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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提炼蜂蜜,驯服马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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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锁上门,把蜂蜜放在地上,他也盘腿坐了下来,双手在身前捏了一个法诀。

一条淡淡的温暖的七彩虹带浮现在十指上方。

随着他的手势指向蜂蜜,七彩虹带飞了出去,围绕着蜂蜜上下飞舞,最后就如龙吸水般被吸入瓶中,跟里面的蜂蜜融为一体。

一瓶蜂蜜数量没变,质量却提升了一个层次。

张小义撤除了法诀,满头大汗,精神气虚弱。

以他现在的修为,一天只能以灵力提炼出两斤左右精纯的灵蜂蜜。

随着他修为的提升,就可以提炼更多更好的灵蜂蜜。

张小义拧开瓶盖,顿时一股独特的蜜蜂香甜气味弥漫开来,闻之口齿生津,食欲大振。

张小义拿来汤匙,掏了一勺子吃下去。

灵蜂蜜入口即化,化为一股暖流渗入体内四肢百骸,有种说不出的舒畅,刚才消耗的灵力又恢复了些。

提炼的灵蜂蜜数量有限,自然要好好利用,让它的效益最大化。

除了自己和家人食用,豢养七彩蜜蜂王外,就是用来喂养蜜蜂。

普通的蜂蜜已经对他和七彩蜜蜂王的修为没有任何提升效果,只有蕴含灵气的东西才能提升他和七彩蜜蜂王的修为。

“以后用这灵蜂蜜来喂养蜜蜂,何尝赚不到钱。”

张小义决定不回大湾区上班,辞职在家驯蜂养蜂,自己开店做生意。

蜜蜂吃了这种蕴含一丝灵力的蜂蜜,产量肯定惊人,尽管酝酿的蜂蜜质量不如自己提炼的,但是比起市场上的蜂蜜质量好上一倍,对人体的好处也更大,肯定能卖出好价。

张小义喂好七彩蜜蜂王后,见时间还不到十点,又赶紧下单买了五十个蜂箱,一些中草药种子和进山采药常用的工具。

他选择的网店都是本省的,在晚上十点前下单,并跟客服沟通好,只要不出意外,明天下午就能收到。

做完这一切,他把手机随手往书桌上一扔,身子一歪,倒在床上就呼呼大睡。

张小义只睡了三个小时就醒来,不仅不感到困,反而精神饱满,浑身是劲。

他见时间才凌晨一点多,就起床拿着分离杯去客厅抓了把茶叶泡茶,然后在手机记事本软件上写下了接下来的一系列计划。

这是他一直养成的习惯。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在书写的过程中,可以梳理思绪,想的更周到。

当张小义写了足足好几页的计划,改了又改,等改到满意时,已经是凌晨五点多。

他关了手机,伸了个懒腰,起床洗漱。

张小义起得早,许多村民比他起得更早,早已在田里干活。

张小义的父母也一样。

张小义随手关上家门,来到了自家的果园。

既然打算在家驯蜂养蜂,自然也要把果园重新规划一番。

果园本来是一个乱石杂草丛生的山谷,是张小义的爷爷从三十多岁开始,经过三十多年一点点开荒出来的,村民称之为清行谷。

清行是张小义爷爷的名字。

爷爷奶奶晚年生活在这里,留下了一座围龙屋,叫清行居。

爷爷本来要从他和奶奶的名字中取一字来命名,可惜奶奶是童养媳,没有名字。

奶奶娘家姓陈,长辈和同辈都叫她阿陈或小陈。

晚辈叫她时在爷爷的名字后面加上尊称,比如清行伯母,清行婆太等等。

爷爷奶奶去世后,果园留给了张小义的大伯。

张小义的大伯后来去西域参军,立功留在部队里二十几年,后来又自愿调回古汤城当了交通局局长,一家人就生活在城里。

大伯在部队里受过伤,退休后就留在城里养老,几个儿子也不想回老家,果园就没人管理,大伯就出钱让几个弟弟管理果园。

刚开始张小义的叔伯都争着要管理果园,后来生活越来越好,年纪也大了,没有心思和精力管理,后辈都不愿意管理,最后张河山不忍心父亲一辈子的心血荒废,就接手管理果园。

大伯去世前,经过儿子和兄弟们的同意,把果园留给了张河山。

当然,从此以后维修清行居的钱也要张河山一个人出。

人一旦有了钱,就开始相信风水。

很多有钱人都想弄一块风水宝地建别墅或者建生基,祈望子孙后代荣华富贵。

前几年也不知道谁传言出去的,说清行谷是一块风水宝地,家族才会出当官的和许多大学生,让清行谷一下子成了香饽饽,不少富豪都想买下来建别墅或者建生基,但是出的价钱再高张河山都不卖。

村里人都笑张河山是大傻子,守着一座荒谷不放,每年还要花钱和时间精力维修那些破房子。

张小义理解自己的老子,从来没有怪过自己的老子,如今庆幸自己的老子没有把果园卖掉,不用另外寻找地方建蜂殖场养蜂。

清行谷离村说远也远,说不远也不远,距离刚刚好,是养蜂的最佳之地。

张小义在果园中闲逛,心中盘算着开蜂殖场要花费多少钱,发现了一只落单的马蜂。

张小义得到七彩蜜蜂王的传承,只要他驯服什么品种,就可以得到它的能力。

驯服的数量越多,他的修为也会越强。

修为足够强大的话,还能化身为蜂。

张小义现在不能变成蜜蜂,却可以散发出蜜蜂独有的气味,让其他的动物误以为他是一只蜜蜂。

那只落单的马蜂以为张小义是只蜜蜂,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仍然停留在那里。

张小义靠近马蜂,咬破手指,嘴里念着秘术咒语,快速的把血滴落在它的身上。

蓦然,张小义和马蜂身上同时泛起一层金芒。

如果这个时候有人看到张小义,就会看到他身上的金芒不停的变幻着,最后变成了一只马蜂的形状附在他的身上。

栩栩如生。毫发毕现。

与此同时,张小义的脑海中也多出了那只马蜂的记忆。

而那只马蜂也变得比刚才大了一倍,接近3厘米,看着就吓人。

变的不只是躯体,还有速度,攻击力和毒性。

张小义驯服那只马蜂后,他的神情显得有些疲惫。

以他现在的修为,一天只能驯服三只蜂,若借助提炼的灵蜂蜜来恢复灵力则能驯服五只蜂。

在那只大马蜂的带领下,张小义很快找到了一个马蜂窝。

张小义命令那只大马蜂去攻击同伴,他则躲起来。

一大群马蜂群起而攻之。

大马蜂快速飞走。

一大群马蜂紧追不舍。

张小义从藏身之处走出来,来到马蜂窝前。

马蜂窝只剩下一只蜂王在里面,蜂王基本上不会蛰人,哪怕你把它抓在手中,它会露出蛰针,但不会蛰人。

大自然讲究的是丛林法则。

一只蜂王成长起来不容易,蜂王与蜂王之间的竞争异常残酷,胜者为王,败者则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蜂王的蛰针是用来刺死别的蜂王,轻易不会蛰人。

张小义再次施展秘术驯服了马蜂王。

蜂王的躯体本来就是蜂群中最大的,被张小义驯服后又变大了一倍,看上去比刚才那只马蜂更吓人,毒性也更厉害。

如果说那只大马蜂蛰刺下去能要人半条命,这只马蜂王蛰刺下去则能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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