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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他们真的全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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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嵇康三人脱下裤子的时候,我就全明白了。原来,他们不是比剑,而是比溅,比的是谁能把尿溅到五米外的书上。

抱歉,是我听错了。不过,我也承认,五米这个距离,确实有很高的挑战性。

“一、二、三,开始!”随着嵇康一声令下,三条浊黄的水柱喷涌而出,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在地上溅起朵朵水花。我和路小鸡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片刻后,嵇康三人几乎是同时甩了甩,残留的液体滴了下来,溅在他们的脚拇指上,看来是没有水了。

“走,去看看,是谁溅到了。”三人穿上裤子,上前观看水花的情况,我和路小鸡也去凑热闹。很明显,只有嵇康溅到了,阮籍、王戎两人都没有达标。

路小鸡从地上捡起一本没有水花的书,疑惑地问道:“师兄,这上面有几个字,我不认得。这是本什么书,需要滋一滋。”

我看了一眼封面,念道:“《罢黜百家论》,作者董仲舒。”

正当路小鸡十分好奇,准备翻开书看一看,王戎却一把打掉他手中书,说道:“这书有毒,不能看,只能滋。”

我很惊诧,耳边这时传来嵇康疯狂的笑声。“哈哈哈,这把又是我赢了,你们都老了,不行了。”

旁边的阮籍死死盯着地上,一脸的失望,嘴里喃喃自语。

“前年迎风滋两丈,今日无风十四尺。这是为什么?难道,难道我真的老了吗?”

说着说着,一行清泪就从阮籍脸上滑了下来。这大概就是中年人的悲哀吧。

路小鸡十分不解,在我耳边低声问道:“滋不到就滋不到呗,怎么他还哭了。”

我摇摇头,没有回答。以我当时有限的认知水平,根本不知道他们在搞什么。

“喂,你们一声不吭,想去哪?愿赌服输,快给钱!”嵇康两手分别抓住阮籍、王戎两人的衣服,不让走。两人无奈,只好从腰包里掏出钱,递给嵇康。

哦,他们比溅还来钱的,玩的还不小。幸好我没有参加,要是输了钱,岂不是心痛死我。

等等,我都忘了。我这个身体条件怎么可以参加这种比赛,难道用屁股滋吗?老实说,长这么大,我还没见过自己的水管是什么样子。因为长在背后确实是看不到。

他们这种说脱就脱的风格,实在让我有点受不了。若是被他们发现了我身体的畸形,我这张脸该往哪放。

一股天然的自卑感流入心中。这让我不自觉地抓紧裤子,生怕不小心脱落了。

路小鸡却对比溅大赛有着浓厚的兴趣,详细地向王戎问了赌注有多大。果然,当天晚上,路小鸡就找我拿了一些钱,说要参加比溅。看来他很有信心。

后来,过了一段时间,路小鸡也参加了他们的比溅。而我,依旧是婉拒了他们的邀请,只是当一名旁观者。

接下来,路小鸡的表现惊呆了所有人。

只见一股强劲的水柱横空出世,像高压水枪般,打在董仲舒写的那本《罢黜百家论》上,打得那本书往后翻了几番。书的封面都被水柱打穿了。

顿时,全场鸦雀无声。面对这惊艳一枪,嵇康三人全都低下头,自愧不如。

在我看来,路小鸡主要胜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他从小就勤修我们咸鱼宗的物转星移功法,丹田之气淳厚无比。

另一个就是他年轻,正是生机勃勃的时候。刚开始的时候,我一看见路小鸡的小鸡倔强地向上翘起的那一刻,就知道他们必败,果然不出所料。

自从出现路小鸡这种碾压型的选手后,嵇康他们再也不提比溅的事。再比溅,那就是属于犯贱了。

阮籍的病和嵇康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又各有千秋。阮籍很狂傲,他不但看不起别人,有时候连自己都看不起。

听说,阮籍年轻时曾登广武城,观楚、汉古战场,慨叹:“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到了喝醉酒的时候,阮籍也会指着自己的鼻子大骂,“吾乃匹夫而已,志大而才疏。”

