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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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站在自己的巨像前面,背对着这座只有上半身岩石巨人。
“乌姆,你愿意娶格妮做你的妻子吗?不论贫穷、富有、健康、病苦、幸福、不幸,你都愿意守护她,爱着她?”
劳伦斯注视着站在台阶下的男人。
乌姆和格妮并不知道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回答,妈妈没有教过他们应该说什么。
乌姆紧张的回答道:“是,先知!”
在场的还有很多人,包括艾玛和蒂姆等女仆,也有附近过来看热闹的普米修人、杜瑞拉人。
临时举行的婚礼并没有通知多数人,也不需要太盛大,只是弗莱斯一家和少数人知道这件事情。
劳伦斯看向格妮。
“格妮,你愿意成为这个人的妻子,不论贫穷、富有、健康、病苦、幸福、不幸,你都愿意陪伴他,成为他的妻子吗?”
格妮也跟着说道:“是!先知!”
劳伦斯询问说:“你愿意吗?成为他的妻子后,在神圣的教规下,你要为你的丈夫保持贞洁,不能与其余男性做出不符合教规的事情,直到某一天死亡,或者伱们自己将你们分开。”
格妮不太懂这是什么意思,“我愿意成为乌姆的妻子……”
劳伦斯对着身前的少年少女点了点头,“那么跪下,我在此宣布,艾玛家的乌姆与弗莱斯家的格妮,在我的见证下成为夫妻!”
弗莱斯等人迅速跪下,“谢谢先知!”
“仁慈的先知!”
劳伦斯点了点头,随后离开此处。
在劳伦斯走后,气氛就活跃了起来,周围结了婚的男人拍着乌姆的肩膀。
“哈!哦!”男人发出怪叫,瞎起哄。
女人们很快推着两人朝酒馆去,传统的婚礼都会在酒馆举行,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都能畅饮几杯。
艾玛在酒馆里忙着和艾阿莉说话,也忙着和镇子里的其余女人说话。
这些年艾玛也攒下了不少钱,劳伦斯家的女仆都有工资拿,艾玛的工资一直都不少。
这一次乌姆的婚礼就是艾玛在花钱,就连乌姆和格妮的住所也是艾玛的老宅。
“家里去年就已经请木匠重新翻新过了,现在有厕所和厨房、牲口棚,主人送了五只鸡和两只羊给她们,等乌姆去当兵后,格妮就可以在家里干活了。”
艾玛和几个女人说着儿子的事情。
艾阿莉羡慕的看着艾玛,年轻时候的艾阿莉明明比艾玛更漂亮,是村子里的第一美女。
但是现在艾阿莉各种都不如艾玛,就连曾经丰满的地方也变得像是男人额头流下的汗珠。
“乌姆这孩子运气就是好,很多杜瑞拉孩子想当兵都当不了,只能干农活。”
当兵并不是送死的事情,更多人想送死都送不了。
哪怕是在寒冰之地,当兵的名额也要靠父辈的关系。
除非是身体优秀的明显,比如十五六岁就能一米七八,身体明显比其余人强壮有力,或者是能打敢冲,不然加入不了劳伦斯的正规军。
劳伦斯从征服瓦基里人后就不缺人了,更多时候缺的还是技术人员,后期往西方打的几场战争都是小打小闹,根本没放在心上。
军队的待遇极高,瓦基里人和斯德尔人占据了大部分,再有就是劳伦斯从世界各地难民里选出来的一部分优秀精英,所以军队名额一直都没有放多。
对寒冰之地的原住民和外来人来说,当兵就是晋升贵族的唯一机会。
不仅待遇不错,更重要的是换来泼天的富贵。
能够成为开国功勋,能够享受那个级别的待遇,哪怕是九死一生的战斗,也不缺人报名。
“一切都是主人的仁慈。”艾玛真心地感谢劳伦斯。
不论是宽恕乌姆的愚蠢行为,还是让乌姆去当兵都是劳伦斯的仁慈。
乌姆的身体素质根本比不过那些同龄人,尽管他看起来也算是强壮高大了,但镇子里和外面根本不缺这种人。
艾阿莉依旧是羡慕嫉妒的厉害,看着穿着黑白女仆服的艾玛,忍不住说了一些添堵的话。
“我听酒馆里很多人说过,这几年瓦基里人从小接受严酷的训练,为的就是将来当兵,瓦基里人经常为了当兵的名额打起来。”
“我起初都以为是听错了,以为乌姆是去当伐木工,没想到他是去当兵,还是去最前面的地方当兵。”
送死的位置在这里并不是羞辱和惩罚,弗莱斯贝奥夫等人都是从这個位置爬上去的。
在文明时代的人看来是送死,在这个时代,尤其是寒冰之地这边人的认知里,就是独属于强者的位置。
也就是劳伦斯为了不让学校的军官送死,特意要求一部分人不要往前冲。
正常情况都是最强的一批人带着其余人往前冲,上阵杀敌!
