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迷魂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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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峰向众人介绍高不中的时候,高不中脸上露出得意之色,嘴角始终挂着一丝残酷的冷笑。
没有人知道他的内心,曾经遭受了什么样的煎熬。
他的过去,曾经很辉煌,也曾经很不堪。
都说天才的另一半,便是疯子。
而高不中从胸怀壮志,到自甘堕落,从天才切换到疯子状态,经历了十几年的苦苦挣扎。
家道中落、怀才不遇、穷困潦倒,这都不算什么致命的打击。
但当他的妻子被深夜突然闯入的盗匪凌辱而死、幼小的女儿被乱刀分尸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这个人间与地狱其实没有什么两样。
他觉得自己看到的人,都不是人,而是两条腿的魔鬼。
于是他决定化身修罗,来惩罚这些魔鬼。
天才疯起来,比正常人可怕得多!
高不中在巫蛊门外跪拜三天三夜,终于拜入黎戴雨门下,不到一年时间,便从一介书生,摇身变成炼蛊、驱蛊的高手。
他寻到那些凌辱妻子、杀死儿子的盗匪,悄悄在他们身上放了几只迷魂蛊,然后冷眼旁观,瞧着那些盗匪眼睛血红、神色疯狂,将自己的一家老小屠了个灭门,然后全身溃烂而死,死相惨不忍睹。
高不中报完了仇,狂笑着离去,从此之后,世上再无秀才高进仕,只有迷魂书生高不中。
再后来,操纵虫蛊,伤害人、折磨人,就成了他的喜好。
每当听到有人在面前打滚惨叫,他就觉得无比兴奋。
自从来到金陵,做上花子会副会长之后,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妙不可言。
因为会长爱干净,不喜欢看到血淋淋,所以会长只管跟花子收钱,而惩罚花子的事则交给他负责。
高不中惩罚花子从来不用刀,他只用蛊。
苏拉提缺失的左手,皮一丹断掉的右臂,都是拜他的虫蛊之赐,那横七竖八的疤痕,就是虫蛊啃啮的印记。
那些叫花子的肢体,都成了高不中虫蛊的美味儿。
所以皮一丹和苏拉提一看见高不中,便如同见到恶魔,吓得魂不附体。
被高不中抓到他们不好好讨饭,偷溜出来找人搭救,回去只会受到残酷无比的惩罚。
高不中见秦峰十分了解他的底细,心里很是得意,他从来不以自己做过的事为耻,而是引以为荣。
当看到夏无念、唐心、沈十七三位姑娘听到他的遭遇,脸上露出些许怜悯之色时,他的心忽然就愤怒起来。
他是修罗,强大无比的修罗,从来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不需要!
当听到李飞阳骂他是“茅坑里的蛆”时,他的心一下子就舒服起来了!
“骂吧,再骂的难听一点!你骂的越难听,我越知道,哪一种蛊虫更适合你!”高不中白净儒雅的脸开始变得扭曲。
皮一丹和苏拉提一个紧紧拉着李飞阳的衣角,一个紧紧拉着萧廷玉的衣角,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两人,小心翼翼地提醒:“他……他不是人,他是恶魔,他的蛊虫,会吃人,太可怕了……”
“阿咪、阿汪,你们当真决定不跟我走吗?”任何都听得出,高不中的语气,已经暗含杀机。
皮一丹和苏拉提抖的越发厉害,恨不得把自己的身子缩成一团。
“我说那只茅坑里的蛆,你为何一定要让他们跟你走,难道花子会缺了他们俩,就无法存活了么?”李飞阳不仅没有丝毫的恐惧,神色间反而充满挑衅。
他从来没见过蛊虫,完全不知道蛊虫的可怕,心里反而觉得格外的新奇。
萧廷玉却听说过巫蛊门,知道蛊虫的厉害之处,他紧握玉笛,预备着高不中一旦施放蛊虫,就立刻吹响“翻江倒海曲”。
翻江倒海曲能吹倒飞禽走兽,但会不会对蛊虫起作用,却没有丝毫把握。
夏无念握紧了剑柄,红刺手中扣了一把银针,沈十七则拿出了装硫磺粉的袋子,唐心默默地提起了霸王鞭。
秦峰则做好准备,一旦高不中放蛊,就立刻向他出手。
据说蛊虫见血会反噬,那么只要让他见点血,就可以解决危机。
众人的反应,高不中全都看在了眼里。
他的脸上,又露出一丝得意的冷笑。
有反应,就代表着紧张和恐惧。这帮小年轻,还是太嫩了!也就姓李的这个小子,完全是初生牛犊,全不知天高地厚。
“阿汪和阿咪必须跟我走,因为他们早就签了终生卖身契,这辈子,都别想脱离花子会!”高不中居然随身带着皮一丹和苏拉提的卖身契,还拿出来晃了晃。
“你报个价,我可以帮他们赎身!”秦峰说道。
“赎身就别做梦了!花子会的规矩,一旦卖入花子会,再无反悔赎身机会!”高不中的语气中,丝毫没有转圜的余地。
“什么破烂规矩?既然不让赎身,那我只好就此将他们带走!”
