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我要你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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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巴掌没收住力,墨镜青年整个人带着后背上的岳青莺飞了出去,双双撞在土墙上。
巨大的力道让迷药都失去了作用,痛醒了岳青莺。
看见自己身处一个类似于地道的地方面前,还有一个陌生男人,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呜了起来。
“艹!”
墨镜青年爆了句粗口,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把匕首,朝程御风扎了过来。
程御风被泛着泪花可怜巴巴,身材前凸后翘,还有一双在昏暗灯光下闪烁的丝袜美腿的岳青莺吸引了眼球。
一个不注意墨镜青年距离自己就只剩半米多远。
这么点距离,几乎是凭着本能做出反应,根本收不住力。
程御风一巴掌朝着墨镜青年脑袋呼了过去,墨镜青年脑袋就像西瓜一样爆开,红白之物飞溅一地。
岳青莺还有些迷糊,注意力又放在遇见能救命的人身上,没被这一幕吓到。
程御风道:“我带你到安全的地方去。”
程御风扛起岳青莺就跑,在他肩膀上的岳青莺呜呜不断。
程御风询问:“你还有什么东西在他身上?”
岳青莺点头。
程御风本想帮忙撕掉那胶布,岳青莺疯狂摇头,不让他触碰。
程御风不知对方什么意思,只能将其先放下。
岳青莺一落地伸出自己修长的美腿指向无头骑士墨镜青年。
程御风上去一阵摸尸,摸出几千现金,几瓶古怪药水。
现金揣兜里,药水程御风以为是什么迷药索性直接扔地上。
忽看见一双玉足踩在其中一个瓶子上。
“呜呜。”
“你要这东西?”
岳青莺点头。
程御风捡起那瓶药水,本想先解开束缚岳青莺双手的锁链,忽听得一连串急促,脚步声传来。
心想来不及了,扛起岳青莺朝地下室一层跑去,两拳打碎堵在出口的东西直接跳了出来。
中年妇女被动静吸引出来看时,只看见一个扛着女人远去的背影。
络腮胡子跑回地下二层,墨镜青年的无头尸映入眼帘。
虽然没有头,但从衣服和身形上不难判断出其身份。
络腮胡子被这血腥的一幕吓到,随后,他只觉得自己脖颈处遭受重击昏迷不醒。
一连三天络腮胡子遭受了非人的折磨,连个中年妇女以及其他客人都没放过,一群人愣是没从他们嘴里问出岳青莺在哪。
岳青莺属于那种坏蛋,还有些良心的,如果自己姐姐能救那就救,救不了,再说遗产的事。
时间回到现在。
程御风扛着岳青莺一路跑到县城外,牛山县城之所以叫牛山县城,是因为整座县城被一座叫牛山的大山包裹。
程御风小时候经常上牛山玩,跟随尘封已久的记忆,来到小时候自己的秘密基地,一个石山洞。
程御风跑得飞快,此刻心情谈不上喜悦或是悲哀,刚买的二手自行车丢了入账了几千不亏,还救了个大美女。
放下,被一路颠簸颠迷糊的岳青莺,程御风又要去撕嘴上的胶布。
结果如同上次,岳青莺疯狂摇头,不让他碰到。
程御风无奈,帮岳青莺解开身后的锁链。
锁链被解开,岳青莺从程御风衣服口袋取出那瓶药水,用指甲在胶布上抠出一一点点缝隙,慢慢将药水滴入。
很快,整张胶布就自然脱落了下来。
“这种胶布很特殊,没办法用,蛮力撕下来。”岳青莺说话自带一股女王范。“大恩不言谢,你救了我的命,你想要什么,只管开口。”
岳青莺在整个牛山县城,比那些明星还炙手可热,一来身材傲人,二来家财万贯,可以说,整个牛山县城没人不知道她。
程御风对裴雯雯很是失望,人呢,生别人的气,失望的时候就容易做出错事。
就好比你跟你男朋友或女朋友吵架,两人冷战不可开交的时候,这会儿跑过来一条狗冲你摇尾巴,你都会觉得这条狗更懂你。
即使那条狗冲任何人都会摇尾巴,你也不会去思考,失望,生气,愤怒,被诸如此类的负面情绪包裹,很少有人能保持理智去思考。
程御风目光,始终停留在那修长的美腿上。
“那我要你以身相许成吗?”
岳青莺愣住了,就算是救命恩人,这样说话也太无理了吧?
岳青莺整张脸都黑了下来。
“你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想要我哼哼。”后半句你不配,她没说出口,再怎么说面前男人都是自己救命恩人,这么伤人的话也不好说。
程御风听见冷痕怒由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真想一耳光扇过去,让对方知道知道现在谁说了算。
他程御风想做主角,想做拯救天下的主角,打心底里是想开后宫的,不过胁迫这种下流的事,他不屑去做。
“钱,抱歉,我不需要。”说完,程御风转身就离要离开。“快四点多了,等过会儿天亮了,你可以直接走。”
想了想,又脱下了自己四十二码的运动鞋,可能是一直在盯着对方的腿看,所以注意到了对方没穿鞋。
岳青莺又愣住了。
她以为对方会是那种色中恶鬼,就算有色心没色胆。
趁没什么人占自己点便宜肯定是会做的,没成想走的这么果断。
“等等。”
“怎么?你答应了。”
“我怎么可能答应你?”语气虽然有些缓和,但嫌弃之音程御风听得清晰。
“不答应,那我你我之间就没必要说什么,至于其他回报,我不需要,江湖儿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应该的。”
程御风小孩心性,觉得和裴雯雯刚闹掰,现在自己就能再找一个女朋友,就会让对方难受,就会报复到对方。
事实上,很多人在分手后都会有这种耍小孩脾气的时候。
岳青莺都觉得这人是不是有病?
一时间,甚至想不到该怎么形容他,第一句话听起来像是趁火打劫的色鬼,现在这么一看又像是正义凛然的侠客。
“你就把我一个女人留在这,这里离县城怎么说也有十几里地吧,万一我回去的路上遇到些什么事,你心里能过意的去吗?”岳青莺不愧是女强人,很快就从被绑架的阴影里走了出来,甚至有些半开玩笑的说道。
程御风脚步一停,这女的不管各方面都不算差,听起来还是个有钱的主,自己不屑于去做那种事,别人就说不准了。
这会儿又想起了孙圣曾经告诉他的一句话。
“修仙一路讲究的就是个缘字,两个人遇见,哪怕只说一句话,可能都是几百年修来的缘分,就像你我如果那天我们不遇见,如果那天我不向你搭话,你可能到现在只是一个凡人。”
“明天,我送你回家。等你安全了,就当没见过我,别和别人说起我的事。”
程御风不是为了装酷,他现在是通缉犯,还被认为和赫赫有名的活阎王是好友。
如果岳青莺朝别人说了些什么,再随便一查,这要是万一查到自己头上了那可麻烦了。
现在的科技水平描绘一下自己的外貌,不是没有可能找出自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