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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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鼓擂动,旌旗招展,人影攒动,呼喊声,惊天动地。
红袍军一年一度的校场比武,正在进行。
此刻,两位将军纵马狂奔,往来冲杀,武器锋利处包裹了厚厚的粗布,避免伤人。
校场比武是将士们一较高下,晋升台阶的好机会。
乾国建立者为北蛮部落,崇拜英雄,时常聚众比试,凡是技压群雄者,会得到可汗,高级将领,长老们,等等大人物的注意,晋升机会大增,甚至出现过几位勇武过人的猛士,直接被提拔为将军。
北蛮建国后,这种较量的比武形式存留下来。乾军军法明文规定,各军一年一度的校场比武,普通士兵可挑战一军主帅,各级将领,军官,等等。被挑战者不得避战,士兵胜利后,可授予什长或百夫长的军职。
两位将军的比武不涉及升迁,只是单纯比试武艺的高低。大战五十多回合,不分胜负。主将秦安国朗声道“停手,你们两人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彼此欣赏,可以了。下去后,请同僚们喝酒。”
两将军齐声应诺,同收兵器,拨马返回军阵。
秦安国算算时间,比武进行了一个多时辰,都是将军们之间的比试,他声音高挑,喊道“可有士卒挑战将军?”
红袍军与其它各军不同,不存在裙带关系爬上去的将军,能当上将军的都有真才实学,武艺惊人,普通士卒要想挑战,自取其辱。
历年来,从未发生过士卒挑战将军的壮举。
“大将军,我要挑战卫将军,我不善马战,卫将军可愿意与我步战,领教将军的神枪。”袁秀从雄武队,队列中,跨前一步,声音远远传开,震耳欲聋。
秦安国等人震惊,没想到,袁秀真元如此雄厚,这样的人才,的确有资格挑战红袍军第一将,卫霁云。
“袁秀,本将接受你的挑战,你是真刀真枪的打,还是兵器上裹布,点到即止?”卫霁云蹭的一下从座位上起身,活动手腕,嘴角扯出笑容,昨夜早睡,如今,生龙活虎,期待此战打的过瘾。
“校场比武,犹如战场厮杀,真刀真枪,拼个胜负。”袁秀朗声道。
士兵们低声议论,大部分嘲笑袁秀的狂妄。他们中除了刚刚入伍的新兵没有见过卫霁云出手,其余士兵们都见过卫将军的武艺,提起白马银枪,四个字,古阳国将士们,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军中流传着“银枪震荡,血溅满天,尸横遍野,千军退避。”说的正是卫霁云的勇武。
“哈哈,好,好,好,那就好好的杀一场。”卫霁云朗声大笑,随行护卫们将重达三十斤的长枪递上。
卫霁云眼神明亮,活动身体后,单手握住长枪,身形似飞燕,几个跳跃间,落到了校场正中。
袁秀将重达五十多斤的大刀拔出,威风凛凛,身形如电,几个呼吸后,站在了卫霁云对面。
“本将亲自擂鼓,助威。”秦安国接过士卒的鼓槌,敲响战鼓。
咚咚咚声,震击人心,士兵们齐声呐喊助威。
卫霁云热血沸腾,他喜欢被万众瞩目,也找到了当英雄,拯救天下的感觉,但对面的袁秀很平静,冷冷的眼神望过来,像是一头身经百战,见惯了大风大浪的狼王,眼里,心里,只有获胜的信念。
这般冷静,果然不简单,卫霁云收起了最后仅存,为数不多的傲气,变得沉着冷静,像是一头蓄势待发的豹子。
银枪一抖,寒芒闪烁,像是一条银龙从沉睡中苏醒,而它的主人,英俊冷冰冰的男子,蓄力,调动真元,一对眸子紧盯着对手,刺出了第一枪。
呼啸之声如雷鸣,快速如闪电之光,猛烈如滔滔洪水奔卷而来。
袁秀手持大刀,身板挺直,如山岳般屹立不倒,如顽石般坚毅的表情。他抡起大刀,刀锋冷冽,猛力劈下,看这一刀的气势,给人的感觉能劈裂高山。
刀,枪撞击,发出了震耳欲聋之声,并有风暴狂卷四方,离近的士兵们纷纷被吹倒,推搡声,叫声,连绵不绝。
在看校场上的两人,各自退了一步,停住,随后,眼眸都爆发精光,再次冲杀。
