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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等的猎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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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以为护国天师为拂空教的教主,辅佐陛下,治国。但天师是修炼万年的大妖,是这一任苍妖宫的主人,行使妖王的权利。手下有五位特使,尤平南是其中之一,他性格阴冷,不善言辞,杀人如麻。身边有四位高手护卫,无名无姓,分别用的代号,冬广,暴雪,寒夜,刺冰。尤平南是千年冰蚕化成的人形,护卫的四位高手是它的同族,只是修炼不过百年。尤平南擅长冰风寒焰之术,至今杀了十个秀歌行,其中有两人是组织重点培养的高手。组织得知尤平南前往华州,便下达命令,让我负责诛杀。

我的战力在秀歌行中算中下,正常情况下,我能与尤平南身边的四大高手匹敌,但要想杀尤平南,绝无可能。但此次良机难得。你可知,特等地底石板下到底藏着什么邪物?”路琦雅问道。

注:秀歌行,组织所有拥有秀刀的战士统一称呼,名称的由来,路琦雅级别低,不知。

袁秀据实回答“我半年来,分析各种传言,查阅古籍记载,觉得最大的可能性,是血冥骨。”

路琦雅略微惊讶,她从未告诉过袁秀答案,也没有透漏和答案有关的任何痕迹。

“你真的很聪明,是血冥骨。”

袁秀心里咯噔一下,果然是血冥骨。

民间传说,上古时,涿天平原北部爆发过一场十几万士兵参与的血腥之战,尸体铺满了茫茫平原,乌鸦满天。诡异的是,放眼望去,地面不见丝毫血迹,仿佛被某种力量吸干。答案就在地底深处一具被封印的邪魔,它以血为生,杀了不知多少百姓,激怒神灵,战败被困在牢笼,长眠。

战场上流淌成河的血液,唤醒了邪魔,它大嘴一张,鲸吸牛饮,吞噬鲜活的血液,增力,脱困而出,自称血古魔。

邪魔作乱,高僧不容。

七位修炼高深,有道高僧,联手布阵,借助天地正气,日月精华,斩杀血古魔,却不料它的元神,逃之夭夭,飞入深山老林,找到了一具血冥骨。

血冥骨为冥界鬼王死后的骨骸,因为力量强大,是各大活着鬼王必争之物,冥王担心各大鬼王内讧,将血冥骨打入阳间。

七位高僧施展缩地成寸,还是晚了一步,血古魔元神没入血冥骨中,而后,深藏不出。七僧有心毁掉,却不想血冥骨金刚不坏,不得已,将血冥骨带到华州。

华州为天地正气凝聚之地,高僧们布下阵法,封印血冥骨入地底深处。

时光飞梭,未想到,华州大牢建在血冥骨封印之上。

“尤平南想得到血古魔的元神,为何?”袁秀好奇问道。

路琦雅摊了摊手,这个动作,是像袁秀学的。同时,表情露出的意思好像在说,你问了一个非常愚蠢的问题,智商堪忧。

袁秀微笑摇头,真是自作自受。

身为穿越者,袁秀的言谈举止时不时出现,与当前世界行为准则有异的奇怪言论与行为,路琦雅好奇提问,袁秀不能解释自己是穿越者,被问的无言以对,就用了摊手的动作,配合无声讽刺对方智商的表情,蒙混过关。

没想到,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高,实在是高。

“血古魔的元神藏在血冥骨中,尤平南怎么将它引出来?”袁秀想了想,提出或许能得到答案的问题。

“尤平南有一件厉害的妖器,相等于法宝,可吸出元神。之后,尤平南和四个高手一同镇压元神,将元神锁入妖器内。咱们要做的就是等到两败俱伤后,渔翁得利。组织选择我执行这个任务,是因为,我的隐藏能力在所有秀歌行中数一数二。尤平南一行人从我身边经过时,观察他们的反应,没有发觉我是秀歌行。机会难得。”路琦雅眼里放光,说道。

“这只是美好的设想,万一情况有变,或者尤平南没费多大力气就镇压了元神,咱们去,就是送死。”袁秀凡事都考虑最坏的结果。

“我说过,我自己去,你走。”路琦雅执拗说道。

这个倔女人,笨蛋。袁秀心里骂道。随后认真考虑,自己加入组织后,哪一次执行的任务,不是死中求生。有三次看似简单的任务,危险重重,差点送命。

另外,假如路琦雅战死,组织问起来,自己该如何解释,说路琦雅允许他离开,谁能证明,而组织也许会怀疑,自己当了逃兵。

逃兵处死,组织的铁律。

还有最重要的原因,相处了这么久,习惯了她的一举一动,如果她消失不见,似乎生命中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不论是穿越前的丁建达,此时的袁秀,生命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家人,除此之外,知心朋友,恋人,一个都没有。

