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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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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城门几丈高,

三十六丈高。

骑白马,

到处转,

……

一个正趴在书桌上睡觉的少年被一阵清脆悦耳的童谣惊醒,迷迷糊糊的打量了四周。

嗯~麻袋绷的土沙发、褐色油漆的老式三门衣柜、低矮的房间挂着几张三好学生奖状。这是曾经自己的家,从1984年到1995年,曾经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的家。

浑浑噩噩的走到三门衣柜处,只见衣柜镜子内浮现出一个青葱少年的身影。杨梅头、大眼睛、穿一身涤纶运动服、石林牌的胶钉鞋。

靠……这是重生了!

少年叫刘江,14岁,西南省份一个名叫城关镇的小镇中普通人家的小孩。一年前以年级第三的名次考入县一中,目前正在一中读初二。

刘江家一共四口人,父亲刘德忠是县建筑公司的经理。母亲王春秀,县劳保用品厂的工人。还有个姐姐名叫刘璃,大刘江将近两岁,因为出生月份的原因,只比刘江高一级,现在也是在一中读初三。

在那个年代,工人子弟生活要比很多人好得多,至少家里保证刘江吃喝不愁。

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容易让人滋生惰性。特别是随着青春期到来,刘江一天天只想到处玩闹,逃学打架成了家常便饭。为此,刘德忠钓鱼用的竹竿生生被打断了好几根也没有好转。

刘璃今年初中毕业,按照前世的记忆考得不错,即将在一中就读高中。高中毕业后第一次没有考好,补习了一年后考取了省内一所理工大学。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政府部门,工作上倒是顺利,没有什么出彩的,直到刘江回来前还是一名普通工作人员。糟糕的是遇人不淑,嫁了个一天只会好高骛远的男人,这个男人最后因为非法经营被判了好几年,一直到刘江重生都没有被放出来。

老妈王春秀是属于典型的贤妻良母型,平常胆子小,不爱说话。一生庸庸碌碌的没有什么作为,辛辛苦苦把儿女拉扯大,接着又帮姐姐带孩子。所幸老太太身体不错,刘江回来前只有点高血压等老年人的常见病。

最不幸的是老爸刘德忠,没有记错的话,今天早上刘德忠被会被人恶意举报,当天被反贪的带走羁押了三个月。最后虽然问题不大,被放了回来,可一生要强,性格倔强的刘德忠怕在家乡被人耻笑,毅然离开家下海创业。开始的时候倒是赚了一些钱,后来一直走下坡路,最后落得个客死他乡。

刘江也是因为刘德忠的事情,从初中起就颓废下来,从此一直不顺。成年后刘江做了几次生意,要么是被人骗,要么是找不到销路货全部砸手里,欠了一屁股债,一直到五十来岁都没有还清。

前世刘江好不容易找了个老婆,结果没有几年就因为嫌弃刘江没钱,背着自己找了个有点小钱的男的和自己离婚了。刘江到老也没有个一男半女,好在姐姐家的小女儿和自己亲得没话说,经常来陪陪刘江。

看了看钉在墙上的手撕日历,1991年4月10日。如果没有意外,今天早上老爸应该就被反贪局的带走了。一向没有主见的老妈现在估计还没有收到消息,否则早就急得在家里乱转了。

看了看天色,时间差不多了。今天自己是逃课出来,没有伙伴玩才回到家的。姐姐差不多要下课了,老妈也要下班了,还是操心一下今晚吃什么。

现在急也急不出什么结果,静观其变吧。这次能够重生,刘江一定不会放任事情的发展,一定要想办法挽救整个家庭。并且还要趁着自己熟知历史进程,改变家人的生活状况。

没有什么事干的刘江走到厨房,见还剩下两只茄子和一颗白菜、两个番茄,碗柜里还有一条腊肉。

冷饭没有几颗了,刘江从米袋子里舀了两大碗米淘洗好放在一边。

家里是用蜂窝煤烧饭,刘江对这个倒是不生疏,拉开风门,把最底下的一个快要成灰烬的蜂窝煤换出来,在最上层加了一个新煤。

火力起来后烧开锅中的水,把米煮好后放入甑子里蒸。趁着蒸饭的时候,动作麻利的将要做的菜准备好。

刚准备好要炒的菜时,刘璃蹦蹦跳跳的回到家。

刘璃在那个时候的女生中个子中等偏上,现在已经有1.62米了,比只有1.4米的刘江要高半个头。

刘江小时候虽然作,但偶尔也会做下家务。因此刘璃对刘江正在做饭倒是没有什么稀奇的,跑到刘江身后,一巴掌拍在刘江头上,“小弟,今天吃什么?”

看着老姐脸上带着婴儿肥的脸庞,回想着重生前老姐满脸皱纹,一头银发,心里酸甜苦辣的说不上是什么滋味。笑了笑说:“好吃的,等着吧。”

“哼,不理你了。”刘璃没讨什么便宜,不满的哼了一声,就到里屋做作业去了。

算了下时间,老妈差不多下班了。刘江加快动作,哗哗哗几三下就把酱爆茄子、番茄炒蛋、干椒腊肉、白菜汤做好。

菜端到桌子上后,王春秀也下班回到家。

“刘江,你爹呢?”见屋里只有儿子、女儿在,王春秀一边拍着身上的灰尘一边问。

刘江把饭勺拿起来,一边添饭一边回答:“不用管他,估计又被哪里的喊去吃饭了。”

母子三人坐下后,刘璃先夹了一筷塞到嘴里一尝眼睛就开始放光,口齿不清的说:“好吃,小弟的菜炒得不错。”

王春秀有些怀疑,跟着夹了一筷,“嗯,是有进步。”

前世,刘江生活拮据,很多时候是自己动手做饭,一来二去做饭的手艺也练出来了。几个人的伙食还是轻轻松松就能搞定的,但看见姐姐和老妈吃得高兴,心里也很是自豪。

兴许是吃得高兴,刘璃今天破天荒的主动收拾碗筷。要知道,刘璃可是一直到老都不善于收拾家务,刘江见此有些腹黑的想,这一世怕是可以培养一下刘璃的能力了。

王春秀是个闲不住的女人,除了上班,回到家都是手不停闲。饭才吃好,王春秀就开始拿起针线要给刘璃缝一条裙子。

刘江趁刘璃出门倒垃圾,跑到王春秀跟前,“妈,走我们娘俩到李大爹家串门去。”

“你怎么回事,你不是最怕到你李大爹家的吗?”

“这不是时间长了,想跟他请教一下以后读书的问题。”刘江不得已,只能随便找了个借口忽悠老妈。

听说是读书的事,王春秀也重视起来,放下针线说道:“好嘛,等你姐回来问她去不去,不去的话我们两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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