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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梦我喜欢! 第1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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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异兽肉啊!”克里斯急道,“不可以吃的!”

“为什么?”安茫然地问。

“曾经有兔子以为吃了异兽的肉就能得到异兽的能量,但吃过肉的兔子……”克里斯沉着脸,讲恐怖故事般阴森森地说,“全都死了。”

“被毒死了?”安听得一愣一愣。

“腹泻死了……”克里斯说,“这个不是重点,总之兔子绝对不可以吃肉!”

“哦那就没问题了!”安松了口气,把蛇尾巴掰了下来,“我是鼠科的啦。”

“?!”

皮卡丘是电气鼠,就算长着长长的耳朵,它也是杂食性的老鼠精灵,没有为什么。有意见投诉官方爸爸去。

12

这一场战斗与那一场的间隙,他们享受着久违的和平时光。

圆圆的月亮明镜般挂在天空中,月下的森林沐浴在洁净的光辉中。他们攀爬到矮木从中,在树杈上看向周围,天空中繁星点点,林海无穷无尽。

“安有什么梦想吗?”克里斯忽然问。

“总之再进化一次吧?”安说,“听说有种里面有雷电纹理的神奇石头,可以无副作用地让我变得更厉害。”

而且会长高,安暗想。从皮丘进化成皮卡丘,只让她从三十厘米长到了四十厘米——顺带一提这还包含竖着的耳朵的长度——比大型垂耳兔克里斯矮小很多很多。做皮丘的时候,安还挺为能趴在克里斯身上开心,但近日来,她已经越来越不想被克里斯当成小孩子照料了。

“安已经很厉害了。”克里斯笑道。

“还不够厉害嘛。”安回答,“克里斯呢,你想做什么?”

“我啊,我的梦想可能有点不合实际吧。”克里斯有些害羞地抖了抖耳朵。

“说说看嘛!”安盯着垂耳兔的耳朵看,想把那毛茸茸的部分放进嘴里啃一啃。她掩饰地摸了摸克里斯的耳朵,一脸正直地说:“我又不会笑话你的!”

“我想……我想让兔子能安然无恙地走在天幕下,不用担心被异兽袭击,也不用担心被高层的兔子随便欺负。我想要所有兔,无论什么出生,无论耳朵是竖起还是倒下,都能有选择呆在围栏外还是围栏内的权力,都只属于他们自己。”克里斯说,“我想改变亚默南。很狂妄吧?”

“没有,很厉害呀!”安眼睛亮闪闪地说,她看着垂耳兔先生的侧脸,只觉得对方毛茸茸的面颊闪着圣光。

他们眷恋树上的星光,便在树顶上睡下了。安的皮毛没有克里斯厚,她冷得直往对方身上缩,克里斯就用大耳朵盖住了她,垂耳兔先生的大耳朵非常温暖。

两个毛团依偎着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一个愚蠢的番外7~12,1~6的部分在101章

目前的安造型↓

第117章 116.115.114.1

在“披纱事件”后,以爱丝特为首的圣洁者们迁去了那片荒野,从这一天开始,这些圣洁者再也不顶着从头披到脚的白纱了。

他们依然戴着斗篷似的、被安叙认为和修女帽类似的帽子,但帽子不与白纱相连,他们也不将之往下扣,帽檐的阴影顶多遮住额头。他们依然穿着绣着金色条纹的圣洁白袍,但在迁徙的途中,他们不要人们为他们拖慢脚步,于是拖地长袍被剪掉下摆,长长的袖子被挽起,用绳子系住。圣洁者的服装成了方便在外行走长衫,和不少穿着长袍抵御风霜雨雪的旅人无异。

与圣洁者同行的人们为此热泪盈眶,就像将领与士兵同食同寝一样,神所钟爱的教士为了与他们同步调而做出的牺牲比什么都能鼓舞士气。这些信徒们一个个宣誓要为圣洁者大人们拼尽全力,立下要遵循各种戒律的誓言,圣洁者们知道了,却阻止了诸多苦修。

“苛待己身的苦修只能惩戒自身的罪恶,拷问自己的心灵,”圣洁者说,“可若你为此损伤了神恩赐的身体,使得自己无法参与到建设神的地上国度之中去,这不是本末倒置吗?这不是另一种自私吗?”

