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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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闺蜜
“对不起。”陆北喃喃。
她有了更好的选择,可他还是难受!
除了对不起,和陆北几乎无话可说。
睫毛扇动着,那细长的假睫毛彰显出她的明艳动人,金色镶边的圆形眼镜闪烁着雾气。
鼻梁不是很高,以陆北的身高看起来却有点塌,她的美却无法掩盖。
取下眼镜后视线不佳,贺嫣晴眼睛眯了起来,要用力去看眼前的一切,用纸巾擦干镜片才又重新戴上,眼前清晰了不少,“陆北,陆家养我长大,我虽然不姓陆,却是真心把你当成哥哥的,始终没办法把你当成爱人!”
失落,眼神里全是失落,不想让贺嫣晴发现只能低着头。
一点事都没有一般,陆北不知真心还是假意的说:“那祝福你,余生幸福快乐。”
陆北面对贺嫣晴总能坦坦荡荡,项家人来的时候他不在场,从爷爷和两个姐姐那里听说,他心里的情绪泛不起任何波澜。
因为爱她,他是不愿意勉强她的。
她的一切,他都愿意接受。
此刻,陆北潇洒转身,贺嫣晴站在门口盯着他的背影久久不能回神。
直到眼前出现一个略显成熟,且高大威猛的看着。
年纪在三十五岁之间,面庞显得霸道,久居商场他比以前沉稳许多。
想起小时候,她总爱跟在他的身后,直到她出国戛然而止,十年他们再次见面,他变了许多,贺嫣晴微笑打招呼,“舅舅!”
他单手插兜,往前面走几步,身子侧了侧,慵懒的靠着墙壁,和贺嫣晴的拒绝不足一尺。
她依旧站在门框的位置,并没有请他进去,只是抱歉的说:“舅舅,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我就不请您进去坐了,有什么话请您现在说吧!”
“你真的要嫁给项家那小子?”齐云赐紧皱着眉,不悦她的决定,在出差的时候听闻陆家和项家结亲,想也没有想丢下了一切要跑回来,就是为了问她这句话。
明显,听到这话贺嫣晴愣了愣,沉默半晌都不知如何去回答,从她所在的位置可以清晰看到楼下的客厅,不知他们在聊些什么,恐怕是想要借此敛财吧!
尴尬一瞬后,贺嫣晴移开目光,确定无人注意到他们,她忽然笑了起来并且抚摸着自己的小腹,委屈的说:“舅舅,就算我不愿意我也没有任何办法,毕竟我怀着他的孩子。”
她的委屈让一个大男人产生心疼的眸光,认定了如果没有这个孩子贺嫣晴绝对不会嫁给项郅珏。
顿时,他松了一口气,变得小心翼翼起来,“十年前,你曾经说过你不要嫁给陆北,你要嫁给我,如果我能帮你解决掉麻烦,你嫁给我好吗?”
惊讶令贺嫣晴瞪大双眼,齐云赐刚刚说什么,嫁给他,开什么玩笑。
覆盖在腹部的手移开,眼中全是不可置信,更加不敢相信。
十年前就是因此出国。
可当年齐云赐成年了,她就是一个十三岁都没有的小娃娃。
却对她有了不该有的感情。
他们不会对齐云赐做什么,只是会站在道德制高点来指责她。
本来她可以陪着弟弟长大,因为他,异国生活十年。
如今他想要娶她!
怎么可能?
贺嫣晴收住脸上任何情绪,冷笑出声,右手紧紧握着门把手,齐云赐不再是慵懒的模样,反而挺直身板站在贺嫣晴的面前。
他在等她的回答。
等来的是门被关上的声音,她没有给她任何的回应,除了细微的风声再无任何动静。
屋内响彻整个房间的手机铃声,回来就睡觉,手机哪里去了?
铃声忽远忽近,忽强忽弱,那样熟悉的旋律,是闺蜜安诺打来的电话,手机却失去了踪影。
几次铃声停止又响起,贺嫣晴把房间里的东西都找遍了,终于在一堆准备换洗的衣服内部找到手机。
难怪手机铃声有一股闷闷的声响,刚拿起手机属于安诺的专属铃声又响了起来,急忙接起,忙活许久出了很多汗,贺嫣晴把窗户打开却又拉上窗帘。
那窗帘被外面的风一吹,在屋内迎风飘扬,刷刷的声音。
踏着棉拖的贺嫣晴累极了,随便在床前的沙发一躺,无力的眨眼,语气尽显疲惫,“诺诺,我今天刚回国。”
上次通话是安诺收到结婚请帖的时候,新年的忙碌,过完年后又出了很多事,此刻才有机会和贺嫣晴通电话,“晴晴,抱歉,你回国我没来得及去接你!”
此话贺嫣晴噗嗤一笑,“我飞机直达迪城,又不去忻城,你怎么来接我?”
“迪城和忻城同属上州,应该不远吧!”后面声音低,她应该是从来没有来过迪城才对。
“后天情人节,我的婚礼,你是我的伴娘,你要提前过来。”贺嫣晴把手机放在桌上,开着免提慵懒的说。
“那当然了,明天一早我就过去。”安诺更是爽朗,过年前休了一个长假,医院的事暂且不用担心,她得好好的休息才是。
话音落下,想到什么,又询问:“晴晴,我能问一下你的伴郎是谁吗?”
说完又有点后悔,又不是她认识的人,就算说出名字她也不知道啊!
她都魔怔了!
刚想说不用知道了,却听贺嫣晴说:“我的伴郎,你应该很熟才对。”
听到这话完全不理解了,她和新郎素不相识,伴郎应该和新郎有着亲密关系的人才对,她怎么可能会认识?
想逗逗她,却又于心不忍,贺嫣晴翻身趴在沙发上,“阿珏有两个特别要好的兄弟,他们都是忻城人。”
那头传来杂音,贺嫣晴住嘴,仔细的去听,“你和谁打电话呢?”
一时之间忘记挂断,又听到从那里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那个……那个后天我闺蜜结婚,我是伴娘,我要去一趟迪城。”
吹风机的声音太大,遮盖住了说话的声音,第一句话可听清楚了,是夜子易,这么晚了他们竟然会在一起。
只通话一次,便记住了他的声音,真的很容易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