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这届网友真难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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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122.这届网友真难带(三)
司徒沐:“我们只是圈内人,不是这些人的直属亲属,当事人刻意隐瞒的事,又怎么会轻易让他人知道。
这个话题到此结束,再问就涉及他人隐私,不让播了。”
连麦网友六号:“你们身边所知道的没有吗?”
许霆:“我。”
所有人看向许霆。
许霆指令了一旁的柳?“这是我儿子。”
场内场外笑声不断。
柳?:“你是我儿子。”
网友八十六号:“看来圈内这样的事情不少,要不然怎么会不让问。”
网友八十七号回复网友八十六号:“见怪不怪,娱乐圈类似的事还少吗?”
网友八十八号:“是在刻意隐瞒什么吗?”
网友八十九号回复网友八十八号:“就算不是刻意隐瞒,那也是人家的私事,当事人不说,旁人怎么敢乱说?
另外一点,作为公众人物的他们带头说人隐私影响不好,就算不是公众人物,也不能随意乱说人家的隐私事。
这是一件很不礼貌,很不道德的事。”
………
连麦网友六号:“如果今后被富豪看上了,会选择当金丝雀吗?
会因为眼前的利益选择放弃自己的事业吗?”
丁旭:“我有自己的事业,为什么要做这个选择?”
连麦网友六号:“作为新人,很难有出头之日,甚至有的时候吃住都是问题。
就连一些在圈内打拼几十年的艺人依旧是个小透明。
突然之间有人抛出橄榄枝,真的不会心动吗?”
范蠽:“心动是一回事,要不要这么做又是另外一回事。
谁都不知道今后会怎么样,更何况我们的事业刚起步,要是爆红,挣的钱不比那种钱多?”
史?:“你自己都说了,沉淀几十年。
一个人愿意沉淀几十年都不愿意吃这碗饭,可见钱跟骨气相比,骨气战胜了贪欲。”
连麦网友六号:“万一是没有人愿意包养呢?”
史?:“那这个问题不就等于白问?”
黄旭捷:“能搬能扛,为什么要去吃那碗饭?”
酆鄞:“真的吃软饭跟要饭必须选一样的话,我选择去嘎。
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这么做。”
网友九十号:“但愿你们能够依旧保持初心。”
连麦网友六号:“要是对方愿意养着你,还支持你的事业呢?”
赵嘉琛:“支持事业可以养着,真的没必要,你给我适当的资源,我赚得的钱可以给你五五分。
甚至可以跟你分成更多,我作为新人需要你的资源做铺垫,可以少拿一点分成,就像艺人跟经纪公司之间所存在的关系。
你给我渠道,我出技术赚钱,前提是必须挣到钱。
赚钱的方式有很多种,但不能为了赚钱丢了骨气,投机取巧,做一些违法的事。”
网友九十一号:“公司对他们是不是专业培训过每个人的回答都很官方?”
网友九十二号回复网友九十一号:“艺人骑到带头作用,回答问题很官方没有什么奇怪的,是个正常人都会这么回答。”
网友九十三号:“既然经纪公司给资源,为什么又要别人的资源?
之后分成又怎么分?
是跟经纪公司分,还是跟资助的那个人分?”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先跟经纪公司分,公司拿走属于公司那一部分,自己的那一份在跟资助资源的人分有合同在必须这样。”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四号:“凭什么?
不给资源就算了,还要我给钱?
要是经纪公司给资源,我用得着自己去拉资源吗?”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合同期间,一切按合同履行。
就算是你家里人托关系给你找的资源,你赚了钱也要按照合同跟公司分成。”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四号:“它给我资源,我就跟它分,它不给我资源,我凭什么跟它分?
给我资源,它拿的是资源那一份钱,我拿的是自己出力,那一份钱合情合理。”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合同签署在合同期间,只要是行业内的所有商业分成比例,都要按照合同履行。
跨行你可以不用跟公司分成,但是只要行业内,合同期限内你都要跟公司分成。
只要签了合同,你是逃不掉的。
不按照合同履行,公司有权起诉你。
甲方打钱也是先打到公司账上。”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四号:“狗屁,悄悄打我私人账上,谁知道?”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你拍戏录综艺不出镜的?
拍广告拍杂志不露脸的?
你跟你公司说你友情出演,没要对方一分钱,谁信?
世上没有不漏风的墙。
对方给了你钱,你说对方没有给你钱,对方会同意吗?
只要公司知道你拿了钱,就有办法从你嘴里套出钱。
违约是要赔违约金的。”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四号:“我就这么说,能拿我怎么样?”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事情闹大了,名声不好,公司也不会管你,大众不接受这种作风的人。
早晚得玩完。”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四号:“我钱都赚够了,还管这些,拿着钱潇洒去。”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真到那一步,会舍不得离开,人心是不会满足的。”
网友九十五号回复网友九十四号:“他这种人娱乐圈的门槛都踏不上去,更别说进入这个圈子里混的风生水起了。
没必要跟他解释这么多。
这种人纯属网络上杠精,在社会上所有事情只会按照自己的想法一意孤行。
你是没有办法跟他讲道理的。”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五号:“你这么厉害,你怎么不把你的钱全部捐给经纪公司?
