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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拿命换来一顶冕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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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激烈搏斗后,我也是累得不行,身上有三处剑伤,鲜血还在流。肥皂见状,赶紧用布帮我包扎好伤口。

“师傅,这六件尸体怎么办?”问话的正是我的好徒弟——二饼。

我收的这两个徒弟从小就是孤儿,无名无姓,大家都叫他们“喂”。但他们既然拜入我咸鱼宗的门下,我这个师傅的,当然要给他们起个响亮的名字。

当时起名的时候,我正在吃饼,便按入门的顺序,分别叫他们——大饼和二饼。

平时,大饼乖巧懂事,我最喜欢他,常常赏给他铜钱。可是一到真有事的时候,大饼却跑路了,反而是常被我责骂的二饼留下来,和我并肩作战。

珠玉买歌笑,糟糠养贤才。哎,不能怪大饼,只能怪我瞎。

“把他们的尸体搬到门口,摆整齐点。”我思索一番,决定来个空城计。我不知道这帮武士还有没有后援,但我的状况很难继续战斗下去了,只能寄希望于摆尸唬人。

“饿了吧,我去给你们弄点吃的。”肥皂说道。我点点头,激烈的打斗后,我已经饿得手脚发抖。屋里,专毅还在啼哭,但肥皂这时已经顾不上了。

忙碌了一会,肥皂把吃的端了上来。一盆饭、一盘肉、一壶酒,简简单单吃一顿。我和二饼狼吞虎咽,直接用手抓,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正在吃得过瘾的时候,外面又传来马蹄声,我们三个脸色都变了。

“师傅,要不我出去看看。”

我片刻间就释然了,说道:“不用看了,抓紧吃饱一点,好上路。这块肉是你的,这块是肥皂的,剩下的全归我了。”

昨晚没睡好,我现在困得要命,只想倒头就睡,已经拿不动剑了,大不了就是个死,先吃饱再说,别浪费了。想到这里,我直接拿起酒壶,咕噜噜一口气全喝完了。

“快进去看看!”

我刚吃完肉,喝完酒,大门外就传来了声音,这下可能真的是芭比q了。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间感到一点点遗憾。

呸,这辈子真他妈血亏了,死到临头,我还是个处男。

正在我舔干净盘里肉汁的时候,几个武士走进了屋里。我和领头之人一对视,愣住了。我认得他。来的并不是姬僚的人,而是公子光的宾客——沈欠。

沈欠对我揖了揖手,说道:“我奉公子光之命,追杀姬僚的余部,没想到雷先生料敌于先,已击毙了他们。”

这是什么话,什么料敌于先,我要是知道他们会来,早就带着肥皂她们,连夜跑路了。刚才那一战,差点把自己的狗命搭在这里了。

但是,我并没有反驳他,只是举起木盘,说道:“沈欠,你来得慢了,连肉带汤我都吃完了,没你的份了。”

沈欠笑了笑,又和我闲扯了几句,就准备要走。

“等等,你们准备去哪里?”我拦住沈欠,问道。

“回姑苏城,向伍子胥大夫复命。”

“那正好,我们和你一起走。”

“你们?”沈欠看着抱着专毅的肥皂,有点疑惑。

“忘了和你介绍了,这位是阿诸的妻子——肥皂。”

沈欠立刻就明白了我的意思,向肥皂长揖后,便转头对我说道:“沈欠考虑不周,望雷先生见谅。”

姬僚虽然已死,但忠于他的武士还不少。我担心他们再来找阿诸的妻儿复仇,这里肯定是不能呆了。在沈欠一行的护卫下,我和肥皂四人向姑苏城进发。

我坐在颠簸的马车上,居然睡着了。

把肥皂和专毅安置在公子光的府邸后,我便去找伍子胥,问道:“公子光所托之事,阿诸已完成。不知昔日承诺阿诸之约,何时兑现?”

