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狩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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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会客厅,宋朝真正体会了何为上流社会,身着兔子装的年轻女孩,用着英语、法语、阿拉伯语……五花八门的语言与客人交流着。
宋朝突然想起权少顷曾说过,他会所里的门童要会三门外语,现在服务行业门槛这么高么。
“这些兔女郎是各大烟草和酒业行业的代表,别小看她们,这场拍卖会的交易额,你那家小珠宝公司完全比不了。”权少顷在一旁解释道
解释就解释,为什么还捎带上她的公司,在那里瞧不上谁呢!
两人刚刚在自己的位置坐下,就有一位金发碧眼身材火爆的兔女郎,走到权少顷近前推销手中的雪茄。权少顷对这样的服务来者不拒,伸手拿起一根雪茄,在那位兔女郎殷勤的服务下抽了起来,两人不时用法语沟通。
宋朝听不懂两人说些什么,但从表情上看他们聊得很开心,走了一个讲法语的,不一会儿又来了一个说意大利文。权少顷全都应答如流,宋朝暗暗为权少顷竖起大拇指,爵爷就是牛逼。
权少顷身边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卖雪茄的,卖红酒的,卖各种东西的人五花八门。宋朝也见识到这些有钱人的豪,红酒不是按瓶买,而是按批次,喜欢上哪个批次的酒,就全都拍了下来。
有钱人举办舞会,酒就要喝上几十箱,如此操作可以理解。雪茄也是整箱整箱买的,他们的身体全能受得了么?
她身边的男人更是个中大户,出手大方,不像来参加拍卖会的,倒像是来进货的。
“爵爷,拍下那么多雪茄,你抽得完么?”
“怎么关心爷的身体”
宋朝白了他一眼,权少顷乐呵呵的说道“抽不完可以用来送人,只要保存的好,雪茄年头越久越值钱。”
“那就祝爵爷财源广进。”宋朝没好气的说道,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跨越半个地球就是为了来买烟。
权少顷见宋朝兴致不高,侧过头凑近她的耳边“下半场,会有一些私人的物品交易,看上什么,爷买给你。”
宋朝耳边痒痒的,突然凑近的男性气息,惹得她脸皮直烧。
“我,我去个洗手间。”
宋朝羞涩的逃走,权少顷心情莫名的开心起来,使了个眼色给不远处的手下,立刻有亲卫跟上了她。
冲进洗手间,打开封闭的窗子,让秋天的风吹在她火辣辣的脸上,明明不应该是厌恶的么,为什么对上他的调戏竟然会脸红。
从宋朝一离开权少顷的身旁,老米勒就跟了上来,她脖子上的永恒之泪,像只吸人魂魄的小妖精,挑拨的他内心如野草疯长。
宋朝刚从洗手间走出来,迎头就遇上等在那里的老米勒。
“晚上好,美丽的小姐”
老米勒向宋朝行了个绅士的礼仪,伸出去的手臂,戒指上的扫描器扫过她胸前的永恒之泪,接收器接收信号立刻开始分析,相似度从百分之三十提升到百分之七十五。
通过耳机接到这个信息,老米勒非常的开心,他需要更近距离扫描
“你好,米勒先生。”
对于老米勒热情的打招呼,宋朝礼貌的回应。
“美丽的小姐,你是今天晚上我见过最迷人的女士,你的妆容,还有你脖子上的项链简直太美了。”
“谢谢,愿你有个美好的夜晚。”
对于突然而来的热情老头,宋朝有些不适应。
“那可以邀请与美丽的小姐同行么?”弯起手臂,一副真诚邀请的模样。
宋朝将手搭在他的手臂上,老米勒绅士一笑,另一只手整理了下宋朝下滑的披肩,趁机近距离扫描永恒之泪。
老米勒的言行举止十分绅士,触碰宋朝的时候,礼貌着保持着距离,让宋朝对他的印象加分。
相似的百分比一直在提升,直到停在百分之九十七的数值,老米勒差点高兴的跳起来。
“米勒先生你怎么了?”宋朝明显感觉到他的开心。
“美丽的女士,你真是我的幸运女神。”米勒脸上在笑,目光在永恒之泪一闪而过,眼中尽是贪婪。
两人回到拍卖会场,迎面上就遇到出来寻她的权少顷,目光落在宋朝搭在老米勒臂弯的手,一股杀气立刻爬上眼底。
“这是刚刚拍到的小玩意,送给你了。”
空中突来一物,宋朝立刻抽回自己的双手去接,一个锦锈的盒子,因为权少顷不怀好意的一抛,盒子打开露出里面两粒铜镏金的扣子。
“喂,喂,你能不能温柔一些”宋朝险些没接住盒子。
一抛一接的过程,权少顷已经来到宋朝近前,用手指在脑袋上戳了一下“喂,喂的你是叫谁呢?”
