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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反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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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农历四月十二,星期二,晴天。

李闯是生日过后了一周才来学校的。

这个罢考的问题少年,一进教室,就惊呆了所有人的下巴。

他那一头惹眼的尖尖刺猬头,剃成了平寸头。

这是打算从头再来吗?

可他的血红耳钉依旧戴着,校服也是松松垮垮地穿在身上,配上他这浅浅的硬汉寸头,更像个混混。

还是那种刚刚放出少管所的混混。

月考过后抽同桌,我很幸运地又被宋晴晴抽中。

宋晴晴是生活在郊区的女孩,家附近也有农田,与我的成长环境有些相似,她人还很率真爱笑,是我会用心维护的朋友。

所以,哪怕她不再是我的同桌时,我和她待在一起的时间,依旧是最多的。

比李娟儿都多很多。

李娟儿也是个很善良的姑娘,可我们俩几乎没有共同语言。

她喜欢言情小说、台湾偶像剧,是那种性格梦幻浪漫的小女生。

虽然她的身材像个大人。

但她的的确确是个会任性、撒娇、唠叨、爱哭的小女生。

而我一天到晚都在疯狂刷题,为了考进年级前五十名,早已走火入魔了。

我们学校特别喜欢搞宣传板展览。

平时都是在学校综合楼、教学楼一楼学生必经的走廊,放置初三到高三前五十名的肖像画宣传板。

偶尔展示美术部的得奖作品。

每次肖像画宣传板一出来,有那高颜值学霸的宣传板,总是人山人海。

没有的那些,就门可罗雀,无人问津。

明明是学霸排行榜,愣生生地搞成了颜值排行榜。

李娟儿笑得一脸花痴样:“高二的第二名陶醉可真帅啊!”

宋晴晴笑着连连点头:“是的,很帅!戴着黑框眼镜,斯斯文文的,像民国时期的大学生,是我的菜。”

“诶,看不出来,你也喜欢这一款啊。”李娟儿兴奋地蹦蹦跳,突然眉头一皱,隔着衣服调整着什么,“烦死了,我妈非要让我穿背背佳,勒得慌。”

我对她俩说得这人不感兴趣,而且个头矮,前面全是人,跳起来也看不到那陶醉是圆是方。

我拍了拍宋晴晴的肩膀:“我去旁边看画展,你们看好了,就过来找我吧。”

宋晴晴没回头,摆了摆手:“oK!oK!”

画展这边人更少,几乎是无人区。

一边慢慢走,一边百无聊赖地随意瞄着,我也曾以我的鬼画符沾沾自喜过,直到我看到蒋云韬的那幅画。

不管是画里所表现出来的绘画技巧,还是那扑面袭来的强烈情感,都将我打击到体无完肤。

不经意地一瞥,让我接着瞥了第二眼,第三眼……

总感觉这幅油画很熟悉。

这是一幅风景油画,画面的四周是大量的绿,那种刚刚淋过雨,鲜亮的绿,抓人眼球的却是绿色之中的八角凉亭里的小女孩。

她坐在美人靠上,晃着脚丫子,将手伸出凉亭外,接着树叶上掉落的晶莹水珠。

画的是侧面,看不到小女孩的表情,却能让人真切地感受到她的童趣与惬意,好不自在。

作品名:自由自在。

署名:蒋云韬。

画里的小女孩应该是我吧?

可我一点儿也不自由自在,这只是虚幻与表象。

这次的期中考试,是我考过最差的一次考试,班级第10名,年级128名!

哪怕纪传书又和杨海君闹掰罢考了。

有人曾说:人恐惧到了极点就是愤怒。

对提要求的人,感到愤怒!还有对自己达不到要求的无能,感到愤怒!

愤怒到了极点就会理智全无,不管不顾。

父亲的电话一回拨过来,我就一把抓起话筒,先声夺人:“若是我这个成绩都不配活着的话!那么我们学校近六百人都应该先我一步去死!”

大声地吼完这句话,我恶狠狠地挂断了电话。

吼完之后,我的心情极度舒畅,压根就没想过,我的这个举动,会引来怎样的惩罚。

父亲断了我的生活费。

在我预想之中,他大概会因生气断我半个月的生活费,可我高估了我的地位。

半个月后,银行卡里,依旧一毛钱都没有。

而我省吃俭用地苦苦熬了半个月后也身无分文了。

哼!他不给我钱!我就不吃呗!

我不仅不吃饭,也不写作业了,第一次拿起李娟儿的珍藏版小说《那小子真帅》读了起来。

没办法,人只有废寝忘食地去做一件事,才不会觉得饿啊!

饿着的时候,是刷不了试卷的,头晕眼花想呕吐。

看小说不费脑,容易麻痹神经,忘记饥饿。

看完这本,我又去看另一本《她和他和她和他和她》。

这书特无语,讲的是校园暗恋,大意是虫子吃棍子,棍子打老虎,老虎吃狐狸,狐狸吃鸡,鸡吃虫子。

形成了完美闭环。

圈里的每一个人都暗恋着,看着喜欢的人爱着他人,悲痛欲绝。

就很扯!

纯属没事找罪受!

一点也没治愈到我!

故,在李娟儿兴冲冲地向我推荐《与洋娃娃的绝美之恋》时,我面无表情地拒绝了她。

我消极怠工不吃饭,宋晴晴与李娟儿却不答应。

两人分工明确,宋晴晴管我中餐,李娟儿管我晚餐,连拖带拽加威胁,让我乖乖地吃了饭。

无功不受禄,吃白食吃的我,实在不好意思了,就歇一歇,饿上一顿。

她们照顾着我那可怜的自尊心,也不强求。

“我说,阿梅,你该学学骑自行车,也载一下我!这半个月,我载着你,至少减肥了八斤。”宋晴晴一边气喘吁吁地踩踏着自行车,一边调侃道。

“可以,但丑话实说在前头,我的运动天赋极差的,你可不能嫌弃我笨。”

学校八百米环的操场上,五月份,大中午的太阳已经足够毒辣了,能晒脱人的一层皮。

因而,宽阔的大操场上,只有我与宋晴晴两个二百五。

学骑自行车时,她小心翼翼地扶着车后座,耐心讲着骑车要领。

我很用心地学着、用心记着……

她从始至终都没有嫌弃我笨,最多是有些着急上火,语气冲了些。

可我就是个废物!

第三圈时,华丽丽地连人带车摔倒在下水道的青石板上。

双手掌和膝盖,都因摩擦,破了皮,见了血。

望着我膝盖上鸡蛋大的血痂,宋晴晴有些不知所措:“对不起!都怪我放手了……”

我眯起双眼,回她一个灿烂的微笑:“不怪你,是我太废柴了……”

这点痛对我来说,真得不算什么,反而让我久违地感受到了兴奋。

一种,原来我还活着的兴奋!

似乎是从我搬进李娟儿家,已经很久没有用圆规自虐过了。

久到都让我误以为,我其实是个正常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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