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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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怪异的山谷附近逃离后,劳伦斯继续赶路,拿着长矛一步步的沿着下山的道路走去。
有的道路是在山坡下面,有的则是山与山之间,更多的还是需要翻越的峭壁和山峰,只有翻越这些障碍物才能顺利往山下的地方前进。
在山体的阻碍下,劳伦斯不得不绕了一些路,因为绕路和奔走的关系,方向感又像是在大海里转圈的船只一样遗忘了东西南北。
劳伦斯疲惫的抬起头,看着天上的阴云。
“这里肯定是阿加玛山脉附近,毕竟这里即使是春天也很少有晴天,大部分时间都是这种看不到太阳的发霉天气。”
“唉!”劳伦斯叹了口气,继续朝着溪流的方向前进。
不管如何,脚步都不能停,趁着身体还处于健康状态就要多走一些路。
现在最麻烦的还是没有找到前来的道路,必须要尽可能的走回原来的路,这样就能节省大部分力气,也能更容易和部下们汇合。
“唉!问题是这才几天的时间,河水就开始融化了,地上全都是泥浆和雪水形成的土路,路上差点摔死。”
“还是说我偏离了原来的路线,现在不是在北方的雪原地区,而是在阿加玛南方森林的地区?”
劳伦斯无法确定自己的猜测。
思考了许久,脚下的步伐并未因为思考而停歇,因为只要继续走下去,就能到终点。
不管是在南方还是北方,北到渡姆港,南到蝰蛇部落,这长达几天路线的地区自己都记得,所以只要走下去就能找到熟悉的道路,遇到熟悉的人。
劳伦斯的目标更加坚定,以鸦羽先知之名征服大山,也以鸦羽先知之名返回殿堂。
“对啊,我这几年做了很多事情,但是都不怎么快乐,也不怎么在乎。”
劳伦斯一边拿着长矛当法杖继续踩着青草前进,一边思考着这些年来的事情。
“征服格兰也好,征服艾欧也好,大部分事情我其实都不关心。”
“相比起征服这些地方,我更应该把关于未来的道路和理想传播出去。”
“不管是超凡者还是凡人,都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想要探索世界之外的存在,就应该一起合作,一起让世界变得美好。”
“多劳多得,付出带来回报,这里并不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也不提倡科技优于巫术的理论,各展所长才是这里的特色,作为文明人,我应该有那样的包容性。”
“我应该号召巫师们聚集起来,也号召所有凡人们凝聚所有人的力量,从吃饱喝足开始,逐渐形成属于我的星辰文明。”
“我应该是传道者。”
走出舒适的城堡窝棚后,劳伦斯对自己的人生有了一个更高的期望。
以前的想法是带领身边人过上好日子,这个目标已经达成了,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显得很无所谓。
这一次爬上雪山,又在山林和雪地里度过好几个夜晚后,突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应该是有意义的。
在思考事情的时候,劳伦斯很快听到了说话的声音。
是一种没有听过的语言,有点像是野人的声音。
劳伦斯很快靠近过去,悄悄地隐藏住了脚步声。
从山坡下走到三四米高的平缓山坡上,站在山坡上的劳伦斯很快看到了下方倾斜的草地,也看到了远处的石滩河流,以及七八個正在河边洗衣服的男女。
劳伦斯见状就走了过去,将自己的长矛对着身后的位置,单手拿着长矛中间段的位置。
这在野蛮人的复杂规矩里,属于没有进攻意图的意思。
“主人!那里有个人过来了!”
河边的男人看到劳伦斯后有些害怕的站了起来,站在溪水中的大石头上对着附近的男女说话。
附近的男女很快站起来看向那边,也看到了穿着熊皮大衣的强壮男人。
劳伦斯很快停在这些人五六米外的地方,看着这些人。
除了两个像是夫妇的体面人穿着衣服之外,其余的穷人穿着的是绑紧的宽松长裤和脏旧的羊皮坎肩,露出大片被晒黑的粗糙手臂。
男人穿着三四层的衣服,有羊毛衫和亚麻外套,女人穿着的是羊毛衫和毛衣。
不论男女都很爱打扮,男人的脖子上挂着黑色白色木头石头制作的珠串,女人的脖子上带着三层铁项链,手上带着六个手串,耳朵和头上也都带着挂坠。
“你好,强大的战士,你来这里做什么?”
