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石舍村的Monste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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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管不顾往外跑。
天突然就暗了,石舍村白天和黑夜的分割线是那样清晰,清晰到可能是被我爬起来后,跑步而出的脚印划定的。
出了院子,我发现此时天不止暗了,还飘起了小雨。
我的第一反应是往车站跑。这里连一盏路灯都没有,我看不清方向。本来我算过时间,只要能一把汇票送到谭诺家人手里后就折返,我一定赶得上那辆小巴从终点返回时经过“下石舍村”站的时间,只是我和小酒聊的时间太长了……耽误了一切。
凭直觉猜测,这时肯定已经过了5点。
这个点,寻找通往车站的路还有意义吗?唯一一班末班车已经错过了。我不知道明天最早一班回A市的车几点会到,稳妥的选择是去车站附近找个僻静又淋不到雨的地方过夜,然后等一早就去车站等着。冒险的选择是回谭诺家借住一晚。也有第三种选择,随便敲一户人家的门,问问愿不愿意让我借宿。
我选择第一种,因为我已经变成一只猫了,低调点吧,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我沿着来时的路跑了一小段,很幸运,不远处就有一片一人高的野草丛。
这时,我唯一的需求就是千万别被路人看见我已经变成一只猫了,其他所有事都得等变回人再说。这片草丛正好让我躲几个小时。
我一头钻了进去。
草丛里当然不可能有除了我以外的人。我不太放心,又四下搜索一番,在确定没人发现怪物一样的我后,我找了一片柔软的,有矮草垫着的空地,躺了进去。
即使有矮草垫着,我也只能侧着或趴着睡,毕竟身后多了条尾巴,我不习惯。
一个小时后,尾巴依然没消失,只要我想平躺,它就磕的我屁股疼。
我回忆真正的猫是怎么睡觉的,想模仿一下。
它们好像都是把四肢藏在肚皮下趴着睡的,但我确定在A市家门口见过一只长毛野猫,看到它时,它正平躺在某辆皮卡车的车底,肚皮朝上,四肢朝天,尾巴上翘抵着车底盘,就这样嚣张地酣然入睡,似乎完全不关心路过的人会对自己的睡姿提什么建议。
我至少还是半个人,没必要模仿真猫。
我就这么继续侧躺着睡,把头枕在右臂上,缓解脖子的压力。还好穿着长袖,不然手臂上也长出的长毛肯定蹭的我耳朵痒。不对啊,我不需要有这种担心,因为耳朵的位置已经变了,不在脑袋两侧,在头顶竖着呢。
又是半个小时。
我终于认清现实,这不是做梦。
我真的变成了一只猫!不是,半只猫!
怎么才能复原?此时我心里只有这一个问题。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心里会冒出很多和“如何复原”完全背道而驰的想法,但要说问题的话,始终只有一个,第一个,唯一一个。
阴翳密布的夜色中,我回忆起谭诺儿媳妇背后的那个生物,即使在被定格的记忆里,它都开始变形了。
本应该只是一张照片的这个生物,居然在我的脑子里开始动了起来,虽然动的只有嘴和带吸盘的触手(触手底端长出的手脚太纤细,无法支撑它的身体)。
比恐怖更恐怖的,是带恐吓的恐怖。反正它的嘴蠕动时,里面不经意间露出的獠牙似乎在警告我,绝对不可以向任何人提起我曾经见到过它。
它母亲(如果我没理解错,它和谭诺的儿媳妇应该是母子关系,总不可能Luke才是她儿子吧?)的眼神,也是这样警告我的。
我认为他们一点都不怕我知道,只是单纯的不想让我告诉别人。
我就这么一直呆呆地在草丛里躺着,一动都不想动,重新理了一遍思路。
“唉!别发呆。你还记得桃子的故事吗?”我的背后传来小酒那熟悉的声音。
这一次,她连声音都进化的和汤头一模一样了。
如果不是我已经疯了的话,她的形态,一定是我脑波幻想世界里发生的奇迹。
“不记得了。”
我这样回答,但并不是真不记得。我只是想考验一下她这个被我幻想出来的生物的智力和记忆力水平。
“桃子……是夏洁吃到过的除了葡萄以外的第二种水果,也是她可以吃的最后一种水果,并且如果她想一直吃桃子的话,不需要用亚瑟的任何部分交换。”
我对答如流:“但那是亚瑟偷的,而且亚瑟光顾的那片桃园不属于伊芙田地。”
“哈哈哈,看来你记得。你刚刚在骗我。”
说完她伸手触碰了一下我的猫耳。
“别碰,痒死了!”