“命,最前方观战将士,后退五十丈”秦安国见双方第一次对击,没有试探,没有保留实力,一上来就猛扑猛打,犹如两头凶兽对着宝座发起了你死我活的战斗,不死不休,不胜不退。战斗会越来越激烈,两人万一收不住手,伤及无辜,可就不妙了,想到这里,立即下令。
命令被迅速传达,将士们立即后退。
秦安国的擂鼓动作,越来越快,额头冒出汗水,他体质不佳,有将领上前,要替换他,听见主将说道“能欣赏到如此精彩的战斗,多出汗,多受累,何妨,你不必替我,用心观战,揣摩两人精妙杀招。”
校场之上,两团身影越打越快,招式越来越狠,附近地面留下了纵横交错,不规则的一道道深痕。
突然,袁秀飞身跃起,一刀挥下,真元凝聚,八丈多长的刀影激射冲出,朝下猛劈,卫霁云持枪挺立,枪尖凝聚锋锐之气,朝上一刺。
嘭的一声,惊天动地的响声,震撼人心,烟尘暴起,方圆几十丈伸手不见五指。
等到烟尘散去,众人定眼一看,两人还在战斗,地面留下了一道长十几丈,宽半丈,深五尺的巨坑。
好厉害的刀,劈出这么大的坑,许多人由衷佩服袁秀的刀法。
秦安国累的呼哧带喘,身旁的壮汉被战斗吸引了心神,竟然忘记替换主将。
“你,擂鼓”秦安国喘着粗气,停手,说道。
壮汉还充耳未闻,他此刻已经被难得一见,精彩的战斗勾引了魂魄。
秦安国也不恼,换成别的大将军,早就一巴掌打过去,他将鼓槌塞入壮汉的手中,对方感觉到了有东西碰到手,看了看,才发现主将满头大汗,心思一转,立即跪下,心惊肉跳,请罪“大将军,我该死,该死,竟然忘记替换大将军,请大将军治罪。”
“起来,你何罪之有,难得看见这么激烈的战斗,情有可原,罚你,擂鼓,大声点。”秦安国说完,朝着椅子走去。
壮汉感动的双眼含泪,用力擂鼓。
秦安国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自顾自拿起手巾擦额头上冒出的汗水,随后继续观战,只看了一会,微微摇头,低声道“霁云,你,输了。”
话语落下,十几个呼吸后,袁秀大刀劈出了快速一击,打飞了卫霁云的长枪,刀势未减,继续朝着对方的脖子劈去。
众人惊呼出声,唯独秦安国处变不惊,很平静,根本不担心心腹爱将的生死。
大刀在距离卫霁云脖子二寸距离停住了。
袁秀收刀,心里佩服,对方竟然没有丝毫畏惧,果然是真英雄。
卫霁云凝视袁秀,叹息一声,拱手道“我输了,佩服,佩服。”
观战众人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红袍军第一将,卫将军居然输了,输给了一个新兵,一个刚刚入伍不久的家伙,怎么可能,并且对方只用了八十多招就取胜了。
“好,好,好。”秦安国笑道,双手鼓掌。
士兵们为勇士的获胜呐喊,齐声喊着“好,好,好。”
卫霁云心里不是滋味,这样的荣誉,一直属于自己,却在今天送给了另外一个人,他捡起银枪,头也不回,大步离去。
袁秀很平静的接受众人崇拜的目光,望着卫霁云的身影,心里盘算着对方下一步的举动。
如果他从今以后,努力练武,争取来日比武,将失去的面子,荣誉挣回来,那不愧为光明磊落的汉子。但如果,他怀恨在心,挟私报复,那就是小人,成不了气候。自己可以忍,但他做的过火了,我也不是省油的灯,我的刀,可不是吃素的。
闹大了,天大地大,难道还没有我的容身之地。
卫霁云,我倒要看看,你会怎么选择?
“大家,说说,该给袁秀什么军职?”秦安国起身,众将军起身,以此表达对勇士的尊敬。
乾军传统,凡是士兵挑战将军成功者,授予什长或百夫长的职务,由将士们齐声喊出军职,喊的最响亮,最多的军职,便是赐予勇士的礼物。
“百夫长,百夫长”众人的声音犹如万千雷霆震荡长空。
袁秀气势沉雄,如统帅千军万马的大将军,望着一双双明亮有神的眼睛,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想起了一支心里极其佩服的部队,抗美援朝志愿军。
虽然现在,这支部队还无法和那支最强部队,相提并论,但日后,自己有信心,将红袍军打造成这个世界的天下第一军。
秦安国等将领们感受到了袁秀散发的气势,纷纷心惊,而后佩服。
此人,不是池中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