伍子胥当然知道我在问什么,答道:“姬僚虽死,但季札和庆忌都领军在外,大王刚登基不久,根基未牢,此时封阿诸之子为公卿尚早,非福而是祸。”

我细品伍子胥的话,觉得他说得也有道理,便说道:“有劳伍大夫多提醒大王,勿忘了昔日之约。”

“定不敢忘,请先生放心。”

我辞别伍子胥,走在大街上。虽然街上依旧是桃花一朵朵,但我此时已经没有看花的心情,只是纯逛街,心中一片迷茫。

伍子胥说得一点没错,此时的公子光虽然已经成为新的吴国国君。但是,庆忌是姬僚的儿子,勇猛无双,肯定要为父亲报仇。而季札是公子光、姬僚的叔叔,态度不明。

如果庆忌、季札联起手来,公子光自己能不能坐稳国君的位置,那也很难说。还好,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悲观,形势逐渐大好,吴国局势安定下来了。

公子光的另一名刺客——要离,用苦肉计骗取了庆忌的信任,将其刺杀于舟上,其余部向公子光投降。

而季札则公开承认公子光的王位,只是在姬僚的墓前痛哭一场,尽了旧日君臣之礼。

一场内乱终于消失于无形之中。公子光的王位牢固了。

一个月后,公子光终于履行了他的诺言,封阿诸的儿子专毅为上卿。封上卿的那一天,整个姑苏城都轰动了。大家都来围观。

因为,这是吴国历史上,第一次封一个平民的儿子为上卿。这是改变一个家族命运的时刻。

我在人群中,看见面无表情的肥皂抱着专毅,接受公子光的册封。当配有六根珠帘的冕帽带上专毅的头上时,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泉水般往下流。

小子,你可一定要争气一点啊,这可是你父亲拿命给你换来的冕帽。

我突然间觉得有点心累,把鱼肠剑交给我的徒弟二饼,告诉他,把这剑还给肥皂。我不想再带着这把鱼肠剑,怕触物伤情。

没等册封的仪式结束,我离开了人群。

走了没多远,身后的人群发出赞叹声。我知道,吴国最年轻的一位上卿即位了。

我骑着马,漫无目的地离开了姑苏城,离开了这个让我伤心的城市。

在路上,我把我的冕帽扔在地上。我的冕帽虽然一根珠帘也没有,却也是士大夫的标准,但我再也不想带了,还是光着头凉快。

阿诸虽然死了,但是我的人生还要继续。

这个世界,我来都来了,怎么说都要好好活着。

三天后,我上了猪笼山,去看一看师尊。我已经有很久时间没见到他,比任何时候都想他。

我推开破庙的门时,师尊正躺在地上呼呼大睡,身上的道袍已经被他穿到了极致。

准确来说,师尊身上这件,现在都不能称之为衣服,那是几片树皮、几条藤条再加破破烂烂几块布的组合物。

我叹了口气,决定去附近的镇子上,给师尊买点东西。

我出去的时候,不小心把庙门推倒了。幸好,我反应快,在庙门倒地的瞬间,抓住了它。我小心翼翼地把庙门平放在地上,回头看了一眼师尊,他依然在睡,没有被吵醒。

当我背着一大箩筐的东西,再回到庙里的时候,师尊已不在庙里。我放下东西,重新打量着这破庙。

这地方比起以前,更破了,到处可见大大小小的窟窿,现在连门也装不上了。从其中一个破洞望去,师尊正在小溪中沐浴。

通常,师尊是不洗澡的,除非是特殊的日子。我默默细想,哦,原来今天是大暑。的确,这么热的天,师尊再不洗澡,就馊了。

过了一会,师尊看来是沐浴完毕了,正裸身躺在大石块上,等风把他自然晾干。闲着没事,我把师尊的房间清理了一下,让它看起来像是人居住的地方。

良久,师尊晃晃悠悠从外面回来了,看到我和他住的地方,愣了一下。

“阿侠,你来了。”

“是的,师傅。”

师尊很自然地从大箩筐里拿出酒,喝了起来,又翻了翻我买的东西,皱着眉头说道:“好端端的,你给我买衣服干什么,明天你拿去退了吧,去换几坛酒回来。”

我不禁苦笑,说道:“师傅,没事。改天我再给你买酒,咱们现在不差钱,你这衣服确实该换了。”

师尊不再理会我,悠然地喝起酒,喃喃自语:“衣服乃身外之物,可穿可不穿。”

我也打开一坛酒,撕开烧鸡,吃喝起来。我们两个边喝边聊。我便慢慢把阿诸的事告诉了师尊。当听到阿诸死讯的时候,师尊眼中露出一丝悲哀,随即恢复了正常。

“也许,这就是他的宿命吧。”师尊把坛子放下,眼神透过破洞,望着远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宿命么?