把你的所有家产捐出去做慈善。”
网友九十五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我没有这么大方。
但就事论事,万事全凭一个理字,不会像你这种人一样无理取闹。”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五号:“就因为一个合同,我就要跟它分钱?
想钱想疯了。
它怎么不去抢?”
网友九十五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理论上跟抢没什么差别。
而且这都是你心甘情愿的。
你要不签这份合同,你就当不了艺人。
你签了合同,你就得按照合同履行。”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五号:“全中国就它一家经纪公司?”
网友九十五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没什么差别。
就好比很多经纪公司会签很多新人练习生,这一部分人只有少部分人会走红,也就只有一小部分能够赚到钱。
但一下子签这么多练习生,经纪公司是不会亏的。
这些人没有资源,就只能另谋出路,另谋出路,就算有别的经纪公司要你,你也得先跟现在的经纪公司解约,解约就意味着要赔偿一笔巨额违约金。
公司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赚你一笔钱。
要么就自己找资源,自己找资源赚了钱也是要跟公司分成的。
艺人哪有这么当。
不要觉得只要当了明星就赚钱容易。
少看那些当红明星,多去了解这个行业那些永无出头之日,或者刚踏进这个圈子里的那些人,你就会知道这个行业不是谁混都能混的风生水起。”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五号:“那就死杠,我烂命一条。
大不了用我这一条命换整个公司。”
网友九十五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你这相当于一脚踢在铁板上。
经纪公司的公关手段属于商业界最强的。
打个比方说一个不懂法律的,跟一个律师打官司,你觉得谁的胜算更大一些?
你死了也是白死。
除非竞争对手要拿这件事情对付对方。
就算是这种方式,人家顶多也就掉层皮,你照样白死。”
网友九十三号回复网友九十五号:“老子做鬼不会放过它。”
网友九十五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脑瓜子哐哐哐的。”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三号:“等你踏入那个圈子再说吧!”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五号:“淡定!淡定!
为这种人犯不上。
没法讲道理。
你劝我不是劝的好好的吗?怎么反而把自己搭上去了?”
网友九十五号回复网友九十四号:“我脑抽。
可能是太高估自己的实力了,我以为我们跟他说明白,道清楚。”
网友九十四号回复网友九十五号:“哈哈哈哈哈哈!”
康子墨:“就不能聊点正常能量的吗?我们是正经男女团。”
康子墨一句玩笑话转移话题。
连麦网友六号:“两个男女团当中有情侣吗?”
邬子轩:“你要不要再听听你说什么?”玩笑式的呐喊反问。
齐浩:“向大家透露个实话,我们当中有很多人,她们都叫不上名字,我们也一样。”
欧阳爽爽:“我们叫不上名字,是因为你们人太多,记不住。
你们叫不上我们名字是因为什么?”
蔡宇:“是真的不熟。”
所有人哄堂大笑。
连麦网友六号:“作为公司最高负责人的林曦对此有什么想说的?”
所有人看向林曦所在位置。
网友九十六号:“林曦就在那看着,怪不得。”
网友九十七号回复网友九十六号:“不奇怪,预防突发事件。”
林曦:“你是记者吗?”
对方有笑声,掩饰尴尬“算是吧!”
林曦:“什么叫做算是?”
连麦网友六号:“我是学新媒体的学生。”
林曦:“怪不得。”
网友九十八号:“林曦这句话意味深长。”
网友九十九号回复网友九十八号:“干他们这一行的,最讨厌的就是狗仔,别人问圈内的问题是纯属好奇,他们问是准备爆料试探口风,换作我,我也一样不爽。
更何况还是在为自家艺人做宣传的直播间问这种问题。
这就相当于有人在你的婚礼上挑衅你一样。”
网友一百号:“好奇林曦是怎么知道对方身份的?感觉今晚提问的很多人问的问题都很犀利。
她是怎么这么直接的就区分出来的?”
网友一百零一号回复网友一百号:“天敌与天敌之间与生俱来的敌意,也有可能是女人的第六感。”
网友一百零二号:“虽然不喜欢窥探别人隐私这种行为,但是敢跑的直播间问也算是勇气可嘉。”
网友一百零三号:“问的这么细致,不怕被网暴?”
连麦网友六号:“所以林总的回答是?
