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小沈知青很跳脱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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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丽美愤愤的盯着门,仿佛要盯出两个窟窿来。
真是的,都是一起下乡的兄弟姊妹,她那么有钱,怎么就不能互相帮助一下,还有木有点G命友情了?
要不是因为,她想多买点好吃的打打牙祭,还想再买些毛线,给建国哥织件毛衣,她才不稀罕问她借钱呢。
又抠门又野蛮,哪里像个城里人了?
初丽美下乡不久,就很会制造机会,浪漫的邂逅了一个回村探亲的军人,他强壮的身体,还有职业,令她着迷。
她想嫁给他,想成为一名威武的军人妻子,想多关心一下她热爱的人,这有错吗?
为什么沈晓溪就不能善解人意一些,多理解理解她?
得亏沉汐不知道她心中所想,不然准得骂她,且骂出个花花草草来。
尼玛,你追男人,还想让姑奶奶给你买单。
好大一张碧莲,这是脑阔儿得进多少水,或者做多少白日梦,才能想到这么一出。
沉汐可不管这个脑子进水的知青想些什么,推送出门,立刻就把她丢在脑后,进了空间。
她把最大的那一朵赤芝拿出来,用刀子把附着的树皮削去,只留一个完美的芝芝。
用水清洗的干干净净,把它切成一片一片的。这费了她不少力气和时间。
然后放进烤箱,耐心的用低温把它们烘干,继续晾凉,再放进牛皮纸袋装好。
忙活完之后,发现时间不早了,快速去冲了一个澡,舒舒服服的滚在大床上睡去。
第二天一早起床,去山上转了一圈,很勤快的割了一筐草交公。
又回家写了一封信,把灵芝,还有从村民那里换来的干蘑菇,木耳包好,准备邮去原主家里。
沉汐紧跑慢赶的,追上了刘大爷的牛车,爬上车子,慢慢悠悠的往镇上晃去。
沉汐在信里嘱咐原主的家里人,都用灵芝煮水喝,或者炖鸡吃,大哥尤其要多喝,对身体好。
又在信里放了二十斤全国通用粮票,同时邮回去一百块钱,其中五十是他们邮过来的。
是的,前两天沉汐又收到了来自沈家的包裹和钱。
麦乳精,龙虾酥,大白兔,两个铁盒装的金鸡饼干。都是在这个年代里,非常高档的零食。
沉汐在信里告诉原主父母,邮回去的一百块,是她立功得到的奖励。
至于灵芝蘑菇什么的,是和老乡淘换的。
而且她在这边吃穿不愁,不用再邮钱邮物品了,如果她需要的话,自然会问家里要。
原主沈晓溪的父亲,在一家有线电厂上班,一个月的工资大约六十三块,母亲是医生,工资四十五块钱。
大哥身体不好,基本上每个月都得吃药,也是很大一笔费用。
还有双方的父母要养,两人每个月都要分别寄出十五块钱,十块钱出去。
他们还要挤出钱来邮给原主,爱女之心可见一斑。
沉汐自己有钱,也不好意思就这样受之无愧,毕竟这不是她的亲生父母。
更何况,原主的心愿是要孝敬父母,她就更不想要这笔钱了。
她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让原主父母欣慰的同时,又不约而同的红了眼眶。
他们可爱的女儿,实在太贴心了。
夜里,沈妈妈靠在丈夫怀里,百感交集,“老沈,当时把溪溪留在我们家,是我最大的福报。
不过,这孩子一向乖巧,虽说也挺活泼,胆子倒是不大,怎么下乡之后,胆子反而大了?
