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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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敌经过了短暂的不适应之后,很显然还是不太适应,毕竟这里都是自己不熟的人,加上对这种派对,林克敌以前也没参加过。
吃了点烤肉之后,林克敌就走进了房间里。
这是一栋地上三层,地下两层的别墅。
在得到主人家明斯克的允许后,林克敌就在房子里走了起来。
不过房子里很显然压根就没什么人在,明斯克的父母也不在。
来参加聚会的大部分人都在户外的游泳池和旁边的一片草地上玩呢。
正好,林克敌也乐得清静。
走在客厅里,没什么出奇的地方。
大电视,大沙发,大地毯。
当然少不了欧美电影电视剧里,那种富豪家庭标配的壁炉。
这一切林克敌都没什么兴趣。
就穿过了客厅和餐厅,后面是一个走廊,旁边是两排房子。
林克敌也不确定哪个是卧室,所以也不敢轻易就推门进去。
一路这样走着。
走廊的尽头是一间双开门的房间。
有一扇门已经是处于开着的状态。
林克敌看过去,墙上是一排排的书架。
于是,林克敌毫不犹豫的就走了过去。
虽然从小喜欢踢球,但是林克敌从小也喜欢看书。
小时候父母不在身边的日子,林克敌都是和书本一起度过的。
而中国父母面对孩子想要看书的要求,大部分都会满足的。
当时的林克敌最喜欢看的书就是那一类科学类的,尤其喜欢带图片生物图鉴的那种书,经常是一本书能翻一下午。
林克敌的父母见儿子喜欢也就由他去了,毕竟读书在他们看来是一个很好的习惯。
只不过到了小学的三年级开始,有了体育课,林克敌才发现了那颗黑白相间的皮球的魅力,从此喜欢上了足球,从那之后,足球在林克敌最喜爱东西中的顺位就逐渐攀升到了第一位。
不过这么多年来,第二位却始终都是书籍。
现在林克敌喜欢看的书的种类有很多,历史类、社科类、小说类,都很喜欢。
林克敌踏入这间书房之后,扫视了一圈,发现大部分的书都是英文的,也有一部分的荷兰语和西班牙语的书。
林克敌的英语水平里,阅读能力是强于听说能力的,估计这也和很多中国的学生一样的。
翻阅了一下这些书,林克敌发现书籍的种类很多,有医学类的、也有历史类的,还有很多小说类的。
林克敌拿出一本名叫《雄鹰》的书。
拿出这本书,主要是因为,林克敌前两日在学校的时候,无意间翻到过纽约时报评选出来的2015年度百书榜,其中就有一本叫雄鹰的书,排名是年度第二的。
这本书是回忆录性质的书,林克敌看了一下封底简介。
讲的是作者 helen麦克唐纳在父亲突然去世之后,开始驯养苍鹰的故事。
林克敌正准备翻开正文。
突然,背后传来了一阵推门的声音。
林克敌回头望去,首先印入眼帘的就是一团红色。
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位红发的女人。
眼前这位女性十分高挑,身高目测比林克敌要高,看起来有1米8这么高。
她有一头浓密的红发,披散在肩上,宛如风中火焰一般闪烁着光芒。她的眉毛非常修长,轮廓分明,像两道微笑的弧线,使她的表情更加动人。她的眼睛非常明亮,深邃而又迷人。总体上看,这位女性是一个世俗意义上的大美女。
只不过,林克敌一直对白人女性的年龄有点疑惑。
因为眼前这位女性看起来像是20多岁后半的样子。
但是刚刚听队友说,参加这个party的都是同年龄的人。
不过林克敌毕竟是一个讲礼貌的人,年龄这种事想想就算了。
接着林克敌就主动对眼前这位红发女人打了个招呼。
“你好,我是明斯克的队友,我叫——”
“明斯克那家伙还能有喜欢看书的朋友?我还以为你们这帮踢球的都是只喜欢奈子和翘臀的。”
“额——请问你是?”
林克敌前面的自我介绍还没说完,就被眼前这个红发女人给打断了,对眼前这个女人的观感已经是下降了几分,因此也不惯着,直接就问了对方是谁。
“我叫詹妮莎-恩迪,现在在外面和一帮嫩模在游泳池里玩水的是我的弟弟。”
“难怪看起来——”
林克敌心想,难怪看起来不像是青少年了。
“如果你介意的话,我现在就离开书房。不过我还是要说一下,这个房间的门是开着的,加上我之前问过明斯克,关着的门不能进,开着的是可以的,所以我就进来了。”
“看起来你真的和我弟弟以前的那些朋友不一样。不过以前几次party还真没见过你,你是新进入阿贾克斯的?”
“我其实才进阿贾克斯青年队1周多的时间。“
“你是哪个国家的人?南韩?日本?我弟弟之前有过一个南韩的队友——”
“中国,我是中国人。”
“中国人?我好像记得,几年前,阿贾克斯签约过一个中国人?你就是那个?不,那个中国人后来好像转会走了,而且你看起来很年轻的样子,应该不是——所以你有多大?”
林克敌被詹妮莎跳跃式的提问给搞得有点小乱。
不过对方毕竟是主人家,林克敌做客来这里,虽然对詹妮莎观感不是很好,但是现在对方也只是提问而已,就回答咯。
“我15岁。”
“你15岁?那不是新千年才出生的?”
“新千年这个词——”
詹妮莎没有理会林克敌的吐槽,而是自顾自的说了下去。
“你比明斯克小3岁,竟然已经是他的队友了?我就说了,明斯克踢球是没前途的,回来接管家族生意才是正途。”
林克敌听到这话,也不回应,也不做声,别人的家事,他不想搭话,更何况,他和明斯克本来也不是很熟。
詹妮莎见林克敌不说话,蓝色的眼珠微微一转,就换了个话题。
“你喜欢看书吗?我弟弟的那些朋友,可是连走错路都不会走进书房的。”
“挺喜欢的。应该说除了足球以外,我最喜欢的就是读书了。”
“你英语说的还挺不错的。”
“你聊天还挺跳跃的。”
“我爸爸也这么说我。不过能跟上我的讲话节奏不就得了,你做的就很不错啊。”
听到詹妮莎这句话,林克敌心想这个看起来十分靓丽的女人真的就是个典型的富二代大小姐形象了。
“那个,詹妮莎小姐,你在这里继续——我先出去转转。”
“外面有什么好玩的?不如坐在这里陪我聊聊天。还是说你想要出去玩水?”
詹妮莎说着话的同时,眼神直勾勾的就看向了林克敌。
看的林克敌有点心里毛毛的,林克敌知道自己的颜值还不错,也从网上或者各种国内都市传说中了解过欧美国家的人都挺开放的,不过林克敌也不觉得刚才那几分钟的谈话里,自己能散发出什么魅力来。
“我们也不是很熟吧,聊天也挺无聊的。”
说到这的时候,林克敌的whatsApp突然响了,林克敌一看消息,赛诺找自己。
于是正好就以此为借口离开了书房。
詹妮莎看着林克敌这青涩的样子,心中竟不自觉的有点开心。
詹妮莎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都22岁的人了,大学都毕业了,突然来了这么一种感觉。
刚才在走廊道看到林克敌的背影时,詹妮莎就有种很奇怪的感觉,等到看见林克敌的正面时,詹妮莎心中那种奇怪的感觉就更加强烈了,而聊完这一段有的没的的天之后,詹妮莎心中竟会感到一种愉悦。
詹妮莎看着书架上抽出来的这本《雄鹰》,突然意识到。
“我好像还不知道他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