信徒们恍然大悟,心里怀着对自私的愧疚,更卖力地干起活来。

圣洁者这身便于风餐露宿的服饰并未在到达目的地后消失,领导者爱丝特宣布,为了纪念这一去荒野建立新教会的朝圣之旅,也为了纪念虔诚的信徒们冒着危险拱卫圣洁者的圣行,从今往后,这个新教会的所有圣洁者都将作此打扮,而最开始的圣洁者白袍则被当做祭袍,只在弥撒等重要仪式穿戴。

教会可以指广义上的整个教廷组织,也可以单独指代一个地区或一个教堂的组织,比如汶伽罗大修道院,也可以被叫成汶伽罗教会。鉴于新教会所在区域本来就有地方教会,再拿地名来命名不太妥当,因而它被定名为“新教会”——可真是个简单好记的名字。

新教会没有阿铃古册封的主教,领导者爱丝特谦逊地称自己为“牧首”,这是个不正式的新词汇,意为并非什么身份非凡之人,只是这一群牧羊人中的首领而已。

“新教会”?“牧首”?这些词汇传到安叙耳中,让她笑了起来。不同于隐隐约约有些预感的聪明人,安叙已经看到了某种庞然大物的诞生。她再一次想,爱丝特真的变成了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啊。

引发披纱事件的矿工在欢送典礼结束前就消失在了人群中,几乎没人对那张脏兮兮的脸和弓着背的畏缩模样留下印象。随着汶伽罗防线的繁荣,外来者越来越多,以往人人彼此认识的情况再也不会出现,人们不对此感到奇怪。那“矿工”在人们的视线外擦掉脸上的污迹,脱下褴褛的外套,从不远处的灌木中掏出一套行头,眨眼间就成了个挺胸昂首的快活小伙子。这绿眼睛小伙子不紧不慢地迈着步子,像任何一个新汶伽罗人一样,融入了繁华的街道。

挑大梁的角色由杰伊扮演,此外还有不少夜莺之喉的探子混在人群中,在人们没反应过来时率先行礼。氛围的力量是极其巨大的,在多方策划下,这事儿水到渠成。

真相并不像信徒们以为的那样宛如天意,恰恰相反,这正是“人意”谋划到极致的结果。无论是发生的时机还是发生的形式,主演诉说台词乃至摆出的姿态,无不经历了精心推敲。

战争之后,白衣天使的声望如日中天,他们出发的日子正在这爱戴和憧憬发酵的最高点。人们开始体悟到这些圣洁者带来的改变,又没精明到看破他们的布局,而在战后受了他们恩惠(更重要的是拥有武力)的军队也已经恢复到了可以站出来维护他们的地步。僵硬的头脑在日渐富裕的生活与新知识的冲刷下软化,亚默南别处的陈规还未在这里的民众脑中扎根,这可贵的空白,正是爱丝特等待的最佳时机。

调用夜莺之喉人手的事是爱丝特直接和安叙请求的,之后改服饰定教会名称等等,安叙倒是后来才听说。但某些东西并不需要事先知情,她半点都不相信,换下圣洁者的长袍是迁徙途中的权宜之举。

摘下面纱,改制长袍,建立新教会,过家家似的自封为编出来的名词“牧首”……毫无疑问,全部在爱丝特的规划之中。这计划绝对不是一两天里完成的,她一定预谋已久。

迦勒和夏洛特都为此和提醒过安叙,前者说那伙圣洁者恐怕有不小的野心,后者说得更加具体。“您的威望至高无上,但却不如在南方的时候。代表教廷的圣洁者们分走了民众一半的敬意。”夏洛特说,“尽管这些圣洁者目前是我们的盟友,圣洁者爱丝特是伯爵大人的同学,您也不可没有防人之心啊!时光能让一个人面目全非。”

“哪有面目全非。”安叙随意地说,“和原来没多少差别啦。”

夏洛特只把这句话视为安娜伯爵日常胡扯中的一句,碎碎念着“您心里有数就好”,无奈地退去了。

但安叙是认真的。

她在台下看着爱丝特扬声说“心怀邪念者才应当觉得羞耻”,就像看到了很多年前那个说着“我不要一个人逃出去”的女孩。当初那个会为安叙的故事一惊一乍的迷糊小姑娘,已经长成了一个城府极深的人,可有些东西从未改变:勇敢的心和自由的灵魂。

至于城府,在安叙看来,“城府深”才不是什么贬义词。

人们觉得心怀算计的领袖听起来不够光明正大,称颂对帝位辞而不受(然后被手下强行黄袍加身)的皇帝,赞美不想要权势只想要爱情(然后不得已被卷入深宫倾轧宫斗成胜利者)的太后、女皇,仿佛这些高位者必须无欲无求,必须别无选择、迫不得已才配得上被赞颂。但有野心,或者换个词,有进取心,有想要实现的目标并为此不断努力争取这种事,到底有什么让人唾弃的?

自己不去争取,想要的东西不会像“神的恩赐”般从天而降。安叙觉得有句话用在这儿很合适,革#命不是请客吃饭。要不争不抢,要优雅体面,又要改变命运,乃至改变世界,哪里有这么好的事?能用智慧减少抗争中的流血牺牲,完全是功德无量的事吧。

如果没有脑子、只有运气和美貌的吉祥物才让人喜欢的话,这种充斥着道德绑架和不实妄想的喜欢,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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