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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农家汉把小知青狠狠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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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个章名,第一章咱不敢动啊!怕审核给我卡起。〕

放亮的天如同往常一样,山间有一层白皑皑的雾气,赶牛娃的笛子声悠扬的飘荡在山间,没有什么区别。

余廷家住在山腰上,做事要去山脚下的平地,余廷同家里的耕地牛一起住的牛棚,牛棚顶破了个洞,往里呼啦啦的漏着凉风。

牛睡觉,他看牛,在这个家里牛比他贵重的多。

家里所有的人都觉得他的一切任劳任怨都是理所应当。

他们家是当地有名的落魄户,在人家用青瓦修缮了房顶,他们家还在用稻草盖的顶。

破了坏了,也从不出钱招工,只管让余廷踩着容易打滑的房檐,爬上十几米高的房冒险修,无论刮风下雨。

一家七口,爷爷余厚,奶奶翠兰,父余山,母陈秀珠,弟弟余洋,妹妹余艳。

父亲余山年轻的时候嗜好喝酒,后来喝的中了风,半边身子偏瘫,躺在床上只能让人照顾。

母亲陈秀珠性子绵软,是个童养媳,唯夫家命是从。

时刻警惕,唯唯诺诺的样子,好像对这个家庭所有的人都负着罪。

看着余廷的眼中总是带着若有若无的愧疚。

弟弟余洋跟余山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性子也是一个样的混账,偷奸耍滑无一不学到的精髓。