宋朝白了她一眼,盒子里面的两粒扣子看做功应该是明朝的产物,这种品相的物件在古董市场上不是很值钱。
她的个人收藏里就不乏此类物件,这就是权少顷高明的的地方,宋朝这类女人,送给他价格很高的物件只能引起她的戒备,细水长流一点点将其腐蚀才是相处之道。
“权先生,你今晚收获如何?”
“米勒先生的拍卖会,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两个男人相视一笑,米勒摸摸嘴角的胡子“麋鹿正是肥美的时候,权先生有兴趣明天共同去狩猎么?”
“感谢你的邀请,我们非常有兴趣”权少顷大手一揽宋朝的肩头,着重强调我们二字。
米勒目光再次从永恒之泪上面扫过“我们期待明天的狩猎,祝你们有个愉快的夜晚。”
老米勒行了个礼便离开了,权少顷嘴角噙笑,鱼已上钩,好戏就要上演。
去狩猎的事情宋朝是拒绝的,一是她不会骑马,二是她不会玩枪。对于她的拒绝权少顷态度也会坚决,以一个人在人生地不熟的环境,会发生危险为由给驳绝了。
狩猎的地点是在城西的密林,那里有一片私人狩猎区,几个人包了那里的场,除了他们对外不招待任何客人。
西方人的骨架比较高大,正常码的女款猎装穿在宋朝身上,显得很不合身,像极了小孩子偷穿了大人的衣服。反观权少顷和那兰清,身着修身的猎装,脚踩长筒牛皮靴,就像油画中走出的贵族,英气飒爽,贵气逼人。
“我穿这衣服不合身,我能不能去车上等你们。”宋朝甩甩过于肥大的袖口,意兴阑珊的说道。
那兰清见到她这个样子,轻蔑的一笑“女人呀,和枪这种东西就没有什么关系。”
权少顷将一支猎枪丢给他,将自己那一支背好,向宋朝走了过来。
“秋天的这里可是很美的,你确定要窝在车子里面?”
“可你看看这衣服根本不合身,会影响到我的行动。”
宋朝将肥大的袖子伸到权少顷面前,原以为他会不耐而生气,没想到权少顷竟动手将那只袖子挽起,直到露出宋朝光洁的手腕。
那兰清吹了个口哨“辣眼睛,我要去别的地方洗洗眼睛。”
说完便冲着宋朝不怀好意的笑笑,背着猎枪向着自己的马匹走去。宋朝的手腕好像被什么烫了一下,她立刻收回自己的手腕,不想,权少顷的大手突然抓住了她。
“你放手。”
“一会儿,你和我同乘一匹马,身子要坐直,双腿要夹紧马的腹部,不用紧张我在你的后面。”
权少顷一路拉着她的手,走到一匹高大的马匹前,双手一托宋朝的腰姿就将她举到了马背上。
宋朝第一次骑马,好奇之余更多的是害怕,她紧紧抓住马鞍,双腿使劲夹住马的腹部。马儿感觉到她的紧张,鼻子喷出一口热气蹄子不耐烦的刨着地面。
这一动宋朝更加害怕了,权少顷一手牵着缰绳,伸手轻扶着马的颈部。
“不用害怕,这些马受过专门的训练”
马受过训练,可是她没有呀!宋朝在马背上抖个不停,像一只鹌鹑一动也不敢动,权少顷玩味的一笑,脚踩在马蹬之上翻身上了马背。
莫名的晃动令宋朝怕的要死,她刚想大叫,一个坚实的胸膛紧紧将她抱住,两条强壮的手臂抓住缰绳,双脚轻拍马的肚子,马就开始向前行走。
“骑马是件很简单的事情,等回了帝都,爷有一个马场,你可以到那里练习马术。”
骑马的感觉和坐车不同,马匹在行走的时候,你能明显感觉到它全身肌肉的变化,人坐在上面既新奇又有趣。
权少顷见她被新鲜的事物吸引,嘴角含笑,脚下用力,催促着马匹向着聚集地行动。
聚集地处已经聚了很多人,除了权少顷和那兰清带来的人。多数是猎场的工作人员,他们身着明亮色的马甲,手中牵着健壮好斗的猎犬。
西半球的秋季的林中很美,在温度的催化下树叶呈现五彩斑斓的颜色,工作人员身上明亮的衣服,可以让人很容易分辨出他们,以免造成误伤。
宋朝感叹地球真是一个奇特的存在,现在的帝都还是春天的模样,这里已是一片秋高气爽。
“爵爷,准备工作已经做好,让我们看看今天第一头鹿属于谁”那兰清扬扬手中的猎枪,冲着权少顷说道。
权少顷点了点头“那就开始吧。”
一声令下,那些早已跃跃欲试的猎犬,突然松开了钳制,一头头如脱僵的野马冲了出去,工作人员立刻用手中的定位器追踪它们的行踪。
猎犬寻找猎物需要一些时间,权少顷则背着猎枪,骑着马在林间里面溜达。时而看到野兔之类的小猎物,他就会抬手开上一枪,工作人员会将那些猎物捡回来。
“想学玩枪么?”
