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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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平和太子刘据进入甘泉宫多时,门外其十二名结义弟兄,可谓是翘首以盼。
方才他们看李广利完好无损的出了宫门,心中愈发忐忑,唯恐任平糟了不测。
这些结义弟兄,如此担心任平,多数都不是出于情谊,只因为他们现在和任平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任平完蛋了,他们哪里还有好果子吃。
“公子!你可出来了,直教俺好等啊!”
“九弟!你没事就好!”
“咱们九弟是有功之臣,他能有什么事?我方才和你们说了,你们还不相信,如今怎么样?瞧见我所言不虚了吧?”
不管这些结义弟兄出于何种目的,今任平出了宫门,见他们围上来,心中还是颇受感动的。
正当任平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从其身后传来了嘈杂的脚步声。
任平顺势回头望去,来者乃是金日磾。
其见到任平后,两者对视一眼,相互微微额首,紧接着金日磾从怀中拿出绢布圣旨,任平见此,连忙双手举接。
圣旨之上,没什么新意,不过就是把方才汉武帝殿中对任平的口谕,汇集成了书面文字,方便任平持着其,到朔方郡沃野县上任。
这道圣旨来得这么急,显然汉武帝是一刻也不想在长安看见任平。
对此任平很是理解,没有哪个皇帝,喜欢见到帮助自己儿子“造反”的将领,留在京都的。
金日磾交给任平圣旨后,并未多言,自顾自的便带人离去了。
两者擦肩而过,任平眼尖,瞥到了其腰间悬挂的太子符节,皇帝符节。
显然金日磾此行,不是为了给任平送圣旨,接管山下那几万大军,才是他的主要差事。
经过金日磾这么一打岔,一众结义兄弟,皆没了言语。
他们不说话,便轮到任平说了。
“各位弟兄,陛下有旨,命我去朔方郡沃野县屯兵,尔等皆是有功之臣,我先前已然向太子殿下禀告过了,想必各位弟兄留守京都,皆会有个好前程,今日一别,不知何时你我弟兄再相见,还望诸君珍重。”
任平言罢,翻身上马,奔行下山。
一旁的罗愣娃,没有半点犹疑,也策马跟了过去。
“愣娃!你怎地跟过来了?不等太子殿下封赏了?”
任平见罗愣娃跟了上来,心中自然高兴,其表面却还是要嘴硬两句的。
“公子去哪,愣娃便随公子去哪!”
罗愣娃闻言,憨厚一笑。
“叫九弟!”
任平见罗愣娃笑了,他也跟着笑了起来。
为了避免此时与金日磾相遇,造成不必要的误会,任平带着罗愣娃赶到山下后,特意从小路往长安进发。
按理说他身上有皇帝的圣旨,彪猛校尉的印信也是现成,若是他想,完全可以不回长安,直奔朔方郡沃野县。
可任平的家还在长安,虽然心里上,其对他们没什么感情,但自己此时毕竟是他们名义上的小儿子。
且此次巫蛊之祸中,他老爹也算够意思了,连北军虎符都交给了任平,今朝他这事算是告一段落了,他老爹一家子的性命也保住了,但要想再重掌军权,却是难了。
故而不管于情于理,于公于私,任平都觉得,自己应当先行回一趟长安任府,报个平安再说。
他这所作所为,便是被武帝所知,也挑不出什么理来。
汉以孝治天下,任平父母尚在,纵有皇命在身,远游也不能不让他告别父母啊!
泾水之上,碧波涛涛,两岸绿树成荫,鸟鸣不断。
与来时不同,虽然归去只有任平和罗愣娃两人,其却没有半点失意之态,心情反而大好,浑身轻松。
一旁的罗愣娃见此,心中不由得对自家公子愈发佩服。
以己度人,罗愣娃自问,换了是他,说不得也要伤心好一阵子呢!
自从太子刘据跟着任平夜行出了长安后,如侯和石德便着手,解除了城中百姓的武装。
好在如此,要不然指不定等到汉武帝回朝后,见到那些,心中又该生出什么疑虑。
当然这些都不在任平的考虑范围内,没了那些百姓武装后的好处,就是他进城不需要通禀了,长安城又恢复了往日的秩序。
说来也巧,任平进城之时,正好遇到了有同样目的得贰师将军李广利。
“呸!”
两者对视一眼,李广利冷哼一声,端坐马上,朝着任平所在方向,吐了一口痰后,率先进了城。
罗愣娃见其对自家公子,这般无礼,本来想要拎着铁棍,上前教训他一番的,好在被任平及时阻拦,方才没有节外生枝。
李广利在任平眼中,已然是将死之人了,其哪里会和他多作计较。
“任将军!如何不见殿下?”
