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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他和大学霸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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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坐了飞机回去,一路波折自然不用说。

洛齐看着熟悉的城市,莫名生出一种胆怯。

自从上一次晕倒,已经一年多了。

她没想到自己会沉睡那么久,长期这样下去,对乔家真的是一种负担。

我真的要回去吗?或许这是一种让乔家摆脱苦海的方式?

沈晨看着洛齐犹豫的模样,好奇地问道:“怎么了,难道洛小姐忘了回去的路?”

洛齐犹豫,不知怎么作答。

一路上,沈晨倒是说了一些他的身世,父母早亡,自营店铺,未遇良缘,未曾婚配。

洛齐看着那张熟悉的深爱过的脸,闷闷道:“我……我已经结婚了,有一对龙凤胎。”

沈晨听了极为震撼:“真的?洛小姐,那你真的很年轻,我还以为你是大学毕业出来旅游的。”

洛齐看着这个小她两岁,言语中充满对她爱慕的英俊男人,叹了口气。

她不想回去,倒可以去乡下杨家。

可是杨家一定会把消息传给乔家,那么乔熠就会找来。

她不想再那么自私,缠着乔家不放。

器哦啊已真的为她付出太多了,她不想一会儿洛齐一会儿瘦七,反复失踪和杀人,总让乔家给她擦屁股。

既然已经失踪一年,那就干脆点,失踪得更彻底一些吧!

沈晨看出洛齐的难堪和犹豫,豪爽道:“要是洛小姐不嫌弃,我沈晨想正式邀请你去我家做客。毕竟我们也算生死之交了,若不是你抓紧我,大概我也会被急流卷走了。”

洛齐点头:“谢谢你。”

沈晨住的地方离乔家还挺近,大概一小时车程能到。

这是另外一个片区,没有乔家所住的片区那么富裕,倒是人间烟火气氛更浓厚一些。

沈晨住的自建房,一共三层,经营的超市在另外一个地方,大概开车十几分钟能到,他把超市暂时交给表弟打理。

他大概是喜欢花草的,院子里种满花花草草,每一层楼的窗户里边也爬出好多藤蔓,红色的鲜花像火烧云一般美丽。

洛齐简直看呆了眼。

这是什么人间仙境!

“这些花花草草都是我爸生前种的,以前更是壮阔,还上过电视台呢!可惜去年病逝后,没人打理,我也是个生手,花枯萎了很多,真是惭愧。”

洛齐安慰道:“你已经做得很好了,真的很漂亮。要是你父亲看到,子承父业,应该也会欣慰。”

“子承父业?我爸是个木匠,我并没学来,把他的家伙事都给几个表兄弟了……”沈晨黯然神伤。

洛齐尴尬地笑笑,干脆不说话了,省得自己又说错话。

进门坐了一会儿,有小孩子吵吵闹闹进来,围着门口和窗户,一边看洛齐一边嘻嘻哈哈地笑。

有个胆大的问道:“四哥,你带四嫂回来了?”

沈晨微微红了脸:“别乱说,这是我朋友,你们叫她洛姐姐。”

小孩们便笑嘻嘻地朝洛齐喊:“洛姐姐好,洛姐姐好漂亮!”

洛齐在车上买了糖果充饥,还没吃完,这下派上用场了。

她笑着说谢谢,然后拿出糖果,那些小破孩得了糖果,哄笑着“谢谢四嫂!”然后作鸟兽散。

洛齐看着他们远去背影,暗暗叹气。

兜兜和糖糖也有三岁了,不知道现在怎么样,还记不记得她这个妈妈。

沈晨见她心情低落,领她上了二楼,让她好好休息。

沈晨给她买了一个手机,不过她没有身份证,这电话卡还是用沈晨身份证注册的。

洛齐在网上搜了锦城最近的新闻,包括寻人启事,发现乔家并没有刊登她失踪的消息。

为什么?是瘦七做了什么过分的事,导致乔家没有发寻人启事吗?

几日的奔波,洛齐确实累了,她躺下来,换上沈晨准备的简单的睡衣睡了一觉,再醒来,是被沈晨叫醒的。

沈晨做好了晚饭,桌上有鱼有鸡有鸭,极为丰盛。

一个眉眼与沈晨有几分相似的,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厚着脸皮非要留下来吃饭,沈晨奈何不得他,只好允许了。

“这是我表弟郑国庆。”