劳伦斯本身很少插手军队指挥的事情,所以大部分时候依旧是最能打的在前面冲。
艾玛挺起胸膛,“乌姆是一个勇敢的孩子!”
布里克说道:“我还以为那孩子会和霍尔一样一辈子养狗,没想到他会成为一名战士。”
艾阿莉点了点头,“我也这么认为的,不过后来听说他不会养狗,所以又回来看门了。”
艾玛不愿意听到别人这么说乌姆,“你们不知道吧?霍尔这一次也要上战场,主人需要他的狗群征服那些精灵。”
艾阿莉摸了摸自己出现很多皱纹的脸,“听说精灵不会衰老,而且都非常漂亮,就像那位斯黛拉大人一样。”
艾玛露出骄傲的微笑,“是,主人经常会和斯黛拉大人讨论事情。”
这个时候远处传来了起哄声,是乌姆和格妮在其余人的催促下表现了扳手腕,看谁力气大。
乌姆很快被格妮按下去了,周围起哄声一片。
艾玛也露出了微笑,说道:“等将来乌姆和格妮的孩子出生了,差不多年纪就可以送去城堡当女仆了,顶多七八年的时间就行了。”
艾阿莉听到后忙说道:“我家的金妮已经七岁了,金妮继承了我的美貌,让她去当女仆吧,她也是普米修人!”
实际上是普米修人和杜瑞拉人的混血。
***
劳伦斯并未在普米修镇耽误太多时间,为乌姆祝福之后就返回橡树城堡。
乌姆的实力很一般,如果他真的有潜力的话,劳伦斯早就培养他了。
艾玛一家的基因其实都很一般,艾玛只是长得稍微好看点,蒂姆长得也不算漂亮。
多勇敢也说不上,很多时候都是形势所迫。
唯一的亮点是和劳伦斯一家的关系好,又一直都本分老实,所以劳伦斯也把她当做了家人。
人是智慧生物,劳伦斯不知道其余人是什么情况,但是自己很难把一个长期相处的人当成是仆人对待。
所以城堡里的女仆会定期放走一批,给她们钱财让她们趁着年轻结婚生子,不要一辈子浪费在这里。
晚上艾玛回来拜见劳伦斯,说了艾阿莉的请求。
劳伦斯略微思索,“现在城堡里不缺女仆,我打算这一批女仆离开后,将女仆都换成是圣女学院的学生,或者是修女和外面的女巫。”
“是,主人。”艾玛知道怎么拒绝艾阿莉了,不过也为将来乌姆和格妮的孩子不能当女仆而叹息。
劳伦斯其实主要原因还是不想这些人的下一代也继续当女仆了。
确实这个职业,尤其是在自己家这种顶级家庭里当女仆并不是丢人的事情,获得的好处也极多。
不过劳伦斯觉得不舒服,所以目前的想法还是断了她们三代人都当女仆的念头。
各种历史表明,这种世家的后代是最不靠谱的。
女仆世家的后代没有经历过和祖先一样的困苦人生,又因为父辈的地位从小就有超越一部分人的社会地位,会有个屁的忠诚!
为了不影响和艾玛的关系,劳伦斯觉得将来还是让乌姆和格妮去弗莱斯的封地附近比较好,省得惹是生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