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败犬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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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败犬往事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一句流传了数千年的名言,也本该是没落的白家应该遵循的路,但是能践行这句话的人本就寥寥无几。
究其原因,可能是那些族老根本不认为自己“穷”,还抱着曾经辉煌过的历史难以自拔,活在一个自己编织的幻梦中。
白慕予收到的信函中表现出来的便是如此,信里提到的辉煌总是在千年前怎么样,百年前怎么样,未来会怎么样,唯独不提现状是什么样的。
对于这群喜欢做梦的家伙,白慕予懒得去理会,他的计划甚至会戳破他们的梦与脆弱的心。
从诺玛的信息库里拿到足够的情报,白慕予又向施耐德请了假,踏上了回华夏的旅程。
白家能发来这封信函,也代表着一件事——上一任家主,那个守墓的白老头恐怕已经不在了。
虽然他们只有一面之缘,但白老头能大大方方送出人屠剑,这就足够他把对方当长辈对待了。
再次踏上那条通往山村的路,白慕予心中没有任何的悲痛,有的只是唏嘘。上次见面的时候,白老头的身体看起来还能撑十几年,如果配上尖端的医疗技术他未必会比昂热活得差,但是这次见面,就已经隔着一块墓碑了。
或许是白慕予那么轻易拔出人屠剑这一事实告诉他真的老了,那一晚他眼中闪过了一丝落寞,白慕予没有管,结果这一丝落寞成了白皓昭的心魔。
白皓昭的坟茔距离白起墓不远,但是修建的相当宽阔,牢牢占据了村子土葬公墓的一角,当年白慕予给村支书的钱看起来应该是没有被吞下多少。
在墓碑前站立许久,白慕予转身离开了,只在风中留下了一句谢谢和一句抱歉。
这里不是他的目的地,临市的白家也不是,他这次要去的地方是——昆山,那里将有一场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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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向来是昆山阳澄湖上吃蟹的季节,而今天在这里,有一场轰动昆山的婚礼将在这里展开。
男方是最近包下了整片区域所有的蟹庄与超过半数养殖场的外国老板赵旭祯,女方则是有着“昆山第一美人”之称的姜菀之,看起来郎才女貌天造地设。
白慕予的身后是这次的邀请人,一个看起来五十岁上下的老头,他坐在画舫的座位上,目光锐烈,不怒自威。
这种人从气质上来看像是黑帮的教父,可惜他不能从腰间掏出手枪也没有手下递过AK,他唯一的武器是手中攥着的——甩棍,百货大楼批发15块一个。
在老头的旁边还有一个男人,看面相应该还不到三十,他们都是今天的重要角色。
“你不让那么多人跟来是认真的么?我当年在道上混的时候看中的就是人多力量大。”
老头还是忍不住开口了,一双眼睛紧紧盯着窗边的白慕予。原本这艘画舫上应该还有很多人,都是当地的商户、混混甚至还有几个大老板,他们都被白慕予劝回去了。
“人多了……没用,有我在你可以放心,这可是难得的大单子。”白慕予顿了顿,“不过我还是想听听白医生的故事,不是因为我八卦,而是因为这些事情都是线索。”
白慕予说的没错,这是他近两年接手的最大单子了,这一次他的任务不是暗杀也不是保护,而是……抢亲。
这种事情乍一听有些缺德,但是这次的委托人是新娘的父亲以及……前夫。前夫名叫白商陆,这个名字加上身上那不曾觉醒的龙血气息,白慕予已经知道了对方应该和自己是同类,甚至同宗。
“我原本就是一个普通的外科医生,在自己的诊所混日子,后来有一天遇上了受伤的菀之,一来二去我们就熟了。”年轻一点的男人开始讲述,“后来我们就稀里糊涂的结婚了,说句实话我就像是一个流浪狗找到了家。”
“小白你说什么呢?我可是真心拿你当儿子的,菀之对你的感情也是真的,这些都做不了假,要怪只能怪那个姓赵的……”姜老爹却在此时闭口不言了。
“那位赵老板确实不简单,初见的时候,我和几十个蟹庄的老板想要给他来个下马威,谁知道他一个人的光环就压倒了我们所有人。”
白商陆叹了叹气,他和自己的老婆姜菀之结婚三年却没什么进展,而初见赵旭祯的时候对方就像是高山上的芝兰,而他就是煮过药的药渣,赵旭祯跟姜菀之站在一起那是神仙眷侣,他跟姜菀之站在一起就是癞蛤蟆高攀天鹅。
一次初见,那是他最没有自信的一天。
赵旭祯把所有的蟹庄老板叫到一起,说要买下所有人的生意,这些都可以谈,但是没有人能接受他拿出了和姜菀之的合照,说他们是在英国举行过婚礼的夫妻,还有神父的见证。
当场就有人掀桌子不干了,本来昆山这地界大家对姜菀之都有些想法,但白商陆和姜菀之那也是三媒六聘完了婚领了证的,还有女方父母见证,今天来一个外人就想要带走昆山之花?
这简直就是被外人骑到头上拉屎,还要问所有人借纸。
同仇敌忾的阵营形成了,可惜又在短时间内消失,掌握着金融财力的他直接从银行抽走原本属于这些蟹庄老板的贷款,要么臣服要么资金链断裂。
赵旭祯只是简单动动手,就让昔日流光溢彩的阳澄湖畔黑了一半,他的力量悄无声息地侵蚀着这个小城,那些结盟的蟹庄老板们太天真了,这就是螳臂当车,螳螂们手挽着手喊加油,也挡不住大车的车轮。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菀之和我说了离婚,说我是她在命运之外强求来的,可是强求的东西,终究留不住。”
白商陆紧握着拳头,似乎这个之前平平无奇的医生也将觉醒,但最后体内的龙血依旧是若隐若现之后沉寂了下去,没有冲破牢笼的封锁。
他胸前的西装里还有一张纸,那是姜菀之的饯别信。
“有时候我也想,是不是注定没有好结局的故事,最好还是别开始?
可我还是贪心了……再见了小白。
菀之”
三行字不知道让这个男人哭了多久,他说着说着,身影和住在白慕予隔壁宿舍的芬格尔高度重合,一幅败犬的样子,只是这只败犬今天将迎来他的进化。
“其实流浪的土狗要是从来没在温暖的窝里住过,反倒不会那么难过,可就怕过过暖和的日子。你以为你有窝了,精心地营造那个窝,可窝终究是人家的,某天你忽然就被踢了出去,外面还是凄风冷雨。”
“我说了你是我女婿,你是我儿子!谁敢在你面前抢走菀之还得看我同不同意!”
姜老爹拍着桌子,似乎面前的桌子就是阻碍女儿幸福的人,恨不得生生将其砸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