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字:
关灯 护眼
66读书 > 重生1979:开局订婚绝美村花 > 第6章 一口好锅

第6章 一口好锅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重生1979:开局订婚绝美村花!

第6章 一口好锅

做煎饼,这里面可是有大学问的,首先就是面糊,面糊怎么做?

面粉,玉米面。

面粉是小麦研磨的,玉米面最早是用碾子,但县城里面有不少卖玉米面的,都是小作坊,他们的玉米面虽然还算可以,不过拿回来还得好好加工一下才能用。

李文波穿越回来之前,可是见过不少科技和狠活的结合体的,那些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色香味俱全的东西,事实上有不少添加剂。

比起来,还是煎饼这种路边摊最健康好吃了。

不过如果不去县城的话,高粱屯里能找到锅吗?

当然能,屯子里有个奇人,绝对能帮上忙!

高粱屯里有一个手巧的铁匠,叫杨老七,他平日里经常在县城,开了一家小铺子,卖一些自己打出来的铁锅。

不过杨老七在高粱屯名声一直都不怎么好,有人说这家伙嗜酒如命,事实上的确,杨老七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单身,就靠着一手打锅的手艺,走了周边的几个村子,有了些名声。

杨老七为人不行,但他的锅一点儿毛病挑不出来!

杨老七住在高粱屯里最偏僻的一个小宅子里,也没有什么院子,只有一道篱笆墙,很久都没有打理,上面的爬山虎已经没剩下多少了。

现在正是秋天,九月份最忙,十月下旬反倒是轻松了不少。

杨老七每个星期,前三天都住在县城里面,周四回来,一直等到周一,再去县城。

一般找杨老七的人,就是一件事儿,修锅,钱和锅放在一起,扔在小小的篱笆院子里就行,有上门才能解决的麻烦,那就用石头压着钱,写上个名字。

杨老七要的报酬其实很宽松,要么你就直接用钱,要么就用粮票,肉票,再不济就是酒,肉,鸡蛋,大米,小麦,啥都行。

不过高粱屯里的人,都不怎么喜欢跟杨老七说话就是了。

杨老七这个人,好像精神有点儿问题,经历过什么变故一样,脾气暴躁得很,不过老村长居然也没有出来说过什么公道话,传言杨老七身上有些秘闻,是外人不知道的。

老村长知道,所以就任由杨老七去了,虽然这家伙邋遢,嗜酒如命,可再怎么说,锅做的还是不错的。

李文波敲了敲篱笆园门口的小木门,其实完全可以直接跨过去了,这门也就半人高而已。

但是最基本的礼节,还是要有的。

好在今天杨老七没喝个烂醉如泥睡到日上三竿,只是有些睡眼惺忪的裹着棉被,拉开窗户,眯着眼睛说道:

“有锅就放在门口,老规矩!”

“我是来买锅的!”

杨老七向来不怎么关心屯子里面的事儿,所以也不知道李文波是哪个,他只在乎三种东西,钱,酒,还有锅!

杨老七探头看了看这个年轻人,瞅着面生。

晃晃悠悠带着一身从被窝里带出来的酒气,他来到了篱笆后面,打开了门。

李文波笑着对杨老七道了声谢,说道:

“我想买一口锅,锅底是平的那种,你看有没有,没有的话能不能订做一口?”

杨老七皱着眉头说道:

“平底的锅,那可不好整,你做什么能用得上平底锅?”

做锅当然要讲究一个受热均匀,材质也是大问题,杨老七别的不说,唯独锅这方面,从来都不服谁,就算是屯子里的人再看不上他,整个屯子起码得有一百多户人家,在用他的锅!

屯子里算是民风淳朴,虽然乡亲们用的是杨老七的锅,该骂他的时候还是骂他,杨老七自己倒也是个不介意的,不管你怎么骂,我都当成耳旁风了。

反正挣的钱一分都不少!

不过今天这个看着好像是知青的小子,为什么突然要平底锅?

这玩意儿拿过来能干啥?

现在用的大锅,基本上都是镶嵌在灶里的,这样的锅实用得很,做饭也很是方便,出问题的可能很少,其实就是一个导热问题,还有受热均匀。

材质当然是多了去了,不过在杨老七眼中,他的锅,那当然是最顶尖的。

可是平底锅能装多少玩意儿,做一顿饭不麻烦吗?

“我就是好奇,问问,自然有我的用处,如果能做的话,当然是最好!”

杨老七眯着眼睛说道:

“能做,钱可不能打对折,最起码粮票啥的该有吧?”

“肯定少不了,您说个价格就是了!”

杨老七闻言点了点头,这才说道:

“行,那你先回去等消息,我要三张五市斤的粮票,另外五十块钱,应该差不多了,再有一瓶高粱酒也行!”

李文波默默记下,随后从兜里取出了十块钱,递给了杨老七。

“这算是定金,粮票酒什么的,我再去想办法凑一凑!”

杨老七摆了摆手,说道:

“你们这些知青身上能有几枚铜板,还是先收着吧,我做生意从来不喜欢什么定金,不兴这个!”

那感情好,没准还能靠着这十块钱起家呢!

李文波也不婆婆妈妈的,收起钱道了声谢,转身就离开了。

怎么赚到四十块钱,三张五市斤的粮票,还有一瓶酒,这才是当下最要紧的事情。

其实首当其冲的,还是赚钱。

钱到位了什么都好说!

现在高粱屯除了庄稼之外,什么最多?

兔子!

漫山遍野的野兔子!

这些兔子的肉那是一绝,相当好吃,但是村民们却对这群好像一点儿不怕人的兔子,厌烦的很,因为这些兔子山里没吃的,就出来啃庄稼。

这会儿的土狗,根本没几条,有养狗的人家,经常把狗借出去,狗最喜欢撵兔子,屯子里有个老猎户,不过前几年搬走了,从那之后,兔子几乎就泛滥成灾了。

而李文波的想法十分简单,抽出点儿时间来下一些套子,抓住兔子,然后扒了皮去县城里面的饭店卖!

不得不说,这是李文波目前能想到的唯一的办法了。

还记得上一世高粱屯有一个小伙子,就是靠着兔子赚了不少钱,而且县城里,甚至是市里的人,有不少都喜欢这种野味儿。

打定了主意之后,李文波马上就行动起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