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他们对自己的审美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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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被陈晨一巴掌拍飞了打工仔闹起了脾气,它站起来后就往河对岸跑。
它跑,她就在后面追,最后直接追到一户姓周的人家。
知道陈晨的身份和来意后,周家老两口热情的招呼陈晨留下来和他们用完午饭再走。
陈晨见打工仔闹别扭,飞到人家房顶上蹲着就不下来,只得留在周家用了午饭。
不过陈正疏来看了一眼后,不管周家老两口如何挽留,冷漠的带着司机王叔回去了。
陈晨再三确定司机王叔把小叔送回家,会再回来接自己后,才安心的拿了根小板凳坐在周家的院子里好声好气的和打工仔道歉。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就下来吧。”
“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那就是条件反射,当时没反应过那是你啊。”
“我给你道歉,我还带我小叔给你道歉,我真的不知道他会这么丧心病狂,居然连我的宠物鹅都不放过。”
“你要恨就恨我小叔吧,是他伤害了你,作为你的主人,我第一时间就上门为你讨公道去了,我还第一时间带着他来找你了。”
“为了救你,我还喝下了两杯不知名的可怕液体,都不知道那会不会是什么毒药,会不会对身体有什么伤害,没想到你就是这么对我的,你这个没有良心的鹅。”
“我们做人的都知道宽恕是一种美德,原谅他人的无心过错,不仅是对他人的释怀,更是对自己的善待。你们做鹅的,难道就不知道何为宽恕他人吗?”
“好吧,你的生气我理解,你的遭遇我心疼,但是我为你做了这么多,也算仁至义尽了,你要是实在无法原谅我,那我们就散了吧。”
“风行千山不问归途,云飘万里各有去处,打工仔,从今往后,你过你的鹅生,我过我的人生,我们一会儿就正式告别吧,往后余生,祝你安好。”
陈晨一个人坐在院子里仰着头叭叭叭,试图能让打工仔不要生气了。
可惜她叭叭叭说了许久,打工仔硬是声都没吭一声。
它一直不理她,她也就不想努力了,态度逐渐消极,说到最后直接放弃了。
打工仔是个懂得审时度势的聪明鹅,在陈晨说完往后余生各自安好后,它就扑腾着从房顶上飞了下来。
走到陈晨旁边,讨好的用脑袋去拱陈晨的手,并“嘎嘎嘎”的叫了几声。
对于它的识趣,陈晨也很给面子,伸手抱起来就在它身上一顿摸。
仔细检查后发现它身上并没有什么伤口,只有屁股上的毛有点秃,陈晨才放下心来。
看来小叔确实对打工仔手下留情了。
说起来,她都想不明白小叔为什么要拔打工仔的毛、取打工仔的血做什么?
一人一鹅和好后,就开始在院子里聊了起来。
一个说人话,一个嘎嘎叫,分外的和谐。
在厨房里做饭的周家老两口听了,悄悄摸摸的咬耳朵,内容只有一个,他们小姐精神不太正常。
吃饭的时候,陈晨又吃到了打工仔捕的鱼。
周家老两口告诉她,打工仔是前天来的,当时周老头在河边捕鱼,打工仔也在河里捕鱼,它还把它捕的鱼叼到周老头的鱼篓里。
后来,它就被周老头带回家了。
对此,陈晨只觉得不管是人还是鹅,拥有一技之长,走到哪里都不会饿着肚子。
周老头一个劲的夸陈晨会养鹅,说她养的鹅聪明又有本事。
陈晨倒是很谦虚,但打工仔却一直得瑟的在旁边转圈。
如不是陈晨闲吵,让它闭嘴,它估计能嘎嘎嘎的兴奋叫半天。
因为要等司机王叔来接她,吃完饭后,周家老两口也热情的留她在家里再玩一会儿,说是出去等太冷了。
陪周老头和周老太闲聊的时候,陈晨才知道原来他们还有一个女儿,陈家还资助了她去国外留学了。今年刚回来,听说已经进入了大公司工作,月薪两万五,可让他们骄傲了。
而且还找了一张他们女儿高中站在领奖台上领奖的照片给陈晨看,言语之间的骄傲藏都藏不住,还嘱咐陈晨也要好好学习,将来才会有大出息。
不过聊着聊着,他们才想起陈晨是他们老爷的孙女,是他们的小姐,又连忙道歉。
陈晨表示他们说得对,确实要好好学习才会有出息。
等司机王叔来接她的时候,她除了向他们真诚的道谢,还问了他们女儿的名字。
“心心,我们姑娘叫心心。”
陈晨这才觉得是她多想了,她刚刚看着他们女儿的照片,总觉得很眼熟,所以最后还问了一下名字。
没想到不是,只是看起来有点像而已。
但她不知道,在未来的某一天,她会无比后悔今天没有再仔细问一下,不然也不会发生那件让她后悔终生的事。
回去的路上,陈晨让王叔再次带她体验了一把飙车的感觉。
虽然风大,但耐不住刺激。
她前后两辈子,还是第一次坐这么刺激的车,莫名有点喜欢这种生死时速的感觉。
回到加家后,陈晨第一时间找管家安排人给打工仔量身定做几身衣服。
主要是打工仔一只露着屁股走路的样子实在有点辣眼睛。
管家出手安排,效率一向很高。
等陈晨睡了个午觉,打算带着打工仔出门的时候,管家就端着个托盘出现在了陈晨面前。
“小姐,您吩咐的事已经做好了,您看看这些衣服合您的眼不,如果您不喜欢,我又让人重做。”
陈晨看着他托盘上那一叠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小衣服,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好。
谁家宠物的衣服穿得这么鲜艳啊,这红橙黄绿青蓝紫的,是要召集神龙吗?
他们对自己的审美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但不喜欢的话到了嘴边,最终变成了一句缓缓的“挺好的,就这样吧。”
主要是她突然想起,这衣服是打工仔穿的,她喜欢喜欢有什么关系,又不是穿在她身上。
而且当告诉打工仔这些衣服是做给它的时,它兴奋得不行,立刻就围着管家嘎嘎嘎的转了好几圈。
让它试衣服的时候也无比配合,每试一件,都要跑到镜子前摇头晃脑的臭美一会儿。
最过分的是,它最后啄着陈晨背在身后的双肩背包半天不放,后面和陈晨嘎嘎叫了半天,陈晨才猜出来它也想要个背在背上的包包。。
对此,陈晨只能无奈的满足它的要求,让管家赶紧安排下去,给打工仔量身定做一个背包。
于是,等到陈晨带着打工仔出门的时候,打工仔不仅穿了一身红色的针织衫,脖子上戴了个红色的领结,背上还被了个小小的背包。
简直比陈晨这个主人还酷炫精致,走到哪里都回头率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