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 传说二境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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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已经与这位佛子拉下了脸皮,这是南宫最先就要干的事情,他需要知道双方互对的立场。
凭他现在的实力,盟友什么的用处,实在是不太大,他要真想打的话,人海战术耗都能耗死谁。
两人分别朝着不同的两边离开,南宫独自一人回到城中,而金玄佛子则是往来时的路走去,算算时间的话,人族应该也马上就要来了。
他的心情又一次的冰冷,这世上好像他所在意的东西又少了不少,不算朋友的朋友也少了一个……
临走之前,南宫在那人马的身上,留下了不少爆炸物,而且分分都是有寒性的,他一时半会阻挠不了自己。
按原本的计划来说,自己还差最后一把武器就可组成十兵,届时,可一步通天,我有与那东西一战的权利。
人马还有很多实力没有暴露出来,与自己的对决仿若是陪小孩过家家,他在忌惮的是什么?我一直没有露面的那团奥数晶体?克里多吗?
按照之前审判所说到了通神之后,就由星系之力,到达传说二境,更是有毁灭这颗星球的实力,它是在全力出手之后会毁星灭地吗?
这个答案应该是否定的,毕竟当初听安东尼说过诺贝休是主战派,他对这个世界没有半分的感情。
这方土地上究竟有什么是目前为止人马不想踏足的?但论实力而言,南宫能感受到那个克里多与诺贝休应该无二,应该堪堪达到传说二境一境初期,属于是刚摸到门道的那种类型。
按照南宫目前所知晓的,因为他已经到达通神,已经了解了那两个境界的划分,简单来说,可以分为:
传说一境?恒宇万界
首先,这一境界很是复杂,简单来说,你能在心中创造心府,简单来说,心府就是一个类似于住的地方,如果做的好的话,它会成为这广阔宇宙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星系,做的不好的话,则会成为一颗繁星。
绝大多数的强者有着超乎想象的创造性,大道想看到的是,此界欣欣向荣,而到达这个境界,就必须开辟。
开辟的心府被摧毁也没什么,阻碍不了你任何的东西,简单来说,创造完了就可以不搭理它了。
这宇宙上究竟有多少星球,就有多少位这个实力的强者,当然,这不包括全知全能或者无限真我的强者。
全知全能所创造的就并非是星球,而是星域,而无限真我所创造的,乃是星系。
这也是为什么像是之前的堕落柱可以居住于最为肮脏的垢浊区,因为那整片区域就是他造的,也只有他能去,与其相当的还有典狱长的监狱,只不过那属于是未开放的心府。
传说二境?无限真我
这个境界就很有意思,他能创造出星系,也就是多个星球连成一起,有的时候实力比他低微的恒宇万界强者,没处放星球的时候也会强行把它放到星系里,不过要事先说好,不然你的星球可能就要,轰,没了!
而且这个境界,有一项非常恐怖的力量,它能达到过去的任何一个时候,哪怕是天地初开,他们也能去,而且非常恐怖的一点是,他们拥有抹杀的权利,除非是同境界或者更高级别的人无法抹杀之外,只要是比他低的,他皆有权利进行抹杀销毁。
而且他能将其改变因果,这是一个很恐怖的事情,意思就是说,你或许可以杀不死比你强横的男人,但是你可以在道路上引导他,毕竟你也是时间的同流者,你和时间大道是划等号的。
也就是说,他们甚至可以对同境界的人产生过分的干预,但是一定要记住这个境界,还是无法影响到全知全能,因为这个境界的人能做到的事情会更为恐怖,因为时间类似于他们的奴隶,差不多与这个概念类似。
当然,这里不方便多说,也只能用一句经典的,且听下回分解,哎,堂而惶之的规避,相信各位不会厌烦的吧……
断桥的另一边,那边可谓是一片欣欣向荣,所有人都维持着表面的美好,哪怕有些敌对关系的人们也会放下所谓的国恨家仇,与敌人共赴这个鬼地方。
兵族那边有一人十分敏锐,那是一个面向上40来岁的中年人,一身穿着的是蓝色的衣服,应该是个大官的身上没两个铜臭,并且,蓝衣裳还绣着蟒纹,应该是个大官爷。
这个人就是在兵族口碑、名望、声誉、种族自信于一身的于清明。
他一生节俭到什么程度?他脚上踩的甚至都是毛布鞋,作为正二品,与民身着一样的东西,有些掉价。
并且他身旁的那位佝偻老者,也并非什么良人。
那是一个虎背熊腰,但却佝偻着的大汉,年纪看上去应该有八十上下,全身披着的是龙头甲,腰间还配有金红剑,是只有兵族将军才配使的武器,类似于虎符,其作用为执掌兵权。
而这位老者也有他的名字,相比于于清明的如雷贯耳,他则平庸的多,它的名字叫做:
“廉守”
这是一位堪称绝顶的武将,俗话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其这句话的出处,便源自于他。
如说佣兵统将的水准有多高?在断粮的情况下,仍能守住五十天的强者,硬是挺到增援来的时候,并且城内并没有出现人吃人的现象,足以想象其高超的育人与练兵之术。
所以说这一次兵族算是出了大血本,如果于清明或者廉守,有一个死在了这,那可就是举国上下的悲哀。
于清明是南宫很久以前就要杀的目标,他要的就是兵族大乱,尤其是这些主战派,更是该死。
于清明全程都很照顾这些士兵,利用他自己的修为,替那些实力到不死的人扛了不少压力,还会刻意放慢脚步与这些兵卒一起走,而非是其他通神强者抱团取暖,不顾身后。
“于大人其实没这种必要,朝廷派我们来就是炮灰的,我们有自知之明,您还不如养精蓄锐。”
于清明摇了摇头,看着自己身后的这帮后辈,不紧不慢的说道:
“此生不就是如贩夫走卒,但说白了,他们也是命,生命就要尊重,你们与平民无异,都是我兵族之民,活下去才能建设我朝。”
“可这一次,您才是主角,我们连菜都算不上。”
“非也非也,用兵都可以出其不意,更何况你们这些本就在意义上的强者,莫要看不起自己,通神不是限制你们发挥的根本,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可我们真的很累。”
于清明看了看身后的大多数士兵,他们绝大多数人都在安逸中度过,体力也不如通神这些人,在这大荒之中,说白了不重要,但是他们的心已经紧紧沉沦,至于原因,怪不得任何人,想到这里,他开口说道:
“那总比死了强。”
“可是我们连为什么之战都不知道,这里可以说是寥无人烟,而我们还在为了春廷的努力而努力,为我们而饷银都才拿三日,我实在想不明白,我死后,我那一家妻儿老小,孤儿寡母该怎么办?能说呢,于大人。”
“……我不知朝廷会何为,但是,于某院拿出全部银金,这场战斗,死者一人,我给死者家亲予万金,并且我会安置你,绝对会让你冢中有骨,不至于得个冤死他乡。”
“……”
很明显,这些将士们没有想到啊,位位以清洁廉明着称的于大人,会如此为他们这些人着想,因为他们大多都类似于贪官污秽,吃了不少回扣,这一点相信于大人也不会不知。
很明显,一个人的人格魅力,身高往往只在一刹那,相信在这些士兵的印象中,哪怕圣贤与此人相比,也不足为虑,因为圣人哪怕再好也是同这样的模子刻出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