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字:
关灯 护眼
66读书 > 机智的律师生活 > 第六十二章 法律公益节目

第六十二章 法律公益节目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机智的律师生活!

简单交流过后,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李想和周静都来到了演播厅,坐上了主播台。

从卓悦站的摄影机位置看过去,李想坐在主播台的左侧,周静坐在主播台的右侧,男生帅气,女生漂亮,画面确实很协调。

李想坐上去之后,发现主播台的椅子比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椅子更高,自然只能腰背挺直,坐得更加挺拔。

各项录播前的准备工作做完后,工作人员也已经都到了自己的工作位置上,现场鸦雀无声。

看到各单位已经各就各位的状态,李想把这个场景迅速代入自己比较熟悉的开庭场景,紧张的才开始逐渐得到缓解。

卓悦示意可以开始。

“红灯闪烁三下”

“绿灯亮起”

“滴~”节目录制正式开始。

“观众朋友们,大家晚上好,欢迎大家收看《律师在行动》节目。”

周静对着镜头微笑,镜头稍微拉近后,周静流利地说出了节目导语,因为节目播出时间是在晚上,所以周静在节目里和大家打的招呼自然要按节目的播出时间来。

“今天,我们节目的特邀嘉宾是合一律师事务所的李想律师。”周静说着,还举起右手稍微示意了一下。

镜头转向李想。

“大家晚上好,我是合一律师事务所的李想。”

李想很自然地对着镜头打了一个招呼,平时开庭确实不需要和大家打招呼,这个就脑补成庭审上的各方代理人的身份核实吧。

李想慢慢地进入了能令自己感觉到较为舒适的状态中,身体语言也开始表现得更加舒缓和放松。

“好的。近日,又到了招聘如火如荼的季节啊。但是在招聘过程中,某些用人单位却在劳动者求职时,以劳动者系某地人的身份予以拒绝录用,针对这一情况,是否涉及就业歧视?劳动者又应该以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呢?现在我们来看前方记者发回的报道。”

周静对着镜头说道。

如果是往常做节目的话,因为已经提前将现场记者采访的内容发给了律师看,这时候就可以直接转入主持人的现场请教环节。

但是,今天确实情况比较特殊,于是在摄像机旁边放了一台移动电视屏,放的是前方记者刚刚发回的画面。

李想和周静跟着前方记者的采访内容,逐步开始了解整个事件的具体情况。

记者采访到的情况没有很复杂,但是切入点选的很好。

小林是去年毕业的大学生,前段时间从原来的单位离职之后,开始通过某招聘app进行求职。

小林刚好看到了一家酒店管理公司发布的一批人员招聘信息,其中包含有“行政专员”、“总经理助理”两个岗位。

小林通过通过招聘app就酒店管理公司发布的前述两个岗位分别投递了求职简历。

小林投递的求职简历中,包含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及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城市等个人基本信息,其中户口所在地填写为“某某省”(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采访视频中均进行了遮挡处理),现居住城市填写为“m省R市”。

通过招聘app的客户端进行查看,可以显示,小林投递的前述“总经理助理”岗位在被公司查看后3分钟内,公司给出了岗位不合适的结论,“不合适原因:某省人”(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采访视频中均进行了遮挡处理)。

“行政专员”岗位在同日被查看,公司也在查看后5分钟内给出了岗位不合适的结论,“不合适原因:某省人”(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采访视频中均进行了遮挡处理)。

采访视频播放完毕后,镜头又回到了演播厅。

“李律师,从我们法律专业的角度看的话,在这个案例里面,这家酒店管理公司的行为会涉及违法吗?”周静对着李想发问。

“是的,更准确的来说这家酒店管理公司涉及到法律上说的侵权的问题。”

“那侵犯的是什么权利呢?”

“在这个案例里面,酒店管理公司侵犯的是小林的平等就业权。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受歧视。

简单来说,只要你具有劳动能力,达到法定年龄之后,在劳动力市场上就不应当遭受用人单位的的歧视。

侵害平等就业权,在民法领域侵害的是一般人格权的核心内容——人格尊严,人格尊严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求平等对待,就业歧视往往会使人产生一种严重的受侮辱感,对人的精神健康甚至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李律师,那如果现实生活中碰到小林这种情况的话,作为劳动者能采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碰到实施就业歧视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向裁判所提起诉讼的,同时也可以向劳动监督和管理的部门进行反馈。”

“那劳动者如果提起诉讼的话,能主张什么赔偿呢?”

“一般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为维权支出的合理损失,以及对方在媒体上公开的赔礼道歉。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主要是考虑劳动者的损害程度、经济状况等因素,同时还要考虑酒店管理公司的过错程度、侵权情节、认错态度等因素,最后还要看当地的一般收入水平、经济状况等因素,是一个很综合的认定。”

“那如果按照您的观点来看的话,劳动者大概可以主张多少的赔偿金额呢?”

“实践中有过很类似的案例,最终的结果是判决支持了9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公司要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刊登赔礼道歉的公告。

我个人觉得,这两个案例的情况相差不多,赔偿上也可以进行一定的参照。

但是具体的还是要看案件的证据,在裁判所没有做出最终判决之前,我们这里的分析都是基于一般情况,实践中很有可能会不同。

同时,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因为手机App上的招聘信息容易灭失,建议尽快去做好证据保全的公证手续,后续这部分费用也可以囊括到损失里面,一并向公司主张。”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