说完,阮籍通常就会抱着小蛋痛哭流涕,有时是抱着大树。

有一次,大家在一起喝得很开心,聊得也很开心。阮籍突然就站了起来,用手指着我们,转了一圈,说道:“有句话我忍很久了。实不相瞒,在座的我们,都是垃圾。”

说完,阮籍就脱光衣服,跑出去唱歌、跳舞。那时,刚入竹林帮的我和路小鸡都是吓一跳,不知所措。

但是,嵇康三人却若无其事,继续喝酒、吃肉,看来他们早就见怪不怪了。当我以为,阮籍只是在酒后会发神经病。事实却告诉我,我错了。

有一次,天降滂沱大雨。阮籍当天并没有喝酒,但他被小蛋吸引住了。小蛋正在泥坑中快乐地蹦跶,泥水四溅。我发现阮籍有点异样。口水从他的嘴角边淌了下来。

白格尔曾经说过,人要是喜欢一件事,是藏不住的。

下一秒,阮籍再一次脱光了衣服,冲出去,跳入泥坑中,和小蛋一起蹦跶。雨一直下,他们一直踩,一直玩。那泥坑都被他们玩大了。

也许是玩累了,阮籍和小蛋都躺在泥坑边上,不停地喘气。两个全是都是白晃晃一片,全身都是泥,分不清哪个是人,哪个是猪。

突然,阮籍疯了一般,拉着小蛋的耳朵,一同跑回来,在屋里木柜找出画纸,说是要给我们表演现场作画。然后,我们就看见阮籍抱着小蛋,在画纸上来回打滚。

我在一旁,看着有点心疼。这可是上好的藤纸啊,还没开剪呢,就留下一纸稀泥。

然而,画完后的阮籍却抱着小蛋大哭,声称这是他有生以来,画的最好的一幅画,一定要好好保存,留给子孙后代,做个念想。

几天后,阮籍真的把这副泥画,小心翼翼地裱起来,就挂在我们一起吃饭的木屋里。阮籍告诉我,这个就叫做艺术。

这副画只要有时间的沉淀,传到后世,必定是价值连城。我仰望着泥画,感觉我也会创造这种艺术品。

你以为,以上这些就是阮籍发癫的上限了吗?没有!嵇康曾经说过,阮籍发癫永没有上限。

那一天,又是滂沱大雨,而且还伴随着耀眼的雷电。不巧的是,阮籍喝酒了。

他喝得满脸通红,正在抨击当今的司马家族,嘴里骂骂咧咧的。可能是骂得不是很过瘾,阮籍突然跑出去,指着天空,仰头大骂。

此时,雷电一道接着一道,形成连绵不绝的电网,闪耀着强光,照亮了整片天空。隆隆的雷声大响,就像是几十万人一起放屁一样,震人心魄。

我们大声呼喊,让阮籍回来。可阮籍根本听不进去,还找了一棵树,往上爬。我们呆若木鸡,顿时安静下来了。

看着树上的阮籍,我心里冒汗了。我倒不是怕他摔下来,而是担心天上的雷一波带走他。当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早知道不怕就好了。

