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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那些年认过的干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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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

闻言,原本躺在地上的安亭,当场犹如诈尸一样,坐直身子,望着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女生,傻眼了。

“什么鬼?我还有这么大一个妹妹,怎么我自己都不知道?”

这是一个双马尾、斜刘海的萌妹子,穿着初二的校服,校服裤脚改窄了,略显非主流。

故里初中更换过校服款式,穿这个款式的基本就是初二,一米五八的身高,容貌还算不错,就是一个带点青涩、却又主动的邻家小妹妹,给人一种欲拒还迎的感觉。

她的手里还拿着一瓶水。

“哥,你不认得我了吗?”听到安亭的话语,她意识到对方没想起自己,一副委屈巴巴我见犹怜的样子,又迅速振作过来,鼓起勇气,道:“哥,我叫温楚莉,初二的…是你以前干过,不,认过的干妹妹。”

这是口误,一定是口误。

重生前后虽然相隔十四年,安亭记不清楚百日誓师大会前的事情,但这副身体绝对没有干过任何人。

短暂的慌神,安亭开始寻找记忆,回首往事。

过了一会儿,似乎是唤醒一部分的旧记忆。

这年头,小镇青少年貌似很流行认妹妹,就是那种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平日里带出去一起玩,倍儿有面子;而一部分比较贪玩的女生,对于认哥哥的事情,也不抗拒。

从前,以安亭这么野性贪玩、放荡不羁的脾气,别人认妹妹,自己自然不会落入下风,估计没少认妹妹。

温楚莉,只是干妹妹…之一。

但是…在安亭的记忆中,初中时期的他并没有与妹妹们发生关系,只是在一起玩,搂搂抱抱,牵牵小手,亲亲脸蛋…

初一那会儿,温楚莉很迷恋安亭,主动亲近,而安亭来者不拒,便是认了这个妹妹,有一段时间经常带她一起玩。

后来,温楚莉被家人发现自己和不良学生来往,严加管教一番,不许与安亭来往;而安亭就是一个图新鲜、喜新厌旧的人,对于温楚莉根本没有深厚感情,既然她家里这么麻烦,那就不来往了呗。

一来二往,便当是没了这个人。

然而。

前一段时间,温楚莉见证安亭在百日誓师大会上的豪言壮语,又听说他与班上男生的赌约,芳心再次荡漾,犹豫再三,还是找上门。

“我今天特意来看你集训…喏…哥,给你水!”

确实是一只羞嗒嗒的小绵羊,很容易让人心生怜爱,与宋瓷那种坚强得有点不可爱的犬系女生不是一个类型。

这种欲迎还拒的萌妹子,的确是安亭的菜。

严格来说,15岁安亭的菜。

问题是…现在的安亭真是15岁吗?

面对小绵羊送水,安亭犹豫一会儿,又感受到周遭目光,必须给人家妹子一个台阶,接过水,同时道:“嗯,谢了!”

“哥,你好像比以前正经多了…”

温楚莉自诩是非常了解安亭,而这一刻,竟然是感受到一种陌生感。

那个乖戾、轻浮与狂妄的少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散发着淡淡冷清、孤独,以及成熟的存在…

坦白说。

安亭不太想跟以前的狐朋狗友产生交集,即便这个狐朋狗友是一个萌妹子,他想与过去道别。

他想:这些女生都是喜欢坏坏的男生,只要我表现出很正经的样子,应该会对我感到失望,不再喜欢我了吧。

下一秒,安亭坐在草坪上,用坚定的眼神,看向夕阳,故作深沉,道:“嗯,妹妹,你哥我长大了,不想再浑浑噩噩过日子,我要追寻光明的未来,以后就不能像以前一样陪你们胡混了!”

情感到位了…

这样子应该能把她赶走了吧。

却不料,温楚莉不按套路出牌,看着安亭深沉的样子,双手抱胸,更加心动了,并且表示:“哥,希望你能考上一中,我会去找你的。”

撂下这一句话以后,温楚莉红着脸,匆匆离去。

“啊…”

安亭歪了歪脑袋,不由得一额头黑线——怎么感觉…对方好像更加喜欢自己了?是我哪里做得不对吗?

短暂的无语,安亭再次聚焦于温楚莉的背影,有些感慨。

少女还真的是青春。

安亭并不讨厌这种感觉。

下一秒,循着温楚莉的倩影望去,正好视野一角误入一个长马尾倩影,手里还拿着两瓶水,一瓶喝过,一瓶没喝过,渐行渐远。

除了宋瓷,还能有谁。

宋瓷原本是想要送水给安亭,没想到被一个学妹抢先了,本来觉得没什么,突然听到了什么奇怪的字眼——干.过的妹妹。

思绪一下子乱套了。

天呐!太龌龊了!