我知道艺人在经纪公司话语权很受限,我想听作为公司最高负责人的你最中肯的话。”
对方也不给林曦面子,直截了当的问出心中的问题,一时间,林曦差点招架不住。
林曦:“玖幽男团是二零年三月初选拔出道的。
曦幽女团在一八年公司成立之际,向全国筛选出来,在训练营培养。
在此之间,这两个男女团互不认识。
女团出道后,与男团第一次合体,双方才算第一次碰面。女团在出道之前,除了跟公司最高负责人以及间接负责人接触之外,不曾与公司其他艺人以及工作人员接触。
在这之前,女团的消息也一直保密,从未对外公开过。”
连麦网友六号:“墨曦刚成立就有三个男女团,公司成立期间又在秘密培养新女团,几年后明着选拔男团。
墨曦这盘棋下的够长,布局也够深,是打算垄断这一行的所有资源吗?”
林曦:“垄断不敢当。
每一个行业人才辈出,我只是尽我所能的去将它做的更好。
战场讲究谋略,商场也一样,你也很优秀,将我架了起来,让我不得不为此做回应。”
网友一百零四号:“现在说这些不怕泄露机密吗?
同行知道从中阻拦怎么办?”
网友一百零五号回复网友一百零四号:“都出道了,还泄露什么?
要是不能说,你觉得她会说吗?
不过这一步棋确实走的够好。
恐怕就连十年的身份以及林曦自爆十年身份都在为了今天这两个男女团做铺垫。
新女团在十年演唱会上正式出道,十年的谢幕之日是新女团的出道之日。
一切看起来都这么顺理成章。
每年新女团的出道周年纪念日也会是十年的谢幕周年纪念日。
每年的那天为新女团庆祝的同时,也会想起曾经风光无限的十年。
两者之间又在同一天。
这几个女孩子也会提起当天的种种。
人退圈了,但是依旧活在大众的记忆里。
这也为将来十年复出做了一定的铺垫。
虽说现在不能百分百的确定十年今后会不会复出,但是有备无患。”
网友一百零六号:“现在娱乐圈都这么卷了吗?”
网友一百零七号:“有一个计谋叫什么来着?什么什么暗度陈仓?”
网友一百零八号回复网友一百零七号:“明枪易躲,暗度陈仓。”
网友一百零九号回复网友一百零八号:“你的语文老师要被你气哭,在厕所里。”
网友一百一十号回复网友一百零七号:“等我去百度一下再回来回复你。”
连麦网友六号:“彼此,彼此。
那么请问艺人今后在公司办公室恋情公司会阻拦吗?”
林曦:“我们会劝诫员工以事业为主,但事情发生了也不能棒打鸳鸯。
我们还是很明事理的。”
连麦网友六号:“虽说女团出道前不与外界接触,但她们可以跟外界联系。
真的不会有网恋什么的吗?
就算有,公司怎么会知道?”
林曦:“联系不代表可以接触,公司对未出道艺人与非亲属异性接触,管控很严。
不存在这些问题的出现。”
连麦网友六号:“属于变相软禁吗?
公司会定期查学员的手机通讯录并删除吗?”
林曦:“不存在软禁这一说法。”
连麦网友六号:“可你们的实际行动就是。
而且你也没有明确的回答我公司会不会定期查学员手机通讯录并删除。”
林曦:“作为公司领导人,有权对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负责。
提问到此结束。
今天你所提问的这些问题,够你做很多期期素材了。
可千万别浪费了这么好的资源。”
导演组很识趣的切断连麦。
网友一百一十一号:“还没有回答经纪公司会不会定期删除学员通讯录就把麦切了。
这里面绝对有问题。
查,严查。”
网友一百一十二号回复网友一百一十一号:“刻意避开不回答就是默认。”
网友一百一十三号:“为了当个明星人权都没有了,值得吗?”
网友一百一十四号回复网友一百一十三号:“我觉得这么做没错,就像孩子在学校,要是不管严一点,很容易出事。”
网友一百一十三号回复网友一百一十四号:“都是成年人,这点意识都不懂吗?”
网友一百一十四号回复网友一百一十三号:“年龄跟心智不成比例。
现在的孩子哪个不是温室里的花朵没经过什么大风大浪,在家又是宝,很容易被骗,特别是一些社会上混久了的男生花花肠子多的是,拿捏女孩子一套一套的。
更可气的是,越是这种人越讨女孩子喜欢。
公司这么做也是逼不得已。
本身能够做艺人说明自身是条件也不差,要颜值有颜值,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
这样的人间极品公司,要是再不管严一点,说不定后期真的会出什么事。
一是对艺人的负责,二是精心培育了这么久的苗子,就这么毁了,谁都不好受,哪样不是用钱堆出来的。
再者就是,能够进入训练营训练的,公司一定是跟家里人签过协议,并承诺保证过些什么的,要不然怎么可能会放任孩子远离自己。
有一定的保障让监护人安心,经纪公司才能将人带走。”
连麦网友七号:“我想问一下玖幽男团中几个富二代是不是像小说里写的那样都有个素未谋面的未婚妻?”