任平大胜的消息,此时已然传到了长安城,他和李广利同回长安城,石德,如侯,乃至后宫的皇后卫子夫,都得到了消息。
只不过卫子夫不方便亲自出面,只能让石德,如侯代为询问。
“两位放心,风波已定,太子和陛下于宫中叙话,不日便会同归。
在下急着回家,便不久留了。”
任平言罢对着如侯和石德拱了拱手,两者虽然一肚子疑问,却不好阻拦,只得心不甘情不愿的拱手回礼。
“老爷!夫人!小公子回来了!”
任平刚刚敲响了自家的大门,里面的下人一见是他,连忙奔跑而回,高声报喜。
任平见此,深吸一口气,左右看了看,虽然这里是他的家,但其对于周遭一切,十分陌生。
将手中缰绳,交给府上下人,任平顺着青砖路,才走了一小半,刚过第一个院门,便瞧见其老爹任安,带着一大家人迎了过来。
老爹任安,本是走得最急最快的,但等其看见任平时,反而停住了脚步。
“爹!娘!孩儿回来了!”
任平见此,主动迎了上去,跪地磕头,向其问安。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吾儿这几日消瘦了许多,一定在外吃了不少苦吧?”
老爹任安对于任平的问安没有什么表示,其身旁的自家夫人,任平的娘亲周氏,却是忍不住了。
她一把拉起任平,嘴上唠叨的同时,眼睛不断上下打量,生怕漏掉在任平身上,可能会出现的伤痕。
“回家还着什么甲?”
“孩儿这就去换!”
虽然任安板着脸,但他言语中的关切之意,在场之人,谁都听得出来。
只有穿过甲胄的人,才知道大热天,穿着一身铁甲,是一件多么难受的事。
“孩子一回来,你就训斥,莫要把吾儿给吓到!”
任平的娘亲,还是一如既往对他十分护持。
“哼!都是你惯的!”
任安的夫人,和他相识于末微,故而家中,少了许多寻常高门大户夫妇间的规矩。
任安言罢后,便自顾自的拂袖离去了。
“甭管伱爹,平儿你不知,你不在的时候,那老头子天天往城防军营跑,就想探听一些关于你的消息。
今儿你回来了,他反倒还摆上谱了。”
任平娘亲一番话,把任平,任平大哥任力,二姐任之舟,皆逗得笑了起来。
“去换身衣服,一会过来,咱们一家人吃个团圆饭!”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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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任平就爱泡热水澡,今朝来了大汉,一直四处奔波,提心吊胆,哪里有这个机会?
如今回了家,他在木桶中一泡就是半个时辰。
泡澡之事自然是好,就是期间有侍女过来,任平闹出了笑话。
正所谓饱暖思淫欲,富贵盼前程。
他正在热水里放松,突然进来两个身罩薄纱,身姿曼妙的妙龄少女,其如何忍受得住?
好在任平还有理智,连忙寻了个由头,打发两名侍女出去,唤罗愣娃来给自己搓背。
看着铜镜中,洗漱完毕,换了一身蓝色宽大汉服的自己,任平只觉得恍如隔世。
汉朝是分餐制,任平到餐厅的时候,一家人早就在此等待说笑了。
“母亲,小弟这两年,长得愈发神俊,这若是让京中的小姐们见了,还不知要迷倒多少呢?”
“你这小妮子,愈发口无遮拦,不过你弟弟早该娶亲了,都怪你爹,带着他整天军营里打滚,方才把如此大事给耽误了。”
“这干吾何事?吾相中的两家,不是你不满意,方才耽搁至如今么?”
听到自家夫人埋怨自己,任安连忙出言辩解。
任平才就坐,便听到催婚一事,也是头皮发麻。
“怎不干你事………”
眼见自家娘亲便要发火,一旁的长子任力,急忙出来打圆场。
“爹娘何必忧心此事,以小弟之作为,给咱家娶个公主,也未可知。”
任力之言,说到了二老的心坎里。
汉朝有律法规定,非“列候”不得迎娶公主,任力如此说,便是觉得他小弟任平以后能封侯。
任家乃是寒门,有如今家业,全靠老爹任安数十载的打拼。
然大家都看得出来,任安投身行伍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弄出大名堂,现在的地位,已然是其顶峰了,想要封侯,恢复昔日家族荣光,却是不可能了。
以往任安也觉得如此,长子没脑子,二女儿守寡多年,只有小聪明,小儿子不学无术,还被弄了个“类霍校尉”的名头,他们任家想要翻身,难度系数不亚于太阳从西边出来。
长子岁数大,娶亲早,妻子也是寒门,二女儿嫁得倒是不错,就是女婿命不长,到了小儿子这里,赶上最近几年,长安时局风声不好,太子不得势,朝局不稳,高门大户,更不愿意结亲有卫家背景的寒门了。
但若是让任安随意再结个寒门,他也是不愿,所在这小儿子任平的婚事,便一拖再拖,二十二三了,还是光棍一条。
每每谈及此事,任安的夫人,总要埋怨他一番。
任安对此,倒也不好太反驳什么。
今日任力之言,却是让二老眼前一亮,尤其是任安,怎么看,自己这个小儿子,都像是明天便要封侯拜相一般。
“爹,娘!孩儿刚领了陛下旨意,命孩儿前往朔方郡沃野县屯兵,无令不得回京。”
任平这盆凉水浇得有些突然,在场众人,直接被其给浇蒙了。
唯有第一次以进入家宴餐厅的罗愣娃,没啥想法,依旧是自顾自猛吃猛喝。
“儿呀!这仗咱不都打赢了么?怎地不封赏你,反倒要撵你走呢?”
