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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换宝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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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消片刻,一道道珍馐佳肴端上石桌,足有四十七道菜。

有荤有素,多以山中野物林中仙植为主。

所谓仙植,古时自然指仙草,如今灵气稀薄指的却是沾染了些许灵气的植物。

还有两只猿猴抱来一坛仙酿,说是一坛,比大水缸也小不了多少。

还有一只兔娘斟酒,兔头人身不着寸缕,程御风不觉任何恐惧相反感觉兔娘很是顺眼。

应是兔娘修炼了某种魅功。

“寒月道友,不知你为何要来这片山林?”墨白举着玉石雕琢成的小酒杯,敬杯酒,询问。

“我在尘世间遭受不白之冤,无奈,只好躲进这人迹罕至之地。”

墨白像是很感兴趣,一路追问。

程御风细细说道:“此事说来倒也话长,几月前我遇一女子,想与之交好,而后结为伴侣,哪曾想,他与我并无半分爱慕,只是鄙人一味单相思。

想通这些,我便是心中沉重,在山林中与一位道友喝了些酒,那位道友杀了些该杀之人,却不曾想因为与他共饮酒,便将我当成同犯。

那女子将我约出要亲手逮捕于我,我悲痛之下逃离了那处伤心地,一路游荡至此。”

说到这程御风的烦闷写在脸上,肉眼可见。

墨白哈哈大笑。

“世间之事,唯独一情字多变,情会败给金钱,会败给权力,甚至会败给另一个情字,她既不爱你,何须为她忧。”

“道友不知,我对她的确真心,人生在世,遇一良人不易,岂可轻弃?”

一人一熊在山洞中聊起了情爱。

墨白也有自己的故事,那年他刚修炼有成,喜欢上了一只兔。

生物学的角度讲,兔跟熊应该是无法孕育后代,但若两人都成为修士,受天道祝福,便无此忧。

那位神秘前辈传他的,他不敢传,墨白便从附近其余修士手中换了本修炼功法,指导那初开灵智的兔修炼。

转眼便是五年,墨白悉心教导,途中又为其寻了不少天才地宝,五年兔便学有所成,半化人形。

两人相守承诺一生,三十余年后二者双双化人形,兔却是忍不住山中清苦去了百里外的山下小镇,想看看世间繁华。

凡妖修化形本体不丑者皆貌若天仙。

兔之容貌,不必多说,碰见一穷苦书生,兔处世未深单纯不知人心恶,被书生花言巧语欺骗。

书生一骗色来二骗财。

欲要将兔卖给地方豪强做妾。

兔悲伤不止,心碎之下,只想逃离伤心地,却被豪强家丁强行带走。

兔出于无奈,将那些家丁重伤出逃。

临行前还想与书生讨个说法,到书生家中等来的却是一碗符水。

符水下肚,多年修为尽散。

多年修为滋润下兔之皮毛光鲜亮丽,书生将兔剥皮卖与富商,兔肉食之。

墨白自兔离开后消沉度日,得知消息,先杀豪强,后斩家丁,将书生富商二人皮剥下浸泡在酒中,将书生肉分于林中兽食。

与画符道人一战,自损修为生撕道人。

自此,墨白不相信情。

二者相知相伴,却抵不过诱惑。

“干!”

此为仙酿,二者诉苦,越喝越多,双方皆醉。

最后竟是找来两只海碗开始豪饮。

一碗碗酒下肚,鲜酿内蕴藏的灵力开始反哺躯体,程御风迷迷糊糊间突破了凝血期六重。

天色渐暗,一轮圆月高挂。

程御风墨白来到一处山顶,两人一番诉苦亲近了不少。

山顶上好不热闹,足有上百位修士。

墨白讲解起换宝大会的规矩。

“你可以将自己不需要的宝物拿出来,如果有人想换,便会与你交谈,若双方觉得合适,便可交换,也可以什么都不拿,先看看别人的宝物,若有想交换的,再与那人商议。”

程御风主要是来凑热闹,要说宝物,他身上还真没有。

那些丹药想来价值不会太高,至于武技,修炼一途对传承相当看重。

那几本武技是孙圣留给他的,没有对方同意程御风没有资格私自传授给其他人。

在与孙圣出国的那段时间里,他对修仙界有了不少了解。

“林君。”

即使到了山顶,还是有不少未化型半化型的妖修口吐人言,与墨白打招呼。

程御风知道为何这些妖修交谈要用人言。

一来妖修各个种族之间语言并不相通,无法正常交流,二来大部分功法武技又是由人类文字书写,故此除极少数掌握了家族传承的妖修外,大部分妖修想要修炼便要掌握人文人语。

大家都会同一种语言,那用那种语言交流无疑是最省事的。

由大妖撰写的功法武技多是在族中传承,其余妖修没什么可能得到,故此,世上九成九的妖修,修炼的都是基础,人类功法在自己修炼有成有能力后再慢慢修改。

毕竟人类与动物的身体构造不同,即使化形后外表相似,其内依然大不相同。

墨白看中了一块宝石,准确来说这东西并不是石头,而是能量精纯到一定程度后形成的液体,当这种灵气液体多到一定程度后,会自然发生一种类似沉淀的现象。

这便是产物。

那块宝石大概成年人拳头大小,通体碧绿,好似一块翡翠。

这种液体灵气沉淀形成的固体,用处不少,可以炼器,可以用来炼制阵法,尤其这种固体,可以炼制一种特殊阵法,强行抽取被困在阵法中修士的灵力。

这种阵法吸收后的灵气无法转化被任何人吸收。

单单凭借强行吸收灵气,足以削弱敌人,仅此一点可堪大用。

“林君。”

固体的主人很尊敬墨白,但尊敬中并无惧怕。

换宝大会要的是交换,任何人不得巧取豪夺,墨白自己定的规矩。

“这块石头本君看上了,你想要什么?”

固体的主人是一只狼,皮毛的颜色分布,使得它看上去更像是一只二哈。

这只狼完全没有发型,比普通狼大上一圈皮毛更加油亮。

口吐人言却不清晰。

“林君,我早年间受了些伤至今未恢复,想换一颗丹药。”

墨白伸手进袖筒,一阵翻找,取出一截竹筒。

竹筒里装有一枚圆形丹药,可治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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