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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张月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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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州城。

正戌时分。

吴府内。

夜幕早已吞没了天空最后一丝流光,一轮明月高悬,浅浅缺了一个口,再过十来天便是中秋了。

吴博来坐在冷清的家中目无表情,人常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然而在遣散家丁之后,生活一落千丈的吴博来却不以为然,他的心里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本属于他吴家的无极一刀刀谱。

江湖叵测,近来诸多不顺让吴博来自以为稳操胜券的局面变成了孤注一掷,且不说谁人能从落尘霜的手里夺走刀谱并全身而退,单是关于刀谱的秘密如今便不仅他吴家独享,一派名为迎客义庄的江湖神秘势力频频出招,成为了吴博来不可小觑的对手。

吴博来不知道他吴家世代相传的秘密如何被这迎客义庄盗了去,他自问是个守口如瓶的人,吴博来对此百思不得其解,然而这秘密落入他人之手的事实已无可挽回,所以吴博来当下所要做的便是全神贯注于任何占据先手之机。

可是据暗桩来讯,他寻来的帮手薛宇和莫无忧二人竟也投靠了迎客义庄,吴博来对薛宇和莫无忧二人一路上投其所好、招待优佳,可最后却换来背叛,这让吴博来恼火至极,更让本就腹背受敌的吴博来雪上加霜。

不过眼下吴博来无暇顾及其他,因为他首先要解决的是面前这两位令人生恶的家伙。

这两位不请自来之人算是吴博来的老相识,于吴博来身前满脸横肉、衣着华丽的中年人乃是宋州城内数一数二的土财主,名叫汪大权,而他身旁痴痴笑着地人是他唯一的儿子汪有财,这是个货真价实的傻儿子,二十八岁还需要仆人喂饭,整日游手好闲,也确实不能自理,不过让汪大权欣慰的是汪有财还算是个正常的男人,深得汪大权真传,一看到女人的白腿和白胳膊便走不动道,不知多少平民老百姓家里的黄花闺女被他糟蹋。

此间,汪大权插着腰,两撇胡子翘上了天,一副地主老豺相。他的面前列着五张精致的长案,每张案子上摆满了绫罗绸缎、真金白银还有无数奇珍异宝,一人高的珊瑚,鸡蛋大的珍珠,五光十色的水晶还有车轮般大小的灵芝。

汪大权洋洋得意的指着面前琳琅满目,他自信这些金银财宝一定可以打动吴博来,且不说吴博来现在日薄西山,手上的生意每况愈下,单是他现在这副潦倒模样怕是根本活不过中秋,在汪大权眼里,吴博来现在唯一值钱的就是他这如花似玉的女儿吴小鹿,而恰巧他此次拜访地目的就是让吴小鹿成为自己的儿媳妇。

吴博来的脸色确实很差,可是汪大权却会错了意,吴博来的愁容并非是因他的江河日下,而是吴博来在纠结倒底该不该在家中杀了汪大权。

吴博来从未将汪大权放在眼里,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汪大权充其量不过就是个跳梁小丑,他的财产从何而来吴博来再清楚不过,若不是仰仗汪大权先人的庇荫,怕是他这等才经学历早就沦为街边饿殍。

非但如此,汪大权还将为富不仁演绎的淋漓尽致,每一年死在田里的佃户数以十计,可汪大权却视若无睹,甚至还向这些佃户的家人收取丧葬费。

可在乱世,穷人们为了糊口只得委曲求全于汪大权,即便汪大权口碑极差、臭名昭着,但为了能有容身之所,汪大权的田地总是有各种各样的佃户前赴后继,他甚至还盼着天天死人,这样他就有源源不断的租金可以收入囊中。

汪有财早已色迷心窍,两眼发直,他嗜好白皙的女人,像吴小鹿这样拥有妙曼身段、冷艳气质的女人更是难得一见,只一眼汪有财便陷入了吴小鹿独特的气质之中。

“吴老板,做长辈的就该为子女好好想想,你都这样了还犯得着犹犹豫豫嘛?别怪兄弟直白,你现在最值钱的就你这女儿,也得亏犬子瞧得上你女儿,你若是愿意嫁女,莫不说这一地的金银财宝,就是想东山再起兄弟也全力相助,呵呵呵,毕竟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了嘛。”

“嘿嘿嘿,爹,她可真白,嘿嘿嘿。”

汪有财紧盯吴小鹿,视线肆无忌惮的游走在吴小鹿身上每一寸,吴小鹿就像勾人的馋虫,让汪有财的口水顺着肥硕的下巴滴落在胸前的衣服上完全不自知。

吴小鹿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没有厌恶,没有愤怒,有的只是冷漠,可是汪有财却越看越喜欢,吴小鹿的冷艳气质让他欲罢不能,甚至开始不管不顾的叫嚷道:“爹,我要和她去洞房,现在就去洞房,嘿嘿,洞房,洞房......”