就当阮籍爬到树顶时,一道闪电很有默契地劈下来。那一瞬间,我们就看见阮籍全身发光。接着,一个身上带火的男人,从树上笔直坠落。

我们大喊一声,急忙冲出去,把阮籍抬了回来,轻轻地放在大竹棚里。

被雷劈的阮籍并没有死,还有呼吸,只是全身冒烟,胡子和头发都烧焦了。黑乎乎的一条,很像是烤焦的全羊。

而且,幸好地下是软绵绵的泥。要不,阮籍不被电死,也摔成了脑震荡了。我摸了摸阮籍,他全身发烫,就像是刚从微波炉里拿出来的。

“抢救!上嘴!”我向路小鸡说道。他很有经验。接下来,我们就看见,路小鸡用力地吮吸着阮籍,连痰都吸出来了。

“啊!”阮仙发出一声尖叫,捂住自己的眼睛。那场面确实有点恶心。

过了一会,阮籍剧烈地咳嗽起来,吐出一圈又一圈的黑灰。谢天谢地,他总算醒了。

这次雷劈事件后,阮籍原先那头乌黑的直发,就变成卷发。我们也有了警惕性。一到雷雨大作之时,又恰逢阮籍喝醉了,我们就死死把他按在地上。

“阮兄,不要再去挑战老天爷的权威了,再这样下去,你会被玩死的。”我当时是这么劝他的。路小鸡更是二话不说,直接一屁股坐在他脸上,让阮籍动弹不得。

相对嵇康和阮籍而言,王戎算是有脑子的人,没那么疯狂。他只是有点变态而已,仅仅是一点点。

王戎喜欢拔腋毛。他妈的,王戎不但拔自己的,还拔别人的。我和路小鸡毕竟是涉世未深,对社会的复杂性缺乏一定的认知。

我们上云台山后没多久,王戎就提议,由他出资,好好款待我和路小鸡两个新伙伴。那天晚上,酒菜果然够硬,上好的十五年竹叶酒,地道的烤全羊。

我和路小鸡是豁出去了,死命地往肚子里塞酒菜。顺序是先塞肉,后灌酒。学过物理知识的都知道,在有限的容器里,先放固体再倒液体,才是最科学的方法。

开吃之前,我就叮嘱过路小鸡多次,在宴席上一定要少说多吃,实在吞不下,就起身晃一晃腰。你若和这帮门阀士族客气,就是对我们的侮辱。

当我举起酒杯,确认竹叶酒只能停留在喉咙附近,已经无法下沉了,我才停箸。

当然,毫无疑问,我和路小鸡都是喝得酩酊大醉。这竹叶酒的后劲实在太大了。迷糊中,我彷佛看见王戎就在我身旁,扒开我的双手,轻轻地解开我的上衣。

“水,王兄,我口渴。”

“没事,很快就好了。”王戎明显答非所问。我就感觉到腋下阵阵发疼。

“王兄,我好像掉毛了,有点疼。”

“快了,快了。”我当时全身发软,神智不清,只好任他摆布,在阵痛中酣睡过去。当我和路小鸡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才发现我们腋下的毛全被扒光了,一根不剩。

“师兄,我们昨晚是遇到劫匪了吗?”路小鸡看着有点红肿的腋下,疑惑地问道。

“你胡说,世上有哪个劫匪是劫毛的?”我没好气地训他。

“那我们的腋毛怎么会一夜之间就没了呢,不可能是自己掉的吧。”路小鸡说得也有道理。可我当时头疼欲裂,根本想不起发生过什么,也懒得去想。

“没了就没了,腋毛没了你会死吗?再说了,现在这样岂不是挺凉爽的吗。”我对路小鸡说道。我一向善于接受现实。

路小鸡的表情古怪了起来,神神秘秘地低声说道:“师兄,你说会不会是这云台山有脏东西?闹鬼了?”

我当时真的想给路小鸡一个大嘴巴,整天神经兮兮的,没边际地乱想。

“鬼你个头,鬼鬼鬼的,鬼能有人可怕吗?别胡思乱想了,我有空再琢磨琢磨这件事。”我只想睡个回笼觉,便随口一说。

事后,我并没有问其他人,关于腋下掉光毛这事。毕竟,这不是体面的事。就连路小鸡都把这事忘了的时候,我终于解开了腋下之谜。

那天下午,我没事在王戎屋外溜达,就从窗外看见他低头嗅着一束毛,一束短红毛。要是别种颜色的毛,我也就罢了。但是这种短红毛我认得。

因为,这种短红毛,只有路小鸡的腋下才能长出来。真相大白了。

我立刻怒气冲冲打开门,走进去。面对我的质问,王戎坦白了,承认我和路小鸡腋下的毛是他拔的。

“是,是我不对。但是老侠,念在我教你们长颈琵琶的份上,你们原谅我这一回吧。再说了,我也不是针对你们,嵇康、阮籍和我自己的腋毛,我全都拔了。”

说完,王戎还高举双手,露出自己的腋下,表示此言不虚。在王戎断断续续的追悔声中,我才明白,他有恋毛癖,是只迷恋腋毛的那种恋毛癖。拔下来是为了时常闻一闻。

王戎恳请我原谅他,并帮他瞒着路小鸡。我能怎么办?只能选择原谅了。反正,毛都被拔下来,又长不回去了。

其实,拔腋毛这事对我来说,侮辱性并不强,真正让我对王戎有点受不了的是他另一个爱好——扣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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