木扎斯看着劳伦斯,温和的询问这个战士的来意。
劳伦斯听不懂这个男人的话,也感觉不到女巫的痕迹,于是说道:“我是洛芬人,来自星辰之国。”
木扎斯听到后高兴地说道:“星辰之国?你是商人还是佣兵?”
劳伦斯只能听懂星辰之国这个词语,点头说道:“是的,星辰之国。”
木扎斯得不到具体的回答,不过知道这个人是星辰之国的战士就可以了。
“这是我的妻子乌米拉,这些都是我的奴隶,请到我的村子里,我会好好招待你。”
木扎斯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尽管不会洛芬语,不过这些年和那边的商人交换了很多东西,那里也会派战士过来杀死熊和巨蛇,和这边村子的关系非常好。
劳伦斯点了点头,选择接受这种看起来像是邀请的手势指引。
尽管依旧不懂这些人的土著语。
木扎斯的奴隶们很快用水罐装满一罐罐清水,然后抱着清水朝着村子里走。
在经过一个并不远的森林后,劳伦斯就来到了这个在森林和溪流之间的村庄。
村庄附近有很多带着小孩子玩的大孩子,看起来十多岁的男孩女孩和十几个在地上跑,或者是趴在哥哥姐姐后背上的小不点。
在篱笆围成的村庄里,有着大量的密集的木头棚子,还有四个分别在东西南北的石头房子,以及中间一个像是首领屋子的石屋。
村庄里有很多人,劳伦斯发现刚靠近村庄就看到了至少上百人。
好在这些穿着简陋衣服的穷人在看向自己时并没有那种敌意和堤防,反而有些像是看到商人和城里人过来时的那种好奇。
劳伦斯皱起眉头,记忆里并没有这个地区的位置,也缺少这个地方的情报。
这里肯定不是星辰之国掌握的地区。
劳伦斯很快被木扎斯领到了一个相对于这里的木棚和草窝来说是豪华的屋子里。
这个屋子在一个院子后面,进入院子里能看到两个穿着亚麻衣服的男孩子在练习打架,看到劳伦斯等人进来后迅速站在了一边。
相比起外面那些孩子,这些孩子更像是这个村子的贵族阶级。
劳伦斯和木扎斯在不足二十平米的小屋坐下,这里的中间是一张桌子,两边是两张床,桌子两侧还有放着小凳子的地方。
木扎斯高兴地伸手示意,“战士,请坐在这里。”
劳伦斯坐在了木扎斯对面的床上。
很快木扎斯的妻子高兴地端来了几个瓦罐,里面放着一些青菜和鸡蛋。
木扎斯努力和劳伦斯沟通,手足并用的比划着很多东西,可惜劳伦斯长期不参与下层的交涉,对现在的一些东西缺乏了解。
木扎斯的妻子又从外面进来,带着大量珠宝首饰的她在走路的时候,身上的首饰会发出声响。
女人抱来了一个五十厘米高,三十厘米直径的木桶放在桌子上。
劳伦斯闻到气味后说道:“伏特加。”
木扎斯高兴极了,握紧手说道:“伏特加!”
劳伦斯打开酒盖闻了一下,感觉品质有点不高,有些浑浊。
在木扎斯的注视下,劳伦斯点了点头。
木扎斯更加高兴了,妻子也很快拿来了瓦碗倒酒。
不多时,外面进来了几个同样穿着体面的男人和老人,还有几个戴着珠宝首饰的女人,甚至是有两个戴着大金子项链的女人。
劳伦斯的目光停在了那个老人身上,这个老人给劳伦斯一种有文化的感觉。
老人看到劳伦斯后也同样发现了劳伦斯的强大,有些犹豫不定。
劳伦斯对着老人点了点头,稍微打招呼。
老人这就放心了,走过来坐下后说道:“星辰之国的勇士,我们这里并未遭遇到野猪的破坏,今年到这里是有什么事情?”
劳伦斯听到是洛芬语后就轻松多了,“我完成了试炼正打算回去星辰之国,这里是什么地方?距离普米修镇多远?”
“我是阿巴拉。”阿巴拉对着劳伦斯温和的解释道:“是这个松叶部落的先知,领导这里已经超过了四十年,从几年前开始我们就和河对岸的黑山羊部落进行贸易,按照那里人的介绍,这里只需要五天就能到普米修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