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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沙漠斗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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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丞看着手中的铃铛,陷入了沉思。

有的生灵,存在就只是为了引导人类前行,一生都致力于此。

他将铃铛挂在自己的腰间,对着果果消散的方向鞠了三个躬。

随后便重新踏上了征程。

夜色里,四处孤寂。踏出这里的每一步都会感觉到多一分的寒冷,可是他就这么走着,这一次,他不会再迷路了。

腰间的小铃铛散发出耀眼的光芒,照亮了前方的路,也照亮了他。

很快,他走出了这片冰川。

看到眼前一望无际的荒海,他义无反顾跳了下去。

比起别人的帮助,他更应该学会自己去面对,无论多困难,这也是他的考验。

他不知道当年他的兄长是不是也曾这样渡海,但是他知道,有些事必须自己去做。

此刻澜丞的内心感到无比炽热,尽管冰凉的海水已经浸透了他的身体。

前行的每一步都不容易,唯有咬牙坚持下去才能突破自我获得新的成长。

......

寂静的夜色里,唯有海面上的一抹微光在不断地前行。

不知多少次被激起的浪花拍倒,身体被刺骨的海水一遍遍锤炼......

天刚蒙蒙亮时,他也上岸了。

当朝阳的第一抹光辉洒落下来时,他已经背向而行数十里了。

肩上的狼崽跟着他泡在海水里一夜,愣是一声没吭。这也是它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做这种疯狂的事,虽然过程中它也曾多次濒临昏迷,但是它咬着自己的尾巴强迫自己保持清醒。主人都能坚持,它作为战狼的后裔也不能给家族丢脸!

越往前越发觉得气温逐渐上升。

原本湿漉漉的一人一狼,现在已经完全干了。

不仅干燥还觉得很渴,头顶的烈日炎炎似火烧,想必已经到达那个卡莫斯沙漠的区域了。

越往深处走,脚下的土地也愈发疏松,直至完全变成沙地。

“嗷呜嗷呜!”主人窝好渴好热!

“坚持坚持,我们这去找绿洲。”不光它又渴又热,澜丞也快招架不住这里的气候环境了。

“嗷嗷”好吧。

可在这一望无际的沙漠里,绿洲又何处去找?澜丞心里没底,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如若不是这里有禁制,他就能使出水盾来缓解他们对水的需求。

这里的恶劣环境无不摧残着他们的身体和意志。

还是太弱了......

走着走着,澜丞越发觉得肩上的小东西安静地过分,连忙将其抱在怀里查看情况。

“喂,小东西别睡!”

“嗷———”小狼努力睁开眼,叫声有气无力。

澜丞将怀里的小东西抱得更紧了,内心的恐惧驱使他疯狂向前跑去,可是他不知道跑向哪里。

这是自他来到这个异世界后第一次从心底感受到恐慌。

他不想失去这个小东西。

突然,他停下脚步。

毫不犹豫地咬破自己的手指,放在小东西嘴边。

小狼闻到是主人的气味,一直抗拒着不喝。

“你如果不喝下这血,我就跟你解除契约!”至少自己死也不能连累它。

闻言,小狼慌了,它好不容易找到的主人,它不要解除契约!

犹豫再三后,小狼终于伸出舌头去舔舐主人的手指。

主人的血液对契约的灵兽有着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小狼也不例外,舔舐手指的动作越来越快,最后变成了贪婪地吸食。

澜丞见状,直接拿剑划开自己的手掌,让更多的鲜血流出来喂给小东西。

小狼在吸食足够的鲜血后便停止了吸食的动作,心疼地看着面前这个愿以血救它的人。这一刻,它无比坚定他就是它命定的那个主人。

“小东西,食量还挺大。”澜丞扯下一块衣襟绑在手心的伤口处。

刚要迈出一步就感觉到一阵晕厥,眼前一黑。果然,失血过多了吗......

倒下前还看到小东西惊慌地对着他叫着。

再次睁开眼睛时,周围已经不再是灼热的沙漠,而是一间古色古香的小屋。

怎么回事?