可偏偏家里的人都跟供个祖宗一样供着余洋上学。

家里只供得起一个,所以余廷小学都还没读完,就被迫辍学回家耕田了。

家里可以看的出来重男轻女的氛围,妹妹余艳早年就卖给了一户人家当童养媳。

卖的钱自然又是弟弟余洋未来装修婚房的钱。

母亲起早贪黑的在家里忙着永远忙不完的活,吃饭却连个上桌的权利都没有。

这也是奇怪,最应该被重视的长子余廷却连结个婚都得先攒着钱让弟弟先结,偏心偏到如此程度。

家里真正称得上是劳动力的只有原主“余廷”,秋收的收入,打猎的收入一切都源于一双勤劳的手。

原主因为心疼自己的母亲,留在这个压榨他的家庭里任劳任怨。

唯一的愿望,就是分家后娶个老婆,一起侍奉母亲,让劳苦了半生的母亲享享天伦之乐。

余廷做不到像原主一样愚孝,却是个有责任心的人,占了人家的身份,原主的母亲就是自己的母亲。

至于别的人,他不会像原主一样傻傻的听话。

累死累活的干活供钱养一个在未来的某一天连哥嫂都敢羞辱玷污的白眼狼弟弟。

“哞~哞”耕地的老黄牛亲近余廷,亲昵的把头靠在余廷身上蹭着。

皮毛油亮油亮的,像一匹棕黄色的绸缎,一看就知道被人精心照料的很好,耳朵像两把微张的扇子,牛尾左右甩动拍打着乱飞的蚊虫。

比起勾心斗角的人来说,余廷更喜欢单纯有灵性的动物。

以前他在热带雨林里做训练的时候,就很容易有机会和那些野性的猛兽对视。

久而久之,神态就凶悍了,一举一动与野兽的习性都有些相似。

余廷握了一把新鲜的草喂给了老黄牛后,等老黄牛吃饱喝足了。

就带上一早上的干粮,从厨房里拿的一把炒黄豆子和面粉烙的几个巴掌大的饼,牵着牛绳,带着铲地的工具上自家的田地里去了。

余廷鲜和家人交流沟通,所幸原主也是一样,才没有被发现,又或许是他们根本不在乎。

田在空旷的平地,田边有坑坑洼洼的泥巴道,被太阳的照射的发干,土地被压的凝实,来往运输货物的三轮车滚轮的迹清晰可见。

余廷家的水田在正中央,连树避阴乘凉的地方都没有,被逐渐变得毒辣的太阳直射着。

耕完了地的牛在阴处吃草,余廷还要把剩余的杂草清除干净。

戴着草帽,晶莹的汗珠顺着下颚滚落,隐没在翻松了的泥土中。

阳光把余廷两双古铜色健壮的手臂照的颜色加深。

汗液从毛孔中渗出,黝黑发亮的手臂握着锄头,奋力耕田的认真模样十分吸引人。

余廷扑嗬扑嗬的鼻息声,配上被晒得通红透着严肃的表情和看狗都有几分专注认真的眸子。

莫名的色气,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奇怪的联想。

床上的男人也总是这么卖力,把精力和汗水都挥洒在耕耘的田地里。

外人眼中卖力的余廷实际上还在想睡两觉,就能见到媳妇儿的事。

这两觉是满身心激动的睡没了,可媳妇儿还是没有影。

他心里也对玄乎的东西没有底,正欲要问,就听到一阵骚动声从泥巴道上传来。

“大伙,快看,是下乡劳动的知青来了。”

“不愧是城里的娃儿,个个都细皮嫩肉的。”

“啧啧,这玉米杆一样的身体,跟个小白脸一样,能做得了什么事啊?”

“还有那白脸小子怎么长的比女的还俏,细胳膊细腿的,抬得起锄头吗?”

村里做事的男人们挑剔的看着坐牛车来的男知青们。

就像挑剔种子一样,选好了种子,来年才能丰收的更多。

“这些姑娘们倒是见着比村花还漂亮几分,又有学问,要是真是能抱到里面其中一个做媳妇,真不知道是多大的福分。”

几个年纪不大,但受当地风俗的影响早早结婚的小子们也图个好玩,冲着女知青们轻挑的吹着口哨。

不知缘由的姑娘们还以为这群小子还是不知事的小孩逗自己玩呢!

都咯咯咯的笑着,像银铃一样的笑声,又使那群小子的心荡漾了一波。

“别碰我。”清脆的一声“啪”伴着愤怒的怒斥声响起,声音偏软,有种幼气未脱的甜润感。

骂起人来,就像一只猫气愤的跺了两脚,弓着背,炸了毛,冲着人夹夹的猫叫了两声。

成功的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竖着耳朵听,一整片都是看热闹的。

余廷听到这声音,耳朵微动,就连心都狠狠地震了两下。

隔着人群遥遥地望向站在牛车上戴着草帽的少年。

看着不像普通人家的孩子,被娇养呵护的很好。

顶着大太阳,晒了一路,人家都黑了,唯独他还白的鹤立鸡群。

不过晃了一下神的功夫,余廷很有自知之明的重新认真的耕起了地。

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只需要一眼就看得出来。

憨憨还在他的耳边着急的说:“主人,就是他了,你们是天作之合,主人您还在犹豫什么?现在他遇到麻烦了,您快去帮忙啊!”

“闭嘴,我和他一看就不合适。”余廷没有企图靠近人群,反而是走远了几步。

人太娇了,枪口估计在外头打个转,人家就疼哭了,他也不想听这只狗瞎忽悠了。

“万众瞩目”的陆钦舒一人伶牙俐齿与十几个人“唇枪舌战”硬是没有一个人能说得过他。

只把能说的脏话都往少年身上泼,想挫挫他的锐气。

“我家不要像你这样不懂礼数,还做不了事的小白脸知青。”

“大伙谁想要啊!带回去了,怕是还要把他当祖宗供着吧!绝对讨不了好处。”

周围的人都议论纷纷,枪打出头鸟,而受不了一点气的陆钦舒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给下马威的对象。

陆钦舒本来就是因为小时候父母忙于工作,没空管他,把他丢给奶奶养。

奶奶疼小孙子,要什么给什么,久而久之,就养成刁蛮的性子。

等到老人家去世了,更加没了管束,家里人难以忍受,把他逼过来锻炼的。

这下又受了气,明明是他们先对自己毛手毛脚,结果闹到最后什么都变成是自己的错?

现在陆钦舒是看谁谁不爽,就像是只浑身带刺的刺猬,把自己的委屈包裹在尖刺里。

目光落在背对着他,辛勤耕地仿佛置身事外的余廷。

看着那宽厚的肩膀,怎么看都比别人踏实可靠。

见人步子动了动,就要离开了,心里也被牵动着,不由得将心里话脱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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