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好一对璧人,佳偶天成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缘生缘灭桃花月!
第44章 好一对璧人,佳偶天成?
大白马拦截着大红马的去处,旷野里响起了牧歌爽朗,豪迈的笑声。
“嘿嘿,竟然来了个不怕死的人儿。来一擒一,来一双擒一双。”
月光下,雪白的马背上,有一双英气逼人的眼睛剑一般的向他射来。银色的袍子潇洒英俊,如玉的脸上闪动着耀眼的光,黑黑的剑眉像一团久久难以化开的浓墨一样,深不可测。
“放下她!让我来!”
“凭什么?她是你的谁?你又是谁?你的身份够格吗?”
“我是太子永志的弟弟永骐。”
“谁信啊?永志好像有无数个弟弟,身份都如草芥。”
“你为什么要救她?”他朝马背上的女人努起了嘴。
马背上的倩桃有些茫茫然,“我都不认识他,他干嘛要救我?”
永骐咬着嘴唇,什么也没有说。
“你真是天下第一傻瓜,人家都不认识你,你还要救她?你真是不要命了。”
“不管她认不认识我?我都要救她,因为她是大唐的子民。”
“好一个大唐的子民!不过,你比永志那龟孙强多了,灰溜溜的逃走,迫不及待的离开。一点男儿的血性都没有。你比他强多了,至少你还敢救她?”
“不许你说他!你也并不比他强,是男儿就不要抢女人作人质,有本事,把我抢去呀。”
“你以为我不敢?”
牧歌刹的从短靴里取出了一枚流星弹,他的手臂朝空中一扬。
“刹……”一道闪电而过,剑一般的朝白马上的永骐的手臂上袭来。
“抓住他!”
永骐手里的剑落地了,士兵们一拥而上,活擒了他。
“把他系在马背的缰绳上,拖死他。”
“是不是傻?来送死?逞什么能?这算什么?你以为,你来救我,我应该感谢你?鲁莽,只能断送千秋大业。大丈夫应智勇双全,雄才大略,高瞻方能远瞩,做什么事,只能徐徐图之,方能建功立业。智勇双全,方能立于不败之地。精于算计,步步为营,才能一呼百应。”
“哈哈,拖死他!死了,一了百了。儒夫,胆小怕事,枉为大唐太子。”倩桃在马背上大声叫嚷道。
也许,有时候,险恶的环境下,越帮反而会害了他,她闭上了冲口而出的话语。
“驾!驾!驾!”牧歌扬起了马鞭,马剑一般的朝前奔去。
倩桃不时的朝后望去,缰绳上,银色的袍子上血迹斑斑,有人已经奄奄一息。
“太子,你想两国交战吗?万一这又是大唐太子的候选人?岂不断送了太子的江山?孰轻孰重?太子千秋万代的基业只会毁于一旦。太子应该比我更清楚。据说,太子兄弟好几个,太子的根基尚不稳定,需要很多人的支持,得罪了大唐的皇帝,对太子并没有什么好处。处处为敌,反而会断送太子的前程。太子开疆扩土非一日之计,比其他太子更胜一筹。大凉有你这样的太子,大凉的将来指日可待。”
“啧啧,好一个巧言如簧,巧言令色,智谋双全,随机应变的女子!你的赞扬不露痕迹,却让我心花怒放。你心心念念,念念不忘,振振有词就是为了他?”
“他?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对了时间,错了时空。我怎么会喜欢一个没有脑子的人?这些年,韬光养晦只是为了不立于危墙之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太子,你如果像马背上的那位太子一样,你的太子位也会岌岌可危。”
“一针见血。谋者,成大事也。”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一切都留有余地,说不定,将来的某一天会用得上。
征服人心从来不是靠武力,而是靠实力。
世人皆醉我独醒。一个人成熟的标志就是每天发生在自己身上99%的事情,对别人而言,却是毫无意义。
有一个洁净、从容的、真我的精神世界,才能让一个人百毒不侵。
“得人心者,得天下!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而人心,是世界上最不坚固的东西,它可能因为一个小手段,一个地位,一段酒后的情不自禁碎成一地鸡毛。所以,太子,谨言慎行。”
“不做无为之事,又何以遣有涯之生?哦你是大唐将军陈福庭之女倩桃!博学多才,琴谱书画无所不能。”
“谬赞,谬赞。你干脆说我骁勇善战,全能型人才。”
“那又怎样?所有这一切都是靠进太子的手段。”
她并没有恼羞成怒,凝望着远方:
“非也!我只为自己而活。”
他不推杯盏,也不沉醉女儿乡,灯红酒绿,荣华富贵都不过是过眼的烟云。
知世故而不世故,处江湖而远江湖。
人生最大的成功是舍得。不舍不得,小舍小得,大舍大得,不舍不得。
她的那双透明、清澈的眼晴就这么不经意的一眨,拯救了他的整个银河系?
这双眼睛在哪里见过?怎么这么熟悉?他们之间曾经有过交集?牧歌使劲的摇了摇头,挥不去的是心头的魅影?
难道是一日遇佛,一日遇魔,心中有个人,才能活得更有意义。
牧歌扬起的手停住了。
马停了,缰绳上的人已经奄奄一息。
人在不可知中完美求其生存,在有为中感到无为,在无为中去求得有为,为适应而未能适应,于不适应中觅找适应。
绕太阳而运形的地球是圆的,运行的轨道也是圆的,在小孩手中玩弄的弹球是圆的,弹动起来也是圆的旋转……。
他在不顾一切的旋转跳跃,他在风雨中跳舞。
他在旋转中遇到她,长衣飘飘,雪白的脸,清澈透亮的黑眼晴。
他们在旋转中遇到哥哥永志,永志提着手里的长剑,追赶着他们……。
她是哥哥永志的太子妃。
一对璧人,佳偶天成。
一切都是上天注定的,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人生最大的任性是不顾一切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
我的头顶有太阳,无论是晴朗还是阴沉,而太阳总在。
朦胧中,有人悄悄的用毛巾一擦掉他手上的血迹,有人在用止血散敷住他手上的伤口,有人替他擦掉他额上的汗珠。
空气里弥漫着迷迭香的香味,有一种很特殊的香味,空气里有暖暖的阳光的味道,像春天拂动的杨柳,像雨后初晴,百花灿烂的绽放,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
他渐渐的苏醒过来,他几乎忘了自己的处境,他们应该被软禁了。
他打量了一下屋子,屋子里陈设非常简单,他躺在床上,挪动了一下脚,还好,脚没有受伤,手上缠满了绷带,他试图坐了起来,无奈,浑身没有力气。
他沮丧的倒在床上,竭力的从记忆深处搜寻……。
院子里有脚步声,笑声。歌声飞扬,此起彼呼。
凭直觉,那粗犷的笑声应该来自大漠戈壁,如果他没猜错的话,一定是牧歌来了!
只有牧歌敢肆无忌惮,豪放,骄傲的大笑。
江山,荣耀,他的人生,他作主。一路凯歌,他想要什么就会有什么。
他是笑永骐他终于落在他的手上,他想怎么折磨他,就怎么折磨他。
该来的总会来!你害怕什么,就会来什么。
你的人生总是掌握在别人手里,你总是被人操纵着左右,你想掌控也掌控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