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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五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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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五条命的第一天。

时间又回到了6月28日。

以前富人区只有零星几只丧尸,现在明显变多。

都能以“群”来计量了。

不过还好,这些丧尸在白天很迟钝。

它们像一群呆鹅一样矗立在那。

只要不发出过响的声音,不进入它们的视野范围,它们就不具有任何威胁。

宋惊风清晰的记得路线。

带着沈月白绕开了那些丧尸,翻过公园的栅栏,进入了公园的森林。

公园属于公共场合,丧尸密集度是很大的。

但主要集中在森林的入口、娱乐设施等地。

森林里也倒是有几只,但比起富人区来说,少一些。

很容易理解,即便是公园里的森林,也不可能和购物广场一样熙熙攘攘全是人。

而且这里树木茂密,也没有石板路,应该不是给人来散步的。

在宋惊风的带领下,两人来到了上次的“幸存者房屋”。

但现在已经不能叫做幸存者房屋了。

没有封门封窗,也没有幸存者丧尸,只是普通的林中小屋。

远远看到门开着,沈月白心就已经沉下来了,到了屋里一看,果然已经被搜过了。

宋惊风捡起丢在地上的几个生锈的铁罐头,眉头已经扭成了麻花。

“看来有人跟你英雄所见略同。”

沈月白看看这看看那,语气有点好笑。

宋惊风不知道她为什么还能笑。

眼下的情况实在很糟糕,他心生烦躁感:

“还笑?你一点都不着急?”

沈月白看了他一眼。

她最初来到时很慌,不知所措,为了活下来甚至想出卖身体依附于。

现在却逐渐找到节奏,可以稳住心态。

而宋惊风是怎么了,他虽然在紧急情况下有点凶,但一直挺冷静的。

现在怎么会这么……暴躁。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眼下得先安抚他的情绪,沈月白看着他:

“你以前说过,最大的困难不是丧尸,是我们对这个世界不了解。

你说的对,现在我们开始慢慢掌握规则,所以事情是往好的方向发展的。

而且等我们穿过森林找到市警局,马上就有食物了。”

宋惊风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如此急躁,他分明是要比沈月白更冷静一点的人。

沈月白说得他都懂,但他现在思维有点混沌,有点过度焦虑。

想……想要弄点什么东西来平复情绪。

沈月白看他在屋里焦急的踱步,拉开抽屉。

然后眼神一亮,解除夹层,拿出了一盒香烟和火柴。

他吞云吐雾了一会,眉头被尼古丁带来的舒畅感抚平。

但眉间的焦虑转移到了沈月白脸上,她真的太奇怪了:

“你一直都抽烟?”

宋惊风被问得一愣。

他抽烟吗?

他读书的时候是抽的,但抽烟会黄牙。

他觉得看起来很脏,所以大学洗了一次牙后,他就戒烟了。

他一直是那种说一不二的人,所以说戒就戒了。

之后就算毕业工作了,也再也没抽过。

直到来到末世,焦躁感支配着他。

他时有时无的想抽烟,这样能让他获得一刻的安宁。

但他不想有太多的解释,他一直就是这种人,吝啬于分享自己的事情。

所以他只淡淡回了三个字:“以前抽。”

哦,那看来公司女同事的八卦网也不是那么靠谱。

看他又恢复以前那副冷淡样子,沈月白也就没多问了。

小屋虽然已经被搜过,但前人应该是个马大哈。

因为他只把食物炫光就走,那些装备是一样没带。

防水裤一人一条,冲锋衣一人一件,小背包一人一个,军用靴一人一双。

逃生绳、手电筒、剪刀、打火机,还有公园求生手册和宋惊风的一盒烟,收获颇丰。

衣物装备对沈月白来说都有点大。

特别鞋子特大号,看上去像是一只企鹅。

宋惊风觉得好笑,但她一脸严肃,就不想评头论足。

于是叼着烟看了看挂着的表:

“现在才中午12点,接下来怎么办?”

沈月白也在想,她翻看着公园的地图,发现宋惊风说的没错。

这整片森林就是用作探险和野营的项目,里面有三个林中小屋作为补给点。

其中一个在西北方向三公里左右的地方,屋边还有个湖泊。

现在出发应该可以在傍晚到达。

即使那边的物资已经被洗劫一空,湖泊也可以提供淡水资源,说不定还能抓到鱼。

最好的是,晚上可以藏在屋子里避过尸潮。

对于尸潮的问题,两人之前在路上有讨论过。

丧尸无法爬高,所以如果进入森林后实在没有庇护所,那就爬上树熬一夜。

但按照地图来规划,看来此次横穿公园,一夜也不用在树上度过。

沈月白不得不再次感叹,地图在末世真是个好东西。

把计划一说,宋惊风马上就同意了。

两人马上启程,然后如沈月白所料,在黄昏前就到了另外一个补给点。

门也是开的,食物自然是没有,但搜到了两把匕首,还有一个女士腕表。

像是谁走的匆忙遗落在桌上的。

是那种老式的没有声音的表,沈月白戴上,这一次由她来主宰时间。

现在是下午6点,离尸潮开始还有2小时。

她从背包里拿出在上一个屋子里捡到的空罐头,跑到湖边洗了干净。

然后灌了水,架了个篝火烧水。

短暂的休息时间,温暖的篝火给了她安全感。

她看着湖面,浅绿色的水中,几道影子若隐若现。

“宋惊风!”

她激动的朝屋里喊。

宋惊风叼着烟,拿着一个杆子出来,痞痞的回:

“别喊。”

她早就习惯了他那副拽哥姿态。

等男人走近了,才轻轻冲他说:“有鱼~!”

宋惊风“嗯”了一声,坐在篝火对面的一块石头上,用匕首削尖杆子的头。

沈月白凑着火,杵着下巴看着。

太热了,他在屋里脱掉了冲锋衣。

上身就穿着一件黑色小背心,下身没穿鞋,裤脚卷到了膝盖上。

他身上没有那种大块油腻的肌肉,但也很健壮紧实。

皮肤很白,还是那种叫人羡慕的冷白。

沈月白以前用了很多化妆品,什么小灯泡神仙水,都达不到他这种又仙又冷的色系。

宋惊风匕首用得很熟练。

认真的打磨掉杆子上的每一根倒刺,他长长的睫毛低垂着,那眼尾的弧度实在太美。

沈月白想起他的眼睛,是真的很好看。

金丝平行四边的丹凤眼,少见,凌厉,嚣张。

可惜那薄情的嘴角随时下撇,一副不爽天不爽地的样儿。

看着看着对面那人一抬头,眉头皱着,像是要把她吃了:

“看什么?”

“看……”沈月白撇撇嘴:“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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