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第 7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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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本文采用晋江防盗:防盗比例30%防盗时间一天半; 上辈子, 姑且当着是上一辈子吧, 她没能赶上见母亲最后一面, 母亲怕是到死心里都惦念着她这个无法归根的苦命女儿, 不得心安;
她和顾长军, 结婚十八载,相处时日满打满算加起来也不过半年时间, 生离后是死别, 顾长军最终被掩埋在深山的谷底,烈士陵园里只有一个空空的墓穴和冰冷的名字,寄托她二十年的相思和坚持;
唯一的姐姐因为自己入狱被婆婆赶回娘家, 在弟妹、小姑磋磨下艰难度日十年,虽然最终被接回夫家, 但当年最后见的那一面,已经是白苍面, 怕是心已老、身已艰;
女儿还是孩童时没有妈妈的照料教养,又被小姑家的孩子欺压,性子孤僻执拗,青春叛逆时期又碰父丧, 被逼一夜长大。虽有抚恤金, 但是孤儿寡母, 还有遗腹子弟弟要抚养, 早早同母亲一起担起生活的重担, 算是一天孩童的快乐都没有享受到。
……
上辈子的缺憾实在是太多了, 所以她虽然能坦然面对死亡,但是内心深处,却含着太多的不甘,明明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之事,为何这半生凄苦,还连累至亲都不得善终?
一切的起因都是那场牢狱之灾,而源头就在这一年的夏末初秋。
折腾到后半夜,沈喜梅慢慢涌上睡意,因为她总算彻底想清楚了。
回来了,是一件天大的幸事。
重生啊,绝不是为了将上辈子凄苦一生重走一遍!
重生,可以提前勘破许多事情,原来的轨迹该避开的绝不涉足,该追求的也不再怯步不前。
三十多年,这中间可以改变的太多了:
家徒四壁,有什么关系?爸妈健在,兄嫂年轻,八十年代是那个只要敢想,敢迈出步伐,经商致富最简单的年代。
姐姐被离婚?自己名声臭、被婆家不喜?这些都简单,源头掐掉,死命掐掉,她们姐妹两还是十里八村最勤劳、最漂亮的姐妹花。
顾长军成为烈士?还早着呢,她早日筹划,挣钱,出资修路!实在不行,她赖着一起出车,就不信在那种天气,顾长军能不顾及一二?
上辈子有件事,沈喜梅是确认的不能再确认的,那就是顾长军他稀罕自己这个媳妇,稀罕的很,所以只要她开口说的,他肯定会听的。
想清楚了,这一觉睡得格外踏实,睡醒时,额头上出了一头汗,想来时间不早了。看着床上挂着老旧的蚊帐,沈喜梅再次提醒自己,她回来了。
现在一切生离死别还都未生。
姐姐姐夫还算夫妻恩爱,爸妈还年轻力壮,搅家精的二嫂还没有进门;
丈夫?现在还在遥远的西北戍守边疆,怕是还不知道有她这个人。
眼下最迫切的是要掐灭那场无妄的牢狱之灾的源头。
上辈子,沈喜梅在莲花河坝头等小哥和石家兄妹一起去镇上看电影,被六生产队的朱茂华拖到莲花河边的芦苇滩里,意图不轨,在沈喜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绝望之时,回家探亲兼相亲的顾长军路过,听见沈喜梅呼救的声音,解救了她。
朱茂华因流氓罪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哪想三年后全国严打打到了安城,坐牢的朱茂华直接改成死刑,给枪毙了。
虽然因为强奸未遂就判了死刑有点过了,可是谁让你作恶,判刑的也不是她沈喜梅而是当初的形势,那年头听说还有口头上占人便宜的流氓罪都判死刑的,所以沈喜梅并没有太多的负罪感,毕竟她是受害者。
可是朱家只有朱茂华一独子,当得知一根独苗被枪毙了,朱家这些年的怨气,直接上升到不共戴天的仇恨,大雨瓢泼的夜里,朱家两老潜入沈喜梅嫁入顾家后住的小院子里,直接上手抢她才满两岁的女儿。
沈喜梅抱着女儿拼命挣扎时,拿起针线框里的剪刀,插了一剪刀到对方胸口。
其实那时候是深秋,穿的衣服也算厚实,沈喜梅那一剪刀虽然用力,见了血,但是绝对不会致命。
沈喜梅趁着对方愣神呼痛之际,抱起女儿没命的往外跑,老年丧子的朱富贵已经丧失了理智,拿起条凳就追出来,却一脚踩在了掉在地上的擀面杖上,后一倒,就这么摔死了。
朱茂华的母亲疯了一样喊着沈喜梅害死他们儿子,又杀了朱富贵,是杀人犯,要她偿命。
沈喜梅被镇上的警察抓了起来。
顾长军第一时间从部队赶了回来,加上法医验证等,沈喜梅只是自动防卫,朱富贵也不是那一剪刀致命的,构不成大罪,一切往好的方面展时,朱时茂的妈妈,撞死在法院大门口,迫于形势,沈喜梅一审判了重刑。
顾长军要申诉,但是那个年代申诉困难,并且基本上翻盘的概率为零,哪怕顾长军即将任命为加强团的团长。
沈喜梅道算了,不管怎么说,朱家一家三口都死了,生产队上风言风语,村领导干部都一面倒的站在朱家立场上,若是轻拿轻放,村里人会看不过去,娘家婆家人都在村里住着,农村人不懂法律,所谓自卫伤人、过失杀人对于他们来说最直观的是,朱家一家三口都死在她沈喜梅手上的。
再说,若是一味申诉下去,对顾长军的仕途影响很大,虽然妻子坐牢了,作为军人,这影响本就免不了的,但是,这事还是早了结早好。
她本来以为一切随着她的入狱划下句点,哪想顾长军十年立功不少,却毫无升迁,姐姐沈喜桃因此事离婚,二嫂程洁卷走家里所有钱财跑了,那钱是家里打算盖楼房用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借的。
家里人去程洁娘家理论,对方说你家都出了杀人犯,谁敢呆下去?至于卷走的钱,谁看见了?谁看见了?没有,那就是污蔑!
