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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第一波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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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到达二队队部的时候,这里已经变得非常热闹了。

昨夜的雨已经停歇,雨后的清晨非常凉爽可人,被苏晓娥邀请的人们陆陆续续到来。

作为众多看热闹的一员,我也走进了这个院落里,我发现这里已经发生了巨大改变。

自责任制以后,这里一直被荒废着,据说因为大门破败,无人修理,这个院落成了野生动物的乐园。

二队的队部是有些远离人家的,属于突出在村庄外的一处建筑物,它靠近山林。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就会有一些野兔、山鸡、獾子钻到这个院子里栖息,还有人在这里看见过狐狸。

冬季,各家的家畜散放的时候,也有家畜光顾这里,在这里寻找避风港。

责任制后,二队的队长都外出打工去了,这个最基层的组织结构,几乎是名存实亡了,没有任何的活动。

无人管理的队部,院子里布满了各种野生动物和家畜的粪便,使得这里显得更加肮脏破落。

狐狸这种被《聊斋志异》描写最多的动物,总是带着一些神秘的色彩,使得人们很少到这个院子里来。

因为有狐狸的光顾,老人们总是说,这里是神仙过路的地方,应该有一条仙路在此。

队部的门前左转三十米,是一处十字路口,这里又是村里的另一处场所。

每当有村里人过世的时候,给逝者送盘缠的地方就在这里,这是一个通往冥界之路。

出于护林防火的考虑,队里还在路口处用水泥砌了一个焚烧池,供村里人焚烧纸钱和逝者的衣物。

传说石材场所在的沟道,曾经是古代屯兵的地方,这个三面环山,只有一个出口的地方,显得十分隐秘。

老憨叔在石材场的时候,他曾经捡到过古代的箭头和铜镜,他把铜镜作为礼物送给了我,现在这铜镜还在我的手里。

每当想念老憨叔的时候,我都会拿出来把玩,我想这个铜镜的第一任主人,一定是个漂亮的女子或小伙。

我不知道,我是这铜镜的第几代主人,可是作为一件古物,乌蒙蒙的它,注定见证了这人世间的悲欢离合。

听春妮提起过,有上门收购古董的外乡人,曾经多次找到她爹,央求着想收购这面铜镜,但都被他爹拒绝了。

足见我是老憨叔多么看重的人,他真的把我当成他的儿子了。

铜镜和望远镜是我大半生珍藏的礼物,铜镜来自古代,望远镜属于现代礼物。

都来自老憨叔粗糙的手,它是我的念想,也是我的宝贝。这两件礼物里有我少年时的欢乐时光,它使我有生活下去的勇气。

小小的铜镜让我看清自我,望远镜让我看清远方。

在我疲惫和迷茫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拿出这宝贝,回忆老憨叔的点滴,给自己前行的勇气和力量。

再看眼前的队部,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门前,被苏晓娥竖起了一面国旗,旗杆是用山上的落叶松做的,粗壮又笔直。

