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蝙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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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怎么看路呀,再说了那上次要不是你非得跟我争那一块肉,我伤口至于崩开吗?”温诱回怼道。
姜苗很轻地笑了一声,眼睛里带着星星点点的笑意,显得十分俊朗野气。
“走吧你,到时候要是没水了就完了。”
安全区里的饮用水资源很稀缺,虽然有净水器,但是净化水的数量供不应求。
“不会不会,我特意让林飞宇哥哥给我们留了水的。”温诱反手拍拍姜苗的肩。
姜苗挑了挑右边眉毛,这个动作使得他增加了几分痞气。
走到楼梯拐角处时,温诱“诶”了一声。
这声“诶”明显带有很重的疑惑以及不解。
“怎么了——”感觉到温诱停下了步子,姜苗便顺着温诱的视线望过去。
阮思思将门重重带上,解开浴巾,从秦瑶手上接过衣服套了上去。
秦瑶盯着房间内的时钟指针,尽量使自己语气保持冷静道:“思思,离凌晨十二点还差四个小时。”
她还剩四个小时,异能才能恢复。
而体内的丧尸病毒显然不可能让她撑这么久。
阮思思将短袖和短裤套上:“你不会感染的。”
秦瑶:“啊?”
她就维持着微抬头看向阮思思的姿势,鼻尖还发着红,显然没有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阮思思无奈又心疼地看着她:“我说,你不会被感染。”
秦瑶看向窗户前自己的倒影。
她脸颊上三道抓痕触目惊心,眼眶和鼻尖红红的。
秦瑶是那种很幼态柔弱的长相,她稍稍一吸鼻子,眼神中透露出一股清澈的茫然。
阮思思有些好笑地看着她。
秦瑶突然想起在医院,阮思思跟她说过自己的异能还有一个其他的作用。
而这个作用,阮思思到现在也都没有告诉她。
她有些试探地问:“所以,我的异能,可以……”
她还在斟酌着语句,阮思思就已经点了点头。
“你的异能,可以保证你自身不被感染丧尸病毒。”阮思思道出了她心中所想。
“我之所以之前不告诉你,是因为我觉得,这件事没什么好说的。毕竟说出来对你而言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阮思思耸耸肩。
秦瑶重重松了一口气。
随即她向前一步,将阮思思的手腕拽住,猛然将她一扯。
没有丝毫防备的阮思思就这么被她拽进了怀里。
阮思思一愣,头扑在秦瑶颈间,鼻尖触到她细腻的肌肤。
秦瑶将下巴枕在她脑袋上,闭上眼睛语气轻松道:“你差点就吓死我了,真的。”
“之前你说不告诉我,说我最终因为我的异能,陷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这一世你不想告诉我对不对?”
阮思思温声“嗯”了声:“我只是有点害怕。”
“那现在,我们的事情走向有向前世那样发展吗?”秦瑶问。
阮思思过了几秒才回答:“没有。”
重生的这一世,比上辈子好太多太多了。
上一世阮思思作为一个普通人,与秦瑶到了另一个安全区后,因为自己没有任何异能,又极其害怕会拖秦瑶的后腿,几乎是夜以继日地训练着自己的身体强化。
而秦瑶肩负的压力比阮思思更大。
身为护士,又作为一个异能者,靠着自己不会被丧尸感染的能力,秦瑶几乎是被增派到最前方警戒线。
她本来就不怎么会打斗,但是在这末世的环境下不得已不学着强大起来。
两人所吃的苦都不比对方少。
这一世,阮思思带着秦瑶来到这个安全区,结识了那么几名可以生死与共的好朋友。
阮思思又靠着重生的记忆,获得了异能和其他的能力。
与上一世截然不同,这一世的阮思思终于拥有了保护秦瑶的能力。
以及靠着前世与人相处的经验,她可以更好辨别出人心。
更何况,前一世那一年多的格斗经验不是白来的。
秦瑶回过神来:“思思,那只蝙蝠!”
秦瑶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体就算被抓伤了也不会变异。
它抓伤了秦瑶不要紧,但是这可是一个三千多幸存者的安全区!
阮思思这时已经站直了身体,她轻轻拍了拍秦瑶的手:“没事,那只蝙蝠活不了多久了。”
她神情淡淡的,秦瑶立即从她的表情中猜到了什么。
“你是故意的?”秦瑶问。
“嗯?”阮思思反问,“故意什么?”
看着秦瑶欲言又止,阮思思微微叹了口气:“好了,明黄总不至于连一只受了伤的丧尸蝙蝠都处理不了吧?”
建筑物楼下。
这只狗身高起码都有一米五,
这里本来是有幸存者的,可惜这个位置,一楼二楼三楼的厕所都搭建在这里。
再加上此刻这个地方有一条巨大的狗,嘴里好像叼了东西,正在草地上打着滚。
没错,很巨大的狗。
这只狗身高起码都有一米五,大概和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一样高。
大多数人都害怕这条狗,因此这条狗圆径二十米内都没人敢接近。
在看到阮思思和秦瑶之后,明黄的尾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就朝二人冲了上来。
秦瑶刚洗完澡,抵挡不住明黄的这般热情。
她拉着阮思思往后躲:“明黄明黄明黄!”
明黄的身子都到秦瑶脖子那里了,很难想象被它那么一扑会怎么样。
阮思思被秦瑶拉在前面,在明黄的爪子即将扑上她的关键时刻,一条藤蔓拔地而起,将它绊倒在地。
明黄呜咽一声,狗嘴一吐,那只已经被咬得半死不活的蝙蝠就掉落在地。
吐出蝙蝠后,明黄从地上爬起来,甩了甩脑袋,又热情地想要冲上去。
这时一道磁性冷淡的男声响起:“明黄。”
明黄冷不丁被人喊了名字,立即身体一僵。
它扭头看见淘鸣,弓起了身子,尾巴夹在身下摆动着,显然是敬畏淘鸣。
淘鸣外套和防具都已经脱掉了,现在上半身是一件黑色的t恤,下半身一条工装裤。
t恤包裹着他若隐若现的腹肌,工装裤将他修长的大腿修饰得几近完美。
这样的着装令人一看就有些血脉喷张。
再加上他本就菱角分明、压迫感极强的五官,即使现在戴了墨镜,但光是往那一站,在偌大的人群中,也只会是分外显眼和引人注意。
这种引人注意是不会太敢注意他,怕被他发现、只敢偷偷在远处瞧他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