欠了一屁股债,房子盖不了,小儿媳娶不进门,二儿媳跑了,离婚的沈喜桃加上两个外孙女都接回来了,小姑还带着一串的女娃回娘家吃喝,家里至此一贫如洗。
想到这里沈喜梅不由抓紧身下的草席,好半天才被手上的刺痛惊醒过来,低头看了一眼,无意中,草席下面的床板都被她抠起来两块,床板边的木屑扎进手心里,有少许血迹在上面。
沈喜梅愣愣的看着掀起来的床板,回想起上辈子在坐牢时无意现自己不知为何力气大的出奇,这件神技是保她在狱中十年平安无事的法宝,她对谁都没有提起过,难道这项奇迹跟着她回来了?
沈喜梅不顾手上的刺痛,将掰起的床板,按在地上,轻轻一折,一分为二,然后再对折……
咔嚓的声音响在耳边,仿佛天籁。沈喜梅乐此不疲的将一块半米长的床板拆成一地不规则的积木,嘴角泛着诡异的笑:朱茂华,强奸犯?你再敢动什么歪心思,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你打的连你爹娘都不认识!
也不用等什么流氓罪了,这一身力气在,有的是机会让对方生不如死。
沈喜梅用脚将一地的小木块归笼在床底,床板用草席掩盖好,坐在小课桌前,打量着小圆镜子里的自己:还是鲜嫩的少女一枚,十六年华,高一辍学,在家待嫁……
突然,伸懒腰的沈喜梅的动作僵硬了。
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一点,她这个时候是有未婚夫的,那个后来处处和沈家过不去的生产队长石家的佼佼子,石爱国。
沈喜梅再也顾不得其他,站起来跑出房间,来到自家堂屋里,斑驳的墙壁上挂着的毛主席画像,右下方钉着的一张A4纸两倍大小的硬纸板,那是华光行印制的日历,一年十二个月份都在那张纸上,前面六个月,字里行间多多少少有一些手摸过的痕迹,七月那一片还是比较干净的。
一九八零年,人生最大转折的年份,不知道具体到哪一天了。
正好,沈新磊进屋里看看小妹可起床了,沈喜梅期盼的问道:“小哥,今天星期几?”
“星期六啊,你抬头不就能看见?”
沈喜梅不死心的问:“28号?”
“是啊!”
她是一九八零年六月二十二号同石家定的亲。
沈喜梅叹口气,怎么就没早回来几天呢?最起码在订婚前啊。
沈来福回到家里,又反复拿起那几张纸看起来,若按上面所说的,那窗口真能挣不少钱。
虽然觉得沈来旺有吹嘘之嫌,但是沈来福基本可以排除江女士是为了骗钱定的这承包合同。
不过就算是这样,家里也是承包不起的,全家财产加上砸锅卖铁也够不上一个月承包费。
为着这沈来福辗转一夜都睡不着,这要是骗人的,还好过一点,大不了将喜妹拘在家里,不让她出门,去做那财的梦。
现在纠结的是,明明金山银山在向你招手,可是这通天的河亘在前面,哪怕拼尽全身力气也是跨不过去的。
沈喜梅倒是睡得安稳的,天大的难处,还能难得过上辈子的处境?