洛齐立马意识到这是帮沈晨打理超市的表弟,连忙跟表弟打了招呼。

郑国庆是个比较油滑的年轻人,洛齐解释了很多遍,这油头小子还是非占便宜,叫洛齐表嫂,洛齐反驳很多次,无奈,只能让他叫了。

三个人一边开着电视一边吃饭,气氛竟然难得和谐。

沈晨手艺很不错,大概也是郑国庆非要蹭饭的原因。

郑国庆早就看到沈晨又杀鸡又宰鸭的,晚餐一定很丰盛,所以早早地就候在表哥家,赖着不肯走了。

洛齐看到沈晨的样子,早已猜到沈晨对她有点喜欢,但她实在不可能接受沈晨。

她已经结婚,也有了两个孩子,她不可能抛弃乔熠,更不可能出轨,伤害乔熠和乔家夫妇。

所以当晚饭过后,洛齐躺在床上,就做了离开的打算。

当初不应该答应沈晨,也怪她存了一点私心,因为沈晨长得跟谢庭芳很像,除了鼻字那一颗褐色的痣不一样,还有口音,否则两人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洛齐舍不得离开沈晨,她想跟沈晨多呆一点,没想到现在居然让沈晨产生了误会。

如果说,早点遇到沈晨,她还会不会跟乔熠在一起?

洛齐的心有一些动摇。

但是,瘦七……

洛齐突然想到瘦七,整个人仿佛被一盆冷水从头顶泼下来,整个人的心都凉透了。

她之所以离开乔熠,离开乔家,就是因为瘦七,因为瘦七一直在伤害乔熠伤害乔家,所以她才选择离开的。

难道现在又要让沈晨重蹈覆辙吗?

洛齐越想,心里就越拔凉。

不行,必须立马离开沈晨,断了沈晨的念头!

洛齐想到这里,前所未有的坚定。

她本打算天亮就离开,但是刚到一楼就看到沈晨在弯着腰清洗碗里泡了一夜的黄豆,准备做豆浆。

他个字很高,厨房对于他来说有些过于小了,显得他很像身处小人国里面一般。

他转身想拿红枣,然后看到洛齐。

他有些诧异地问:“洛齐,你怎么起那么早?”

洛齐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我……我正准备去上个洗手间。”

沈晨指着楼上:“楼上有卫生间,你可以不用下来的。你再等半小时,早饭就好了。不知道油条和豆浆你能不能吃得惯。”

“不会不会,谢谢你起那么早给我准备早饭。”

洛齐看了一眼他身后的炤台,那里还有一团面在醒着,估计他正准备炸油条。

想不到他一个大男人居然对厨房那么熟悉,估计手艺也不错。

“需要我帮忙吗?”

既然他好心给她做早饭,那就吃完这个早饭再好好告别吧!

洛齐洗干净手,挽起袖子正准备和面,沈晨却阻止了她。

“你来剥枣核,我来和面吧,和面是力气活,我来就行。”

洛齐点头,拿起几个红枣,用小刀把枣肉片到破壁机里,一边片一边看沈晨和面。

沈晨还穿着白色背心和墨绿色大裤衩子,那是他的睡衣。

他低头和面,手臂都是腱子肉,一上一下的动作,显得他很是健康有力。

谢庭芳不一样,谢庭芳斯文匀称,没有明显的肌肉,面前这个年轻人却是一股子力气,阳刚健康。

她想起了往事,曾经谢庭芳也给她熬过红枣莲子粥,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是那时候她真的好开心,好幸福。

想到这里,洛齐眼睛有些湿润,沈晨突然开口道:“你那个故人,应该是你的恋人吧?”

洛齐闻言,连忙收回落在他身上的视线,有种做了坏事被人发现的心虚,脸上飘了红晕。

“不是……是的,他叫谢庭芳。”

念最后那三个字的时候,她的心突然变得柔软,唇齿摩挲,微微带了些许惆怅和甜蜜。

只是大学霸他再也不会听到了。

“看得出来,你应该很喜欢他。”

洛齐尴尬地笑笑。

难道自己看他的目光太过明显,所以他看出来了?

“他应该不是你的丈夫,或许是你的初恋?”

洛齐下意识捂了一下胸口,那里隐隐作痛。

“对,他是我的……初恋。”

洛齐微微叹了口气,转身往破壁机里加了小半壶的井水,盖上盖子,然后把枣核一一捡起来,丢到垃圾桶里。

“为什么会分开呢?”沈晨看了一眼洛齐,然后拿筷子给面条压上去,放到油锅里。

油锅发出“滋啦”的声音,把洛齐的叹息都淹没了,油炸的香味在厨房里蔓延开来。

“他……他去世了。”洛齐说完这话,心里仿佛被刀割了几下,难受得要紧。

即使过去了这么多年,她依旧记得谢庭芳的尸体被推进火化炉的场景。

他的眉毛落满霜,他的嘴唇还保持着微笑,他毫无血色的脸……

沈晨一顿,沉默了一会儿。

“对不起,我不应该多问的。”

“没事。”洛齐揉了揉眼,脸上装作风轻云淡,“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沈晨点头,两人一时之间相对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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