“师傅,那我的宿命是什么,我又该何去何从?”

师尊看着我,回答不了我的问题,只是举起酒坛子,和我的坛子碰了一下,说道:“喝酒!”

那一天,我和师尊喝了很多很多的酒。我依稀记得,我们两个到最后一起跳舞,一起抱头痛哭。然后,我的记忆就断片了,喝酒喝太多了。

等我再睁开眼,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我出去解手的时候,看见师尊站在一个小山丘上,望着北方。大风刮过,师尊雪白的屁股露了出来。他还是没有穿我买的衣服。

师尊从外面回来了,他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昨晚,你喝醉了。”

“我知道。”

“你醉后一直在喊三个人的名字。”

“哪三个?”我有点疑惑。

“你喊阿诸十三遍,喊阿青二十三遍。阿青是谁?”呃,我从来没有和师尊讲过阿青的故事,现在依然不打算讲给他听。

“阿青是我认识的一个朋友。”

师尊笑了笑,对我说道:“你该去找她了。”

是啊,我为什么不去找她呢?所以,那一刻起,我决定去找阿青。

和师尊辞别时,我问了一句,“不是喊了三个人吗,还有一个人是谁?”

师尊再次笑了笑,说道:“还有一个叫尘月的姑娘,不过你只喊了一声。”

尘月,不就是和大黄公狗私奔的那只母狗吗。我听了差点笑出声。我居然还忘了不了它。

阿青住的地方离我很远,在越国的天目岭。在前往越国之前,我想了想,好像有件东西没有拿,我的成名武器——长柄粪叉。

如果没记错的话,它应该就在六合城阿诸的旧居中。那天晚上,我来到了阿诸家附近,远远把马栓好,蹑手蹑脚走近土墙,扔了一块板砖进去。

这叫投石问路,师尊教我的。

虽然,肥皂和专毅已经搬到姑苏城,按理屋里应该没人。但是,我曾在这里被姬僚的武士们偷袭,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变态在屋里蹲守,行走江湖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

一会,我又扔了一块板砖进去,听了半天还是没有声响。于是,我便牵着马,掏出钥匙,打开大门进去。

刚进去,昏暗中,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向我扑来,吓得我一跳。啊,是尘月!你为什么不吠几声呢。

尘月这只母狗终于知道回来了。它闻到熟悉的味道,扑上来,抱着我,我也抱着它。

在月光下,我仔细地端详着它。哎,尘月它老了,狗老色衰了,身上的皮毛早已没有昔日的光泽,不再是那只貌美如花的年轻母狗。

“你的狗老公大黄呢?”我问它。

“汪、汪、汪。”它回答了三个字。

我叹了口气,猜想它可能是被大黄抛弃了,才会回来找主人。

可是,你的主人阿诸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我突然抱紧它,心中一片凄凉。

那晚,我抱着尘月,依旧睡在以前的那张老床子上。

只是,很多事已经时过境迁了。

第二天,我买了些东西,喂饱了马和尘月,上路了。

就这样,一人、一马、一狗、一粪叉,走向未知的异乡,去寻找我心目中的爱情。

不知道路上走了多久,问了多少人,又走错了多少次,但终于来到了天目岭的山脚下。天目岭比起我师尊住的那座猪笼山大多了,林更茂密。

这里的山鸡应该很多。我的第一念头居然是这个。

我解开爱马的缰绳,拍了拍它的屁股,说道:“去吧,半耳,你自由了,我需要你的时候会再喊你。”

半耳是我爱马的名字,因为它的右耳断了一半,所以我叫它半耳。我慢慢地往山上走去,尘月紧紧地跟着我。它有点害怕,因为这山上有猿猴。

一路走上去,猿声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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