在晨风的吹拂下,国旗呼啦啦地响动、招展着,十分好看。

红旗与院里一间房门上的“妇女之家”的牌子遥相呼应着,显示着这里的女主人特殊的身份。

当时,我只是觉得苏晓娥是妇女主任,她在自家饭馆设立“妇女之家”,这是很正常的举措。

可后来,我听村里的人说出她的目的,她给妇女们提供活动交流的场所,也可让村里的巧手媳妇把拿手饭菜献上。

再说了,山上石材场的老爷们,劳苦了一天,怀里揣着钱,来这里喝酒消费,都希望看见点异性,以解心头的孤寂。

苏晓娥的做法,可谓一举多得,实在是一招妙棋。

门口的牌子上,写着董志军手书的饭馆名字“黑山嘴饭店”,门两侧的大红对联也显得很喜庆,似乎墨迹还未干。

清早的空气中,飘荡着炖肉的香气,让肚子缺少食物填充的人们,顿感饥饿,肚子还发出咕咕的叫声。

这些被邀请的人,大部分都是村里的头面人物,董志军首当其冲,他穿着时新的衣服,油头粉面地站在大门口。

他手里拿着过滤嘴香烟,给前来的客人不停地上烟,还说着一些感谢的话,显得十分热情。

据招娣说,我的父亲也在被邀之列,可是昨天夜里有个急诊病人,他连夜赶奔病人家里,去治病救人了。

本该出席的文庆支书,也没如约而至,据说有个外乡人,在他的铺面上定了一批货,他新收的徒弟还很稚嫩,不能独撑门面。

再说了,距离交货日期还有两天了,许多活计还没有完成,一向诚实守信的文庆支书,决定放弃这次赴宴,加班加点赶制货品。

因为文庆支书的缺席,使得这场开业典礼显得有些缺憾。

本来,精明的董志军在这种时刻,他是想把文庆支书往高抬的,他安排了文庆支书讲话的环节。

用于吃饭的几个房间,早已布置好,这里面放着新买的桌椅,桌面上已经放上了一些饭菜,散发着香味。

我手下的一群孩子们,都喜欢来凑这个热闹,他们在这里嬉戏打闹,给这里增添热闹的氛围。

还有的小孩子,在地上寻找未能燃放的小鞭炮,然后用火柴重新点着,扔在半空中,发出噼啪的响声。

可我张半勺,并不喜欢这些小把戏,我喜欢的是观察,用望远镜观察环境和人的动作表情,揣摩和研究一些事情。

这不,早到的四五个老干部,并未走进屋里去,他们扎堆在妇女之家的门前,互相递着烟卷,拉着话。

赵胜利的爹赵国栋,这是个好吃好喝的家伙,他腆着大肚子,站在人群中间,手里拿着草帽子摇着风,脸上依然有汗水流下。

走近了,再仔细听一听,赵国栋这位现任副书记,谈论的并不是工作,而是他的儿子赵胜利。

就听他,站在那里,口若悬河地白唬,我家胜利学会补胎了,他还会修理变速箱了。

前几天,这小子自己独立拆了一个变速箱,没用他师傅通手,就自己修好安装上了,这小子就是聪明,遗传了我的聪明劲。

其实,大家对他谈论的话题,并没有任何兴趣,心里都在盼望着快点开席,把酒喝起来。

十点半的时候,董志军吆喝着,把请来的客人聚拢,围坐在饭桌前,他做了一个简短的讲话。

讲话的意思就是,这是咱村的第一家生意,希望大家多多捧场,多多支持,有客人就领过来,绝对的优惠,肯定比镇上的饭馆吃的要强百倍。

一些类似于广告的话语说完后,大家就开始觥筹交错地喝起来,不一会儿,划拳行令的声音就开始充斥在这个院落里。

男人们对于酒总是情有独钟,在我们这里不喝酒的男人是极少数,大多数都是好酒量,这里不像城里人喝酒那么矜持。

都是用大茶碗喝酒,乡下人喝酒实在,有多大量喝多少,绝对不会藏着掖着。

不到一小时的光景,桌面上就杯盘狼藉,喝倒了好几个人,被搀扶着送回家里去了。

他们的特点是,来的快,喝的快,醉的更快!

老憨叔在伤口痊愈后,时常拄着拐杖外出溜达,他不再是被人瞧不起的石匠,在人们的眼里,他已经是村里的冒尖户,是准大款了。

心绪复杂的他,总是被石材场的事情所纠缠,走不出自己心理的阴影。

听春妮说,她母亲偷着告诉她“你爹经常在夜里哭泣,哭得就像一个几岁的小孩子,劝也劝不好,只能等他哭够了,才肯罢休!”。

苏晓娥饭馆开业的第二天,老憨叔带着我和春妮,走进了饭馆,点上了几个菜,掏出了一瓶白酒。

我们三个人,成为了苏晓娥饭馆开业后的第一波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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