冀雾:“有没有可能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
对方发出尴尬的笑声“啊~”
鞠靖羲:“这种小事就算有可能发生,我们也不需要知道。”
朱雀:“要是真的有,婚礼当天家里人会通知的,新郎怎么能缺席自己的婚礼?”
姬凌:“不单单是我们,对方也是。”
王子:“多大点事。”
柯桓:“几十年后,两个素未谋面的人在两个家族的见证下碰面了。”
王子:“我的回答是有没有都是个未知数,就算有婚约成不成也是个未知数。”
网友一百一十五号:“会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
原本没有婚约的,为了让对方同意,故意说在对方没出生的时候就指腹为婚,或者是在小时候就订了婚约。
他们这种出身的人都以大局为重,为了家族利益会选择妥协。”
网友一百一十六号回复网友一百一十五号:“有这个可能。”
网友一百一十七号:“为什么有婚约也不一定成?”
网友一百一十八号回复网友一百一十七号:“利益关系,要么中途有一方落魄,要么有更好的联姻对象,要么当事人自身能力强,给家族带来的利益比联姻大,就可以跟家族提出解除婚约,这种情况就是可以被允许的。”
网友一百一十九号回复网友一百一十八号:“世家家族讲究一个义字。
很少因为这些事情退婚,除非有一方让家族蒙羞。”
网友一百一十八号回复网友一百一十九号:“你说这种属于少数,利益面前,这种少之又少。
世家家族利益为先,为了家族利益,有的时候连族人的性命都可以舍弃,更别谈什么儿女私情,兄弟情义。
几条命保全全族荣华富贵,哪头轻哪头重,他知道怎么选择。”
网友一百一十九号回复网友一百一十八号:“现在不是古代,没有性命之忧。”
网友一百一十八号回复网友一百一十九号:“大同小异。”
网友一百二十号:“我不是富二代,但并不代表我没有见过富二代。
哪有你说的这么玄乎,网上那些富二代哪个不是今天谈个女艺人,明天谈个网红。
真当所有人都不上网。”
网友一百二十一号回复网友一百二十号:“你见过哪个刚出道的女艺人嫁入豪门的,不都是有名气的女星,要么就是一剧走红的女艺人。
人家的经济实力或许没有对方好,但至少人家有名气,富豪娶个有名气的贤内助借助对方的名气打响自家产品名声,双方互利。
再者就可以通过彼此结交圈内的一些人脉。
说白了就是相互利用。
你一个小白光有点颜值,有点脸蛋,谁鸟你?
没点实力,连人家人门坎都爬不上去。
你说的那些,只不过就是玩玩而已,要真的结婚,那都是门当户对,自古以来都是。
以为拍电视剧呢?
灰姑娘嫁入豪门,豪门千金与混世小魔王相恋?”
连麦网友七号:“圈内美女如云,一个人真的会从始至终的去喜欢另外一个人吗?”
凌霄:“这话问的圈内美男也不少。”
连麦网友七号:“会保持初心吗?”
穆子健:“这个问题不好回答,没有谁会从一而终,就好比我以后结了婚,我看见年轻貌美的女子,我心动了,怎么办?
或者是盯着对方多看了几眼。
这算不算精神出轨?
感情不是身体不出轨就是爱的,而是那份感情一直在,那份耐心要在。
现在很多人那个不是为了身体需求恋爱、结婚?
甚至有的人为了身体需求而选择谈个恋爱,解决自身的生理要求。
如果为了过日子,那么我可以说为了家庭,为了孩子,我可以做到从一而终。
至少身体不出轨,但我不能保证我精神不出轨。
就好比女孩子有的时候比较喜欢刷一些肌肉美男的视频。
男孩子也喜欢刷一些各种各样美女的视频。
这算不算精神出轨?
这算不算不是从一而终?
因为当我跟另外一个人有了某种某种意义上的协议,确定了某种关系,那就是责任,是约束。
为了这份责任,这份约束我都必须这么做。
但这个感情我不敢保证,万一哪天我有了女朋友,或者结了婚,但是有这么一瞬间,对一个女孩子产生了不一样的感情,就单单只是这么一瞬间而已。
那我也算是对感情不是从一而终了。
这份感情终究是有点变味了。”
网友一百二十二号:“说到底还是不能从一而终。”
网友一百二十三号回复网友一百二十二号:“这都不叫同一而终,那什么才叫从一而终?
你看电视的时候就不会有这么一瞬间看上哪个演员吗?
你走在大路上,就不会因为某一个异性好看而多看了一眼吗?”
网友一百二十四号:“如果都这么苛刻的话,那么我敢说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对一份感情从始而终。
史无前例的没有。”
今天连更两章,下一章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更新。
随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