还敢去抓人贩子,幸好没有出事。想一想我就挺害怕的。”
沈爸爸拍着妻子,“孩子总会长大,去了乡下,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解决。肯定和留在我们身边不一样。
我尽量多留意一些,看有没有机会,早点把溪溪办回来,就不用总担心她了。”
沈秋时看着妹妹的来信,稍显稚嫩的笔迹,还是有些进步的。
他捂住隐隐作痛的胸口,轻咳几声,唇角上扬。
乖巧懂事的妹妹,真的长大了,也一如既往的关心着他。
他比沈晓溪大三岁。
那天,妇产科的妈妈把娇娇软软的妹妹,抱回了家。
妈妈对他说,“以后啊,朝阳就有妹妹做伴了,要好好爱护妹妹。”
妈妈以为三岁的他不记事儿。可是他知道,妹妹不是亲生的。
妹妹三岁的时候,妈妈怀孕了,又给他添了一个弟弟。
不过,他还是喜欢妹妹多一些。总是跟在他身后,牵着他的衣襟,白白嫩嫩的,可爱极了。
他拿出信纸,开始给妹妹回信。
沈家人牵挂着的小女儿,这些天并没闲着。
本着发财要趁早的理念,在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到来之前,沉汐又奴役着小统子,找到几棵高龄人参,以及饱满水灵的大灵芝。
她忙忙碌碌的,又烘干两棵人参和几朵灵芝,这才心满意足的收官。
很快就到了十一月中旬,村民们不肯“猫冬”,继续进山伐木打柈子。
所谓柈子,就是老百姓冬天烧的柴火。
大队靠山吃山,冬天打柈子卖给县里和公社的直属单位,算是一项副业。
卖柴火的钱,根据打柈子挣的工分,统一分配给大家。
谁也说不出什么来,这和投机倒把不沾边。
打柈子很辛苦,寒冬腊月也要住在山里。
所以,大家伙儿进山之后,先找地方盖一间木屋子住下,然后慢慢干活。
像沉汐这种不想挣工分的,自然是猫在家里,舒舒服服的过冬天。
大队长可怜这些知青们,也不强求,想跟着进山干活的就去,不去干活的,他也不多管。
毕竟人身安全才是第一保障,他可不想在他们大队里,出现什么不好的事情,比方说,冻死人啦,进山受伤啦,等等。
那样子先进大队,先进村,可就跟他们无缘了。
沉汐猫在空间里琢磨着,想请假回家,最好给村里人留点想头儿,这样她回去呆的时间长一点儿,也不会遭人口舌。
说干就干,沉汐套上了半高腰,防滑防水的雪地靴,把自己捂的严严实实的,去山上邂逅野猪去。
雪地靴是她放在小公寓里的,偶尔下雪时穿一穿。和这边人穿的一种叫“毡嘎达”的靴子很像。
37码的鞋子,原主的脚穿着正好,她就没什么顾忌的穿上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天一夜的蹲守,终于让她在干掉一只落单的傻狍子之后,又遇见一头出来觅食的野猪。
倚仗着主神大人赐予的亿点点力量,沉汐把一把大砍刀挥舞的虎虎生风,又凭借着空间躲闪,把野猪砍到毙命。
“这脏猪可真丑,真臭。”沉汐一边吐槽,一边把野猪掀到自制的土爬犁上,拖着回村。
拖回村里的野猪,让几个冰天雪地还溜出来打陀螺的娃儿们看见了,立刻引来了一大串人围观。
“什么,真的是小沈知青自己打的野猪?”
“哎呀,小沈知青可太能干了。看着瘦不拉几的,咋这么能耐呢?”
“那肯定能耐,要不,怎么能打倒四个人贩子?”
“小沈知青把野猪送给咱们大队了?让大队长给家家户户都分猪肉?”
留守在村里的大叔大婶儿们,走这么一段路,还把她以往的战绩说了出来。直把沉汐吵吵的头昏脑胀。
她把野猪往众人跟前一丢,你们看着办吧,反正意思我表达清楚了,我先回家换件衣服。
众人一边拖着野猪走,一边叮嘱她,“小沈知青,可别忘了来大队部领猪肉。”
沉汐好笑的对他们挥挥手,表示知道了。这些人忒可爱,很快就反客为主了。
沉汐回到家里,直接进了空间。还有一头傻狍子等着她处理呢。
据说狍子肉很美味,这是她准备送给原主家人的礼物。
她没有不杀生的概念,这个年代吃点肉不容易,她也只好对小狍子说声抱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