爱情,友情是他缺失的。

人,缺什么,便会格外在乎。

就在此时此刻,袁秀才意识到,他对路琦雅可能不仅仅是战友情,而有一丝丝爱情的萌芽,藏在泥土之下。

“我走,谁替你收尸,入土为安,你说,是不是?”袁秀没好气的说道。

路琦雅不回答,美眸中微微的亮从深处发出柔美的光,那是发现了这个世界还有美好的情感,在向自己招手。嘴角扯过转瞬即逝的笑。可惜,袁秀正在思考战术,没发现。如果看见,会被她勾魂夺魄的笑容,迷了心灵。

“对咱们有利的一点是到现在为止,尤平南等人还不知道,二个秀歌行,就在他眼皮底下。我观察了四周的防御,大牢外部,防守严密,内部除了尤平南与四位随行高手外,只有一些武艺高超的人类护卫。

出其不意,猝不及防,是获胜的关键。我的想法是,你现身,诱敌,让敌人以为只有你一人,我吞下藏气丸后,悄悄靠近,等待时机。若成功杀敌后,点燃油库,一把大火毁了这里。”

注:藏气丸,为组织特制药丸,服下后,一天内,可让敌人无法察觉有人悄悄靠近。此药丸珍贵,每个秀歌行三年得一颗,非特殊情况,不得服用。

路琦雅掏出那颗珍贵的藏气丸,划过一道弧线,袁秀接住,放入内衣口袋。

“就按你说的做,如果敌人太厉害,我战死,你就悄悄的退走。我留信一封,收好,将来向组织汇报时,拿出,可证明你不是逃兵。此战凶险,小心。”路琦雅说完,摆好笔墨纸砚,娟秀的小字在纸上游动。

。。。。。。

特等入口,浓浓的血腥味翻滚着溢出,对于刀口舔血的八位老兵,这味道太熟悉,仿佛回到了金戈铁马的战场,浴血冲杀,放眼望去,不见尽头的死尸直到天边。血腥味中夹杂着阴冷的气息也随同扩散,让八人心生不安。

脚步声响起,两个狱卒拎着食盒走了过来,八人中武艺最高的黑脸大汉沉声道“停步,此处是禁地,谁让你们下来的。”

蜡黄脸狱卒笑道“狱卒长知道各位饿了,让我们哥俩送些吃的。”

黑脸大汉算算时间,也到了饭点,上下打量两个狱卒,随同特使大人深入大牢,见过两人。

“打开食盒,菜,酒,汤,你们先尝一口。”黑脸大汉命令道。

“这”蜡黄脸狱卒蹦出一个字后,被对方冷冷的眼神一瞪,吓的将肚子里的话咽回去,乖乖的打开盒盖,当着八人的面,与高大狱卒,你一口,我一口,挨个尝个遍。

黑脸大汉见两人毫无心虚的模样,也无中毒的迹象,还不放心,让身旁的兄弟验毒。

高大狱卒正是袁秀,见对方小心谨慎,心中佩服,也明白了对方为何如此。

这世上有一些毒,用普通的验毒办法是验不出来的。黑脸大汉深知口口相传的验毒办法,太普通,留作最后的手段,求心安。他先是怀疑两个狱卒是不是提前服用了解药。如果假设成立,让两人尝菜,有道是,做贼心虚。黑脸大汉自问火眼金睛。

黑脸大汉的兄弟,仔细验毒后,说道“大哥,放心吧。”

“弟兄们,开饭。”黑脸大汉一声令下,兄弟们,各取碗筷,四周无桌椅,只能站着吃。

袁秀观察,八人吃饭,狼吞虎咽,边吃边警惕四周的风吹草动。

果然是百战余生的精锐,吃饭,睡觉,也时时刻刻不放松。

战场上,瞬息万变,必须任何时候都要绷紧弦。

如果不是敌人,以袁秀的性格,对精英战士,本能产生好感,会把酒言欢,其乐融融。

可惜,是敌人,那只能你死我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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