汪有财情绪十分激动,不停哭闹央求着自己的父亲,因为汪大权从来不会拒绝他,他是汪大权唯一的儿子,事事有求必应,这个让他浑身燥热的女人汪有财一定要得到,不然他会睡不着觉,吃不下饭,甚至只等汪大权一句允诺,汪有财便会当真在吴博来和汪大权的眼前行圆房之事。

汪大权当然不会拒绝汪有财,即便这是个傻儿子,那也是儿子,是他唯一可以传宗接代的儿子,他也十分理解汪有财为何此间如此饥渴难耐,若不是汪有财相中吴小鹿,吴小鹿或许就成了汪大权第十四个小妾。

她实在是一个很独特的美人儿,胜过汪大权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

很难相信吴博来这个老匹夫居然能生养出如此风姿卓越的女儿,然而这就是江湖,每天都充满各种各样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他现在只等吴博来的一句话。

望着铺在地上满满当当的珠宝玉器,再看汪大权高高在上的模样,吴博来就像在看笑话一样看待汪大权,他甚至一句客套话都不想说,不但是浪费,更是对自己的侮辱。

而这世上从来不缺自取其辱之人。

“怎么?吴博来,想好了没?”

汪大权有些不耐烦,他不明白为什么吴博来沉默不语,这让他很恼火,吴博来的置之不理让他很没面子,于是汪大权直呼吴博来名讳,不再虚假客套。

可是吴博来却软硬不吃,根本不拿正眼瞧汪大权一眼,汪大权顿时冷笑一声,准备用强。

“那兄弟可就不客气了。”

“爹,爹,我要洞房,我要洞房。”汪有财吵闹不停。

“去吧。”

“嘿嘿嘿,洞房,洞房。”

汪大权话音未落,汪有财便如饿虎扑食一般直冲吴小鹿,他甚至裤子都已经脱了一半,关于如何糟蹋良家少女汪有财十分在行。

夜,很静。

一声虫鸣缭绕灌木丛。

一只蟋蟀不幸落入螳螂之口,可是螳螂却没有着急去吃这只蟋蟀,它就这般衔着蟋蟀穿梭在灌木之间。

俄顷,宽叶上,落着一只体型大了一倍的螳螂,这是一只母螳螂。

公螳螂带着“礼物”而来,母螳螂也没有客气,不但收下了“礼物”,还收下了公螳螂,母螳螂就这般咀嚼着蟋蟀和公螳螂,饱餐一顿之后将公螳螂的脑袋丢弃在地。

公螳螂的脑袋便随着晚风翻滚在青石板上,但公螳螂并不孤独,因为此刻同样也有一颗脑袋在青石板上滚动。

那是一颗硕大的人脑袋。

肥头大耳,脸上满是贪婪和淫邪,没有丝毫临死前的绝望和恐惧。

可是公螳螂的脑袋却没有继续滚动,而是戛然而止。

因为一颗头颅从天而降,将公螳螂的脑袋砸个稀碎,残肢淹没在了粘稠的血液之中。

这是汪大权的脑袋。

不同的是他的脸上却满是恐惧和狰狞。

“都说了,少杀人,现在不比以前了,宋州城现在罩子多,送你去九天学本事,就是想多磨磨你的性子。”

吴博来终于开口说话。

“我看着恶心。”

吴小鹿甩了甩手里细长的银剑,对于吴博来的埋怨丝毫不在意。

“也罢,杀了就杀了吧。”吴博来说道。

紧接着吴小鹿拍了拍手,堂内的暗门鱼贯而出三人,皆是女儿身,不过穿着并非吴府丫鬟或是婢女。

“堂主。”

三女异口同声,抱拳半跪。

“打扫干净。”

吴小鹿从腰间取出一张丝帕,小心翼翼地擦拭手里的细剑,根本不像多看汪大权和汪有财一眼。

“喏。”

三女分工明确,身法极佳,不过一柱香的时间,堂内恢复如初,甚至那满地的金银珠宝亦是不翼而飞。

吴博来没有一丝惊讶,当初他可是花了大功夫才将吴小鹿送入九天,因为夺取无极一刀,单凭他自己绝无可能,膝下无子的他唯有指望吴小鹿,值得庆幸的是吴小鹿并没有让他失望,不但在九天小有名气,还成为了朱雀宫张宿堂的堂主张月鹿。

“唉,你要是个男人就好了。”

吴博来叹了一口气,这是他唯一的心结,甚至大过对无极一刀的渴求。

他不是没有过儿子,可不知是上天捉弄,还是自己造孽太多,他没有一个儿子活过十岁。

吴小鹿忽然停顿,她的丝帕被鲜血浸染。

不是汪有财和汪大权的血。

而是她指尖的血。

“儿子能做的,女儿只会做的更多,做的更好。”

吴小鹿继续擦拭手里的剑,她的丝帕愈发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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