宋朝耳朵里塞着耳塞,她只看见权少顷的嘴巴一张一合,不知道他说了什么。权少顷伸手摘下她一只耳塞,又将话重复了一遍。
“我么?”望着冒着火药味的枪管,宋朝有些兴趣。
“对,就是你,做为爷的人,又怎么能不会玩枪。”
“那还是不要了。”
权少顷不管她的拒绝,伸手就将枪塞进她的怀里,宋朝只觉手中一沉,一只带着余热的猎枪出现在她的手中。
“枪这种东西,只是一件物品,你就把它当成日常用的榔头。”
榔头的触感能和枪一样么,宋朝手在抖,背后一双大手掰正她拿枪的姿态。
“拿枪时,枪托要拉抵在肩膀,这样开枪的时候,人的身体可以吸收后座力。”
宋朝依言将枪托抵在臂窝处,权少顷又调整好两只手握枪的姿态。此时对讲机里传来工作人员的声音,已经发现了麋鹿的行踪。
“走吧,去试试枪。”权少顷调转马头,冲着麋鹿的方位行进。
马匹在林间行驶,走到一个小土坡的时候突然变慢了速度,宋朝的小脑袋四处乱看,试试手中枪的想法,让她跃跃欲试。
权少顷拿起望远镜四处望了望,视线定在密林中的某一处,他在那里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猎物。
由背后取出猎枪交到宋朝手中,宋朝依据之前他传授的技巧,端起手中的猎枪。
“不要太紧张,你的手握得太紧了,放松。”
权少顷双臂环住怀中的女人,气息贴在她的后颈,动作暧昧的调整着宋朝握枪的姿势。
“你……”宋朝转过头想说些什么
权少顷大手板过她的小脸“不要放动,脸贴近枪柄”
干燥的大手捏住她的下巴,一个口令一个动作的调整着她的姿态,宋朝一双眼睛乱转,总觉着哪里有些不对劲,权少顷用严肃的口吻指导着她,又挑不出人家的毛病。
权少顷见她紧拧的眉头,心中暗笑,真是个敏感的小东西,却又傻得可爱。
“眼睛对准视线孔,与前端的准星保持一条直线。”宋朝将脸颊紧贴枪托,视线均匀地沿着猎枪向前。
“很好,保持住”
权少顷的声音再次响起,此时宋朝全神贯注都在枪上,没有注意到两人的身体贴合在一起,男人的气息就吐着她的脸上,一双大手正握着她的双手。
透过准星的视野之中全是茂密的树林,宋朝认真的搜索,始终没有出现麋鹿的影子。
“鹿在哪里,我为什么看不到?”
“别着急,他跑不掉,仔细看他就在那里。”权少顷贴着她的耳朵说道,双手移动着方向,帮忙调整着枪的角度。
“调整呼吸,开枪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只要轻轻的勾动板机”宋朝像着了魔般,依着耳边的声音调整着呼吸,权少顷的手指勾住她的手指,将其放在板机之上。
宋朝的视线定格在一棵树的后面,那里并没有什么麋鹿,树的后面藏着一个亚裔男孩,十七八岁的模样,此时正一脸焦急的东张西望。
他的身上没有工作人员明亮颜色的马甲,应该是误闯进来的人,这样很危险,子弹不长眼,很可能会误伤他。
宋朝刚想提醒权少顷那里有个人,耳边就响起男人如魔鬼的声音。
“发现猎物,开枪”
宋朝的手指勾在板机之上,见到那个男孩力量有所松开,突然被人强制按下手指,只听一声枪响,子弹旋转着向男孩飞去。
不,宋朝一声大吼,双臂一用力就想跳下马去,身后一双臂膀却将她牢牢抱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