家,靳北笙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在了床上,刚脱掉她的高跟鞋,就听林清浅哼唧了一声,随后睁开了眼睛,声音软软的叫他:“北笙哥。”

“我在。”靳北笙把她的高跟鞋整齐的摆在床边。

林清浅看着他笑道:“你好像人工智能啊。”

“什么?”靳北笙一下没反应过来。

“就是叫你一声,你就会回答的那种。”

“那你可能还需要一个宝葫芦。”

靳北笙在床边坐下,侧身,伸手轻拢了下她额间的碎发:“《西游记》里,有一集讲得是有一只宝葫芦的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绑了唐僧,孙悟空去救他师父,银角大王拿着宝葫芦对抗他,问,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林清浅被他逗笑了。

靳北笙捏了下她的耳廓:“我不知道自己记得对不对,但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个宝葫芦。上面还镶嵌了很多宝石,一看就是个宝物。”

林清浅抱着被子翻了个身:“我小时候不敢看《西游记》,因为里面的妖怪大多都长得可丑了,尤其是盘丝洞那集,里面有个蜈蚣精,衣服一脱,人家是八块腹肌,他是一身眼睛,可吓人了。”

“我以为你会喜欢偷袈裟的黑熊精呢。”

“为什么?”

“因为他是只熊啊,你不就喜欢小熊吗?”

林清浅笑笑:“拜托,虽然都是熊,但我也是挑的好吗?我喜欢长得可爱漂亮的小熊,我是颜控。”

安静了片刻,林清浅叫他:“靳北笙。”

“嗯?”

“你下周忙吗?如果不忙的话,我们一起出去玩吧!随便走走也好。”

靳北笙轻推了下眼镜:“我二十五号要出国,可能要到下个月才能回来。你想和我一起去吗?”

林清浅放开了抓着他胳膊的手,失望的叹息了一声:“不要,你去吧,记得早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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