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心中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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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伤雀眼底温存,含笑看着这个从小便身负重担万顷的女孩儿。
小姑娘年纪不大,但操心的事实在是很多。
他就这样淡淡含笑看着她,几乎没有一丝迟疑的脱口肯定的回答:
“殿下,您已经做得很好了。不论是劝诫陛下让皇城宫中崇尚厉行节俭,还是广开言路允许州府士子上书尚书台陈诉冤情疾苦,亦或是建立‘赡养司’帮助天下苦命之人。”
他静静地望着面前的女孩儿。
这是他从十一岁那一年开始,便跪在浔阳谢氏祠堂里,对天盟誓终生效忠的主人。
若他是柄名剑利刃,那么所幸握住他剑指天下的人,始终是那个心怀慈悲之贵人。
路伤雀站住脚步,一字一句道,“殿下,您如今也不过只有十三岁而已,不要对自己太过苛刻。”
在很多百姓人家,她这个年纪,还只是个无忧无虑的孩子,或许刚刚被许了亲事等着待嫁。
但是生在天家,生来尊贵的命格,从小便带给这个小女孩儿带来重若千斤的担子。
虽然她总是一副没心没肺、欢快肆意的样子,但路伤雀却明白,小殿下心里装着一座压得人难以喘息的山河。
那柄被她常年紧握掌中的“大宸明皇剑”,不仅仅是南朝开国高祖的佩剑、天宸权柄的象征,更是身为皇族后嗣一肩挑之、为国为民的重任。
路伤雀看着符景词微微皱起的眉梢。
似乎殿下很小时,便已学会如何压住自己的负面情绪。即便再为难的场景下,也最多只是轻轻蹙眉,然后若无其事的说“没事”和“无妨”。
可她不过也是花朵一般的年华,如此强作坚强,让身边人看着更觉心生不忍。
果然,符景词笑了笑,无甚所谓的道:“我并未苛待自己,这些本就是我应该做的。如今我已十三岁了,不算小了。
景言都已入尚书房开始帮助父皇理政,母后近年来病体羸弱,景言年纪也尚且幼小。他们在深宫内院面对柏大都督和贵妃的虎视眈眈……我只有更加努力,做个于国于家皆有用之人,才能帮得到他们。”
她握着“山河日月”,低声喃喃。
“......南墟说的对,以我如今的年纪,力所能及可为百姓所图之事甚少。我是女子,入朝堂替父皇弟弟分忧终归会引人非议,除非......”
她眼底锋芒一闪。
“除非有朝一日,我能位列祗仙,成为当世剑仙!”
符景词豁然开朗起来,眼底光芒灼灼如日,闪烁着耀人心魄的光芒。
“小鸟儿!若是我能成为南朝唯一一个以剑问道的剑仙,那么便可投身行伍,至少可以在边境塞外为国效力,亲自镇守国门边关,替父亲弟弟和天宸百姓阻挡北朝南下的铁蹄!还可以护着母亲不再忧思过度,毁誉伤身。
——只要我活着一日,便要让北人不敢南下牧马,杀烧抢掠,再危害天宸百姓身家性命!”
路伤雀被少女眼中坚定且热烈的光芒所慑,而他也从不怀疑她能做到这一点。
于是,他郑重道:“臣信,您是天宸公主殿下,只要您想,就一定能做到。”
二十一岁圣王人境的少年剑侍,若论身高比之他身侧十三岁的少女,要足足高出两个头来。
但这么多年来,他始终甘心仰望着她,就像月星千百万年星夜不变的仰视着它的日星,以之为中心周而复始的旋转。
北国的秋天总是来的更早一些。
落梅镇外乡间小路,一片金灿灿的落叶忽而落在少女的髪发上,衬得她侧脸那枚酒窝十分耀眼。
他们二人走着走着,突然迎面遇到了一行衣衫褴褛、手脚上具被拴上镣铐的邯庸朝百姓,他们被邯庸士兵举着鞭子吆喝着,如同骡马牲畜一般赶着前行。
一行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人人神情麻木、面黄肌瘦、衣衫褴褛。
北朝人大多都喜欢穿戴皮草和皮靴,可这一行人的脚上却连双草鞋都没有,个个赤足而行,好不狼狈。
符景词定睛仔细看去,当即眉心蹙的死紧。
除了那几个幼童外,其余诸人的锁骨上,居然都被镰刀一般的镣铐穿透拖行,十分残忍。
——由此可见,这些人是北朝邯庸最低贱奴隶。
南朝天宸重礼法仁义,虽有奴仆货通买卖,但除去伤主、卖主、杀主这三大罪外,天宸历法中严令禁止虐待打杀奴才。
符景词几乎从未在南朝的大地上看到过如此惨烈的“走奴”行为,堪称惨绝人寰。
她脚步微顿,情不自禁放慢了脚步。
下一瞬,路伤雀立即伸出左手,轻轻抓住她的手肘,不动声色的向她摇了摇头,那意思很明显——
殿下,不可。
符景词沉默着偏过头。
她尽量让自己的目光,不要游移和停驻在那些可怜人的身上。
不去看,不去听,不去想。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此时此刻的她,在这个她本不该出现的地方,做出什么不合时宜的冒失之举。
随行这一队押送奴隶去广陵城的士兵,几乎每一个经过符景词和路伤雀身边,都会用那种露骨又不怀好意的眼神去扫视符景词。
女孩儿虽然看起来并未完全长至花期,但明显她正是青春,身段已然开始抽条,纤长舒展,如杨柳挺拔,却又丝毫不见弱柳扶风的南朝女子的柔媚与脆弱。
这个少女身上有股野蛮生长的勃勃生命力,这对于尚武的北朝男子来说,有股莫名的吸引力。
但是她明明如此尚幼,却已经养出一身通体凛然不可犯的雍容气派。
以至于尽管那些士兵眼神中是不加掩饰的露骨和精光,但却十分神奇的没有人敢上前,对这对穿着南朝的装扮、站立于官道路边的青年和少女,做出什么唐突之举。
若是以为他们这是守礼收矩,那可就大错特错。
不过一是因为那个第一时间便将少女掩在身后、不许邯庸士兵放肆打量的青年的眼神,实在谈不上和善;二是因为这二人皆佩宝剑,且打眼看去,他们所佩之剑皆是做工不俗的名剑。
一柄名剑往往价值连城,非寻常人家养得起的。
而这里乃是堃岭雪山山脚下方圆十里之境,不二城的领地。
在堃岭雪山,只有不二城的弟子才可佩剑出行,这是毋庸置疑的!
——这一点,几乎是北朝所有人都熟悉知晓的常识,也是邯庸人对于建派坐落于他们邯庸的天下第一剑派的尊重。
所以理所应当,这一行北朝士兵,是将符景词和路伤雀当成了师从不二城拜师习剑的弟子了。
因此,尽管他们身着一袭天宸人惯用的衣衫发冠,这些邯庸的兵士却对他们秋毫不敢犯。
——这就是被誉为天下第一剑派,“剑仙冢”的不二城的威望和震慑力。
这是无数代不二城的天之骄子,在残风暴雪中前仆后继、经年苦修不二城独门心法素雪剑法,为师门赢得的剑道荣耀。
世人常道:古往今来,日月流转,天下剑道,万皇归一,唯出素雪。
符景词轻笑一声。
是吗?
世间剑仙,便只能出自于“剑仙冢”不二城?
天下第一剑道心法和剑术,非不二城的素雪剑法不可达?
她看未必!
她符景词,从来不信这个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