变成半只猫以后,我的皮肤开始变得对触碰非常敏感,尤其是耳朵。
“哈哈哈,这是表示我要表扬你,表扬你这颗聪明、记忆力又好的小脑袋。要是我想批评你……我就……”
小酒突然在我屁股上踹了一脚。
她穿的是一双布鞋,轻薄的鞋底布面的另一边就是她柔软的脚掌。这样的柔,这样的软,即使狠狠踹我一脚我也不会觉得疼,何况她用的力远称不上“狠狠踹一脚”,本质上她只是用脚掌弹了我臀部一下。我臀上的肉随着她脚掌压力,上下抖动了一下。
“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太好玩了。”
就这抖动的一下,引来她阵阵轻笑。
穿平底布鞋,这是小酒和汤头的另一个明显区别。
我就没见过汤头穿过高跟鞋以外的鞋子,如果不是她特别喜欢高跟鞋那种捉弄人的脚感,那只可能因为她怕比别人矮一头,或喜欢比别人高半截。考虑到她是个女的,即使穿上十厘米恨天高也比大部分男人矮,我细化推测她可能只是怕比女人矮一头,或想比女人高半截。
小酒完全不一样。小酒既不喜欢自己头发太长,也不喜欢鞋底太高、太厚、太硬。
“你为什么一定要把自己的‘觉得好玩’建立在我的痛苦上?”
“因为你拿我没办法,不是吗?啊哈哈哈哈,你摆脱不了我,你也打不到我,因为我根本没有实体。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确实是这么一回事,我虽然对她的嚣张怒不可遏,但她说的是事实。甚至她还没有把话说全、说满,我不止拿她没办法,不止惩罚不了她,我甚至需要她,离不开她!
我们彼此间的这种站位决定她确实可以直接拿我的痛苦取乐,或制造我的痛苦供自己取乐。
“我靠你妈!”
我飙脏话了。她居然在我背后鼓起掌来。
“骂得好!嘻嘻嘻嘻嘻嘻嘻。你居然突然开始变得有点有男人味起来了,这太好了!不然……不然你身上总有一股子猫味儿,骚死了……”
“什么?猫味?骚?”我不敢相信她一直这样想我。
“当然……你还不明白吗?不是因为你变成什么,所以你像什么,而是因为你像什么,所以你会变成什么。”
“就像先有蛋,再有鸡?”
“又错了,明显是先有鸡,再有的蛋。”
“胡说八道。”我再次生起气来,非要跟她争个明白,“我哪里骚了?我是个男的,怎么会发骚?怎么会像一只猫?”
我想如果我真的像一种动物,会是什么动物?猫一定是十名开外的备选项。我心中排名第一的是蜥蜴。高衫子曾说我像蜥蜴一样狡猾并且善于隐藏真实情感,我也这么觉得。如果一定要在猫科动物里选一种,我选豹猫。豹猫虽然体型娇小,和身上同样有钱币花纹的金钱豹连远亲都算不上,但它们至少和家养宠物猫完全不同,是一种可以靠外表震慑敌人的野生肉食动物。
“骚……不一定指你老是发情勾引异性。据我所知,在这个问题上你甚至走向了完全相反的方向。你连自己真正喜欢的异性都不敢明着勾引,比如碳基汤头。”
我想求她别说了。
我对汤头的感情连自己都不确定,她怎么可能知道。
她继续说:“我会长得跟她越来越像,代表你最信任,最想说话的人其实是她。”
这和“我最想勾引的女人是汤头”间,画不出等号。
她继续说:“骚……也可以指一个人在很慵懒、闲适的时候,特别喜欢在整个世界的注视下搔首弄姿,对空气施展自己的魅力。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反正你也不是个真人,你继续胡说八道吧,我不拦你。如果你觉得‘骚’和‘搔’是同一个字,那我确实如你所说,特别骚。”
雨,突然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