“那你可以试试,看能不能活着离开金陵!”高不中说完,一只手忽然晃了起来。
他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扣了一个铃铛。
铃铛的响声听不出任何规律,既刺耳又魔性,听得人心烦意乱。
万博坊的地面上,忽然出现了密密麻麻快速移动的小黑点,那些小黑点乌泱乌泱地涌过来,宛如一大片移动的黑云,似乎马上就要吞噬眼前的一切。
李飞阳瞪大了眼睛,深身冒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他原以为蛊虫是一条或大或小的虫子而已,他在菜地里不知捉过多少肥嘟嘟、肉呼呼的青虫白虫百足虫,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害怕。
就算那蛊虫大如毒蛇,那也难不倒他。可他完全没想到,迷魂书生的蛊虫居然不是一条,而是千千万万条蚂蚁一般的小虫虫。
李飞阳突然明白了为何大家的神色都那么紧张,乌云一般的小虫子,只要有一条爬到身上,恐怕都后患无穷。
乌云一般的蛊虫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包围了他们,不断向前推移。
沈十七立刻将硫磺粉撒了一个圆圈,将大家围在圈内,心里暗自祈祷,希望这些硫磺粉能阻住蛊虫。
红刺的银针一把一把地撒了出去,但被银针钉死的蛊虫,在那密密麻麻的蛊虫大军之中,显得实在微不足道。
夏无念挽起剑花,不断释放飞雪落梅剑的群攻大招“风卷残梅”、“残梅傲血”、“一剑飞雪”,剑气如风、如霜、如片片梅花,雪一般飞向密密麻麻的蛊虫,剑气所到之处,蛊虫灰飞烟灭。
李飞阳运起逍遥无极功,双掌交替不断拍出,一批批蛊虫被他的掌风摧成碎片。
唐心的霸王鞭,也鞭鞭如闪电,蛊虫的尸体四处乱飞。
萧廷玉吹起了翻江倒海曲,须臾之后,那群蛊虫似乎受到了影响,变得搞不清方向,四面乱跑起来,乌云的形状不断变幻,似乎乱了阵脚。
秦峰则向高不中连续射出了十二把飞刀,在他看来,擒贼先擒王,只要让高不中见血,蛊虫就会立即反噬。
尽管秦峰的十二把飞刀并非同时射出,也并非攻向同一部位,但高不中的身法极为诡异,左晃右闪,斜摇横跨,竟全部避开十二把飞刀。
“巫门鬼步!”秦峰倒抽一口凉气。
“巫门鬼步?这是啥玩意儿?”李飞阳听到新鲜词语,立刻向秦峰发问。
“是巫蛊门掌门黎戴雨的独家步法,与你家的穿花蝴蝶步差不多,极善躲闪,只是姿势形同鬼魅,远不如你们的穿花蝴蝶步潇洒飘逸!”
“哼,你懂什么?巫门鬼步的妙处,呆会就让你体验一下!”高不中说完,将手中的铃铛摇的更响了,蛊虫受到萧廷玉的笛声干扰,短暂地迷失方向后,又开始向李飞阳他们进攻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