“不送了吗?”包唯唯问道。

宋瓷强忍愤怒,平静道:“我看他也不像喝得下两瓶水的样子…”

“噢~话说,刚刚那个女生是初二的温楚莉。”

还没等宋瓷给反应,曾曦便是回了一句,道:“温楚莉还挺受欢迎的呢,听说以前还当过安亭的妹妹。”

“妹妹?”

宋瓷很敏感,迅速捕捉到字眼。

安亭昨夜不是让自己当小妹妹么?

包唯唯嫌弃道:“就是那种干妹妹,不良学生模仿道上大哥到处认妹妹,表面上是认妹妹,实际上是小情人…”

曾曦附和道:“坦白说,我认为…这种比早恋更加恶劣…”

早恋起码是确定关系,懵懂年纪的真心相爱,虽然很多事情都无能为力,但很美好且青涩,而这种所谓的妹妹,连关系都不确定,玩玩闹闹,完全不负责,太渣了。

当曾曦话音落下的一瞬间,一旁的宋瓷发出一阵渗人的冷笑,再次看向不远处的安亭,仿佛是看待一具尸体。

呵!

难怪让我当妹妹,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差点上套了…

果然不可信…

……

当天夜晚。

晚自修结束后,安亭本来想跟宋瓷一起回家,谁知道那家伙态度540°大转变,二话不说,直接走了。

“宋瓷…不是说好了夜晚一起回家吗?”

几乎是同一时间,宋瓷一个回头,给了安亭一个足以杀人的眼神,“不许跟我搭话!”

安亭:“...”

小老妹,怎么回事?

白天还不是好好的吗?怎么一到晚上变脸了?

安亭本来还想追上去,正好这一会儿,兜里的手机传来震动,拿出来一看,来自老爸的短信,道:“回家路上去一趟网吧,把这个月的房租收回来。”

嗯…

大楼里的租户太多,一楼几个餐饮老板,二楼三楼的网吧,四楼五楼的个人租户,加上这年头都是现金支付,逐一收租太麻烦了,每个月的房租都是让网吧帮忙收一下,等集齐了,再统一给安爸爸。

而今天就是统一上缴租金的日子。

安亭只是转运一下钱…

安爸爸与安亭相依为命,知道儿子顽劣,还是很相信儿子,希望让他从小接触钱,养成大方豪爽的性格。

安爸爸是一个非常友善的人,对谁都很好,对于一些大老粗的陋习都能忍耐,例如随地吐痰、随地小便。

唯独受不了一种人——小家子气的人。

他对于儿子没有培养方针,唯一的大概方向是豪爽。

在安爸爸的潜移默化下,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安亭都是一个很大气的人,甚至是过于奔放。

一句话概括,安爸爸给他的自由过了火。

2006年,一个拿着一万多元的初三学生,有多膨胀,不必多说…少年的顽劣与父亲的纵容分不开。

画面回到这一刻。

安亭给老爸回了一句:“好…”

也顾不上宋瓷的变化,少年骑着自行车,朝着大楼出发了。

一出校门口就是河畔路,大约要走800米,走到河畔路口,拐个弯,再走一段路,便是抵达小镇主干道,旁边就是安家出租的大楼。

安家的大楼位置很不错,就在主干道中心,虽然比不上大城市的摩天大楼,但足够父子俩小富即安一辈子。

北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居多,到了夜晚,依旧不会特别冷清,尤其是网吧附近,进进出出的年轻人不少,街边也有不少摊贩。

今天还不是周末。

到了周末,大概会更加热闹。

安亭停好自行车,上去网吧,走到前台,正好见到一头粉发、穿着粉色运动外套的顾雪丽坐在那里,摆弄着一副吉他,像模像样弹唱了一首歌曲。

嗯…

翻唱港台地区的歌曲。

雪丽是一个妖娆妩媚的女性,散发着一种浪漫女青年的特质,夹杂着淡淡的孤独。

安亭嘀咕道:“果然很像波奇酱…”

昏暗的网吧,仿佛是束缚着她的牢笼,手上的吉他像是她的翅膀,仿佛要载着她起飞。

她看上去有点沉醉,足足过了两分钟,这才意识到有人在肆无忌惮地打量自己,抬眸一看。

“哟,小房东,又来了。”

安亭鼓鼓掌,道:“弹得不错。”

闻言,顾雪丽有些错愕,“真稀奇,你居然会夸我,你以前每次都嘲讽我难听…”

“额…”

好像是这么一回事。

曾经的安亭很傲慢,非常自恋自大,不懂得欣赏别人,尤其是对于外地人,一味儿贬低、轻蔑,以及不屑一顾。

顾雪丽深受其害,没有太过于纠结少年的改变,只是道:“收房租,对吧?”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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