任安没说话,其夫人却忍不住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一听任平要去边疆苦寒之地,娘俩相见无期,她瞬间便急切起来。
其说话间,涕泪横流。
任平之母周氏这么一哭,任平赶紧起身离席,跪于堂前,上辈子任平父母死得早,没咋体会过亲情,今朝有娘这般关心他,其心里说不出的暖呼呼。
周氏一哭,便是那罗愣娃再神经大条,也知道事情不对,赶紧放下筷子,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老老实实坐等众人训话。
任平的老爹任安,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自家夫人,家里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好儿郎,还要去戍边。
自任平说完这个消息后,其父任安手中酒杯,便没有停下来过,一杯接着一杯,眼看便要喝下一整坛了。
任平最怕这种生离死别的场面,其见此,连忙出言宽慰道。
“爹,娘!大哥!二姐!你们不必为我担忧,我本来就不擅应付京都之事,此番捅了这么一个大篓子,能保住性命已然都是万幸了。
再者孩儿又不是回不来了,或许哪天等陛下气消了,一道圣旨下来,孩儿便可归京了。
再者你们不是想让孩儿封侯么?
北地多匈奴,正好是孩儿建功立业的好机会,你们又何必为我悲伤?
到时候说不定,孩儿还能为你们娶回家一位异域风情的儿媳妇呢!”
任平最后的玩笑话,一下子就把在场的众人给逗笑了。
“混账东西!”
老爹任安,笑骂了任平一句后,便醉醺醺的离席了。
他这一离席,众人反而吃喝得更痛快,任平为了安慰母亲,更是将餐桌搬到了她隔壁。
一顿饭一家人说说笑笑,一直吃到华灯初上,方才作罢。
期间任平饮了不少酒,此时的酒,没经过蒸馏,纯粮食发酵,喝起来有点像后世的米酒,酸酸甜甜的,有时还会带一些糟粕。
喝得时候,宛如饮料,不觉得如何,可这一出房屋,见了风,酒劲儿立马便上来了。
被罗愣娃搀扶着,任平晃晃悠悠的回了自家房间。
二人一进房间,当即被吓了一跳。
房间内的灯火,早就被府中侍女点亮,其父任安,此时就坐在房中,他面前书案上,还摆放着一个箱子。
不论是谁,刚喝了酒,发现自己老爹,坐在自己房中等自己,两眼直勾勾的望着,心中多多少少都会有些七上八下,任平也不例外。
在见到他爹之后,其身上的酒劲儿,立马散了个七七八八。
“爹!”
“愣娃!你先出去!”
“诺!”
待到罗愣娃将房门带上后,老爹任安,一抬手将面前的箱子拎了起来。
“这是?”
“自己打开看!”
汉代三种甲,最受将领亲赖的莫过于皮甲了。
上好的皮甲,防御力不下于铁甲,青铜甲,利刃劈砍绝难破开它的防御,减震能力倒是和其他两种甲一样的差。
皮甲最大的优点,便是轻便。
防御力相同,灵活性却比青铜甲,铁甲,提高了不是一点半点。
只不过上好的皮甲,都要刷不少于11道的特殊大漆。
这种大漆,不管是在哪朝哪代,产出都有限,是真正的奢侈品,稀罕物。
此时任平打开箱子,里面便有一件,至少刷了11道大漆的皮甲,看其中的光亮程度,显然日常保养的非常好,补漆都很及时。
“爹,这……”
任平自然明白他老爹的意思,但是这礼物未免有些过于贵重了,他却是一时间,不敢接受。
“朔方那个鬼地方,老子又不是没去过,此时节白天酷热,夜晚冰凉,最是难受。
你穿这身皮甲,白日里面罩个内衬,可解酷热,晚上巡查时,多披几件大衣,风寒什么的保准进不来。
来!穿上试试!”
老爹任安说着话,双手抚摸着皮甲,满脸温柔。
“爹!这皮甲还是留给你穿吧!京中未必就用不上。”
“让你穿,你就穿!在长安,若是真要死,穿什么甲,也挡不住!”
老爹任安一句话,直接把任平给噎住了,其实在拗不过,便在其父的帮衬下,将皮甲穿上了。
“不错!你这身量,和老子我年轻时一模一样。
小子,到了北边别逞能,什么封不封侯的,都是扯蛋,活着回来最重要,别让老子白发人送黑发人。”
老爹任安,左右看了看身穿皮甲的任平,拍了拍他的肩膀,叮嘱一句后,便自行推开房门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