睡好觉,明天准备一些新颖的吃食,好好让大家惊艳一下才是要。
正好是沈喜桃回来过满月的日子,能找到名目,她今天从国宾饭店各种调料都带回来一些,等着明天,她要好好的亮一手给全家瞧瞧。
因为沈喜桃回来过满月,沈来福一早到村西头程屠户家割了四斤肉,回来的路上经过沈喜乐家,想着昨天因为得知家里有大饭店打包回来的肉菜都吃光了没留给她而闹腾了一天的妹妹,沈来福招呼都没打一声,径直走了。
每次家里有点好吃的,都会早早让人通知沈喜乐回去吃,其实后面根本不用通知,沈喜乐从来不会缺席,但是习惯改不了,碰到了就会喊一声:“家里杀了鸡,你去吃一口……”
明明每次看到她都嫁出去几年还当自己家里一样一顿不落的来吃饭,还专挑好的吃,还总指使孩子们给她端茶倒水,还挑三拣四说这个难吃……心里就会来气,想到这还是自己喊来的,就觉得是在犯贱!
沈来福昨晚没睡好,心里憋着火,总算控制住自己的嘴,什么都没有说,就这么提着稻草系着的一大块肉径直走了。
特地在门口候的沈喜乐见了肚子更大了:气的!
想昨天在娘家看见的那堆骨头,哪怕隔了一夜她都能闻到那股香味,她就气的喘不过气来。
大盆的鸡鸭鱼肉都没给她哪怕是留上一块,她还说不得?
就因为她说了几句一家子人居然给她脸色看,还有她那好大嫂说的是人话吗?
什么大夏天不能留,什么没多少东西,什么她都吃饱了,什么大晚上她睡了……
呸,不过是穷山沟里的赔钱货,要不是嫁到他们沈家,能有她的好日子过?还敢给她脸色看。
她可是她大哥唯一的嫡亲的妹妹。
想她沈喜乐上有五个哥哥,这唯一的妹妹,怎么也算得上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就该千娇万宠着长大。
偏偏她那大嫂同她过不去,生了两个讨债的丫头。那沈喜桃和沈喜梅就知道油嘴耍滑,特别是那沈喜梅整天就知道装疯卖傻,将她的宠爱都抢了。
当初要不是沈喜桃嫁人,家里怎么会提出分家?若是没有分家,钱财都是掌握在她爹手上,她总能想着办法让她娘拿些出来给她花。
现在好了,几个哥哥都偏心眼,只顾自家媳妇孩子,将这小妹忘到天边去了。
一想到大锅的烧鸡,烧肉、炖鱼,她连口汤都没喝到,她就挠心挠肺不得安寝,居然还怪她不懂事,说她好吃懒做,……
笑话,她是沈家幺女,现在肚子里怀里三个男娃,一点好吃的好喝的紧着她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想她大嫂不就仗着生了双胞胎,在家里说话硬气了吗?自己肚里少说得有三个,到时三个大胖小子出来,全村人不都的稀罕死,像是刘家现在恨不得把她给供起来,可她娘家就太寒心了,什么是都听石芸榴那个外姓女人的,还有石紫燕那新媳妇,就生了一个沈永康,敢同她抢起吃的来!笑话,他们沈家会缺男孩?
她前头那么多哥哥,后头沈家出生的又一流水的都是男娃,她才该是那些好人家看重的最佳媳妇人选,可是自打她大了,络绎不绝的人上门问的都是沈喜桃。
好在出了个泼辣户张寡妇,将碍事的沈喜桃收了。
哼,什么状元屯一枝花,还不是个劳碌穷酸的命。
想到嫁人的事,沈喜乐又来气,她就比沈喜桃小了一岁,沈喜桃都出门几年了,村里的媒人像是一下子瞎了眼似得看不见沈家还有个待嫁女,愣是不往她这里提。
破天荒冒一个出来,居然是打听沈喜梅那丫头的,当初她可才十三岁,也不知道哪里学的狐媚手段,小小年纪不学好,引得人家上门打听。
要不她也不至于着急,被刘红兵那个没出息的糊弄住了,肚子大了,不得不嫁到刘家,不过刘家再差,也比张寡妇家好太多了。
当初她娘就不该到那穷山沟里找这么个搅家精做儿媳妇,生的两个丫头像是专门克她似得。
想着沈喜梅定的好亲事,沈喜乐肚子里都酸死了,那些都该是她的!
越想越气,沈喜乐昨天就赌气说过了,今天沈喜桃回来过满月,得派人来请她,她才纡尊降贵回去吃饭。
哪知等了一早上,她大哥,她嫡嫡亲的大哥居然视而不见。
有道是娶了媳妇忘了娘,她大哥现在越来越不把她放在眼里了,不能忍,太不能忍了!
沈喜乐气的直喘气,大早上,就出了一身汗。
夏天衣裳薄,刘红兵见媳妇站在门口哆嗦着,身上的衣服都汗湿了,贴在颤巍巍的肉上,相当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