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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大混蛋哈士奇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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渊秘医馆外,风呜咽着。

有人在喊“妈妈”。

有人在喊“我想死”。

季末掏了掏耳朵,尽量不去多想。

他推门走进事先跟哈士奇男爵说好的那间小酒馆。

在怪物们的虎视眈眈之下,季末走向吧台。

哈士奇男爵正坐在吧台上,周围放了一堆空酒杯。

“桀桀桀!来了来了!你没死!”

他开心的三只脑袋摇来晃去,似乎已经喝了不少。

中间的脑袋上依然套着项圈,遛狗绳垂下来,一直落在酒吧的地面,而旺财不见踪影。

季末拿手提了提嘴角,走过去坐在吧凳上。

他还是第一次来怪物的酒馆,更不用说这里还是血肉巷。

“给我一杯‘血腥伏特加’。”

季末扫了一眼酒单,敲了敲吧台道。

酒保是个独目怪,全身上下无数条触手支撑着一颗比季末脑袋还大的眼珠。

“想喝酒,把你小不伶仃的蛋蛋给我,人类!嘶嘶嘶!”

独目怪恶意的嘲讽道,那颗大眼珠子凑过来死死的瞪着季末。

季末摘下旅帽,放在吧台上,手自然的放在上面,阿金顺着他的胳膊,跑到吧台上。

“男爵,可以换个酒保吗?他太没礼貌了。”

“当然可以!桀桀桀!”

哈士奇男爵滑稽的大笑。

其他怪物见男爵在笑,也跟着哄堂大笑起来。

砰——!

枪声突兀的响起,那大眼珠子跟水球一样,从中间爆开,所有的触手瞬间失去了支撑,散了一地,阿金一看,立刻跑过去,抓住一条触手,贪婪地咀嚼起来。

屋里瞬间安静下来。

只有哈士奇男爵,他笑的比刚才更开心了。

“桀桀桀!好枪法!好枪法!”

他不停的拍手。

“喂!换个新的酒保出来,给我的小朋友酒!要男人喝的酒!到了肚子里烧不起来少拿出来丢人!桀桀桀!”

季末把自动手枪【无罪者】放回枪套。

过了一会儿,一个舞女打扮的猪人战战兢兢的过来,把一杯血红色的酒放在季末跟前,他想也不想,随手拿起来,喝了一口。

烈到脑子都快被点着了还有股刺鼻的血腥味。

他迫不及待一饮而尽,嘴角稍微往上扬了扬。

“艹,真不是人喝的啊!一杯下去我怕是得少一百年寿命,喂,这位獠牙很漂亮的女士,再给我来一杯。”

他努力抛了个媚眼,猪人表情怪异的转身给他倒酒。

哈士奇男爵右边的脑袋喝酒,左边的脑袋跟季末聊天。

“小兄弟,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是干什么的呢!我们是朋友了,这也太见外了吧?”哈士奇男爵不满道。

季末手持酒杯道:

“男爵,这怪我吗?你也没给我机会说过啊。”

“桀桀桀!我哪儿知道还能不能看见你活着的模样,我还以为最好的结果,是变成一具活尸在狗屎里游泳呢!”

哈士奇男爵说罢,邪恶的大笑起来。

季末喝了口酒,然后放下酒杯,语气平淡的给男爵做起了自我介绍。

片刻之后。

“哦哦,原来你是白骨魔开得典当行的二掌柜啊!”

“掌柜。”季末立刻纠正道,“掌柜会的我都会,掌柜不会的我也会,掌柜不在我就是掌柜!而且我现在也另起炉灶了,我是掌柜。”

“桀桀桀!不错不错,掌柜,掌柜!年轻人就是要有野心才行!”

这只三头吉娃娃欢快的鼓掌道。

他敲了敲桌台,猪人女酒保赶快拿来更多的酒给他。

“典当师都是一些无利不起早的家伙,你肯定也不例外吧?”

季末简单而干脆道:“对。”

说完,他将那辛辣而血腥的酒一饮而尽。

“我想把店开在血肉巷。”

“桀桀桀!你可真不怕死!”

“死不可怕,穷才可怕。”

季末淡淡的说完,哈士奇男爵怔了一秒,继而大笑起来。

“有意思!真有意思!小子,你真有意思!”

“我叫季末,不过男爵大人也可以叫我掌柜,季掌柜。”

哈士奇男爵玩味的看着季末道:

“季掌柜,只要获得了土地批准,谁都能在血肉巷开店,你获得批准了吗?”

“有人说,我可以把店开在她的店旁边,还有人说他家我可以随便用。”

“哦哦哦!季掌柜面子很大啊,你说的这两位肯定都是缝合怪贵族吧!”

季末笑而不语。

“所以我可以开店吧?”

“当然不行!桀桀桀!”

“不行?”

季末疑惑的看着他。

“血肉巷只允许有一家典当行,这是当初夜裔骑士在这里开店的时候提出的条件,只要第二家典当行出现,他那个能在公爵大人面前呼风唤雨、搬弄是非的混蛋靠山就会用尽一切办法将其夷为平地!桀桀桀!”

“您说的‘混蛋靠山’是……”

“大混蛋,彻彻底底的大混蛋!”

哈士奇男爵说完,看着季末沉默了一两秒,没等季末说话,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就是我啊!我就是那个大混蛋!桀桀桀!大混蛋哈士奇男爵!桀桀桀!”

他一边笑,一边兴奋的在吧台上跑来跑去,还在灯柱边抬起后腿,尿了一泡尿。

然后跑回来,哈哈伸着舌头看着季末,邪恶的磨牙道:

“如果你在这里开店,我一定弄死你,桀桀桀!”

季末一脸波澜不惊,敲了敲吧台,猪人没动,季末抬起手,一枪打进她旁边的门框,她这才战战兢兢的给他倒酒。

“男爵,我还以为你挺喜欢我的。”

季末手拄着吧台道。

“我是很喜欢你,季掌柜,你比那个混蛋种族主义夜裔骑士有趣太多了!而且你还是个烂酒鬼!这点最跟我臭味相投!桀桀桀!”

“我不是烂酒鬼,我只是偶尔喝一口当做消遣罢了。”

季末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舔了舔嘴唇,对猪人道:“行了,给我一整瓶,这么喝太没趣了。”

“桀桀桀!那个臭种族主义混蛋让我恶心的想吐,但他对我很有用,你呢?你对我有用吗?”

“抱歉,我不像那个种族主义混蛋一样,以当别人的仆人为荣。”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哈士奇男爵晃了晃脑袋——三个都在晃,“仆人什么无所谓,只不过,他是个特别有办法的种族主义混蛋,对我的生意帮助很大,如果你要是能证明你自己比他还有办法,对我的生意帮助更大,那我就随便你在血肉巷开店,当然,如果到时候夜裔骑士对付你,我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也不帮,桀桀桀!”

季末想起之前发条苹果说过,在血肉巷开店是需要“证明”的,她也不知道具体要什么证明。

看来,这就是证明了。

“好,如果你给我机会,我会证明的,我比那个种族主义混蛋还有办法。”

“桀桀桀!等你这句话!”

哈士奇男爵猛灌了一大瓶酒,然后随手把酒瓶敲碎在猪人酒保的脑袋上,猪人酒保立刻哀嚎起来,因为玻璃片插进了她的眼珠子。

“那我们走吧,现在就给我来证明!”

“去哪里?”

“桀桀桀!当然是这个血肉巷最好玩!最堕落的地方!连梦魇街的女妖看了都要失禁尖叫的……血肉角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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