澜丞赶紧坐起来,手掌传来钻心地疼。

“哎哟,醒过来了?”

澜丞顺着声源望去,是一个戴着斗笠的男人。

“感谢阁下救命之恩,我是澜丞。”对于恩人表示感谢澜丞觉得还是有必要做的。

“不用感谢我,你应该感谢你的小狼崽。要不是它一直在你身边嚎叫着,我也不会老远听见过来查看情况。”

澜丞转头看着趴在自己身边望着自己的小东西,温柔地抚摸它的头。

“谢谢你了小家伙。”

“嗷呜嗷呜”主人你不要这样,人家会害羞的辣。

“话说你一个澜圣家的小少爷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要知道,这里可是常人无法生存之地。”斗笠遮住了他的脸,澜丞无法分辨他的面容。

“我是为了参加家族的考验才来此地,无奈实力不足晕倒在沙漠中。”澜丞并未提及用血喂食小东西的事。

“考验么,在这片沙漠里?”斗笠下的人似乎有些难以置信。

“是。”

“那应该是为了寻找某样东西吧。”

澜丞心里一惊,这人难道知道些什么。

“我倒是知道这片沙漠之中有一只火红的锦蝶,时常隐于沙土之间,极难寻觅。”

“锦蝶?”他记得石碑上的几句诗里就曾提及锦蝶,而锦蝶和她母亲有关系。莫非......

“这位前辈能否将锦蝶之事详情告知与我。”澜丞起身作揖。

“我也只是听说而已。传闻中那只锦蝶全身通红如火,只会在沙漠一年之中气温最高的那天出现。它围绕着一块石头飞舞,从日出飞到日落才肯离去。”

澜丞竟从这位戴斗笠的前辈语气中听出些失落。

“一年只有一次吗?”可是他等不了一年,考验日期只有三天。

“别担心,今日便是那一年之中最热的一天。”

“!”现在已经是下午了。

“别急别急小伙子,毛毛躁躁的可不行。”这位前辈说着便站起身来活动活动筋骨。

“可是......”澜丞不想错过这次机会。

“现在正是一天之中最热的时候,若是你现在就出去肯定会晒伤的,到时候我可不会再救你一次。”他的语气里有些嘲讽之意。

“......”这位前辈说的对,他现在太弱了,连在沙漠里生存都是问题,又谈何找锦蝶?

“放心吧小伙子,太阳落山前我会带你去找锦蝶的。”

“啊?你愿意带我去?”澜丞显然没想到。

“爱菲尔的孩子,我自当多加照顾一些。”说着他摘下了斗笠,露出了他的真容。

在澜丞看来,这不妥妥现代欧美帅气男模脸吗?

这位前辈是个外国人?还认识他母亲?

“初次见面,我叫路易斯·提安·伊斯顿,曾是你母亲的......未婚夫。”

“......”澜丞不知道现在该用什么语言来表达此刻复杂的心情。

自己被母亲的前未婚夫救了,人家还主动要带他去找锦蝶。

难不成这人还对他母亲抱有幻想?又或者是得不到他母亲就要毁掉她的儿子?

澜丞现在又惊又怕。

路易斯看着面前表情怪异的孩子,觉得有些好玩。

“你在想什么?”

“呃......没什么没什么,我就是想说叔叔您真帅!”吹彩虹屁肯定没错。

“谢谢夸奖,我以为你会想我要杀了你呢!”他浅浅一笑,危险又迷人。

“哈哈哈哈......没有没有,怎么会呢。”

我去,他猜的可真准。

“你就先老老实实地呆在这休息一会儿,不要乱想别的,出发的时候我会叫你的。”说完便转身离开,还关上了门。

澜丞躺在床上想了一会就睡着了。

旁边的小狼却感受到身体的不对劲,似乎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它身体里乱撞。

“嗷呜——”主人窝好难受。

澜丞立刻从床上坐起来摸着小东西的头,询问怎么了。

“嗷嗷!”主人,我......我好像要突破了。

突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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