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站脚助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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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映摇头。
“往哪儿追啊?之前州城乱哄哄的,恐怕他早已乔装混出了城去。而且他也不笨,肯定不会直直就往西城门出去、再直奔大都城。
就算他反其道而行之、偏偏就那么做了。但你一个人,怎么追?追谁?估计你看谁都像他。
算了吧,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看好万跃雄吧,现在就剩下他那一个人证了,届时等我们返回大都城述职,再想办法对付武忧宁。”
彭凉听了,想想也是,遂放弃了追捕人的念头。
只是他觉得、他家的大人真的是越来越难了。
走到哪儿、哪儿就有武家人的影子。
束手束脚地且不说,面对的危险还越来越多。
狄映自己却没有这样的想法。
他觉得自己现在其实挺光棍的。
光棍地想: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
不对,是别人债多、而他是仇多。
仇多了不怕。
耸耸肩,狄映骑上乌云,去给章树昌提到的、那个教章芝芝小姑娘拔草煮水的大娘、治腿去了。
因为大娘的腿是风湿旧疾、不是一日之功就能治好,狄映为大娘施完针后、留了二十两银子,再开了张方子、还留下了针对大娘病症的针灸之法,嘱咐大娘要找靠谱的大夫之后,便又赶回了府衙正堂。
“大人,吃饭了。”
聂波端了饭菜进来。进门就大声嚷嚷。
狄映屁股还没稳,又起来,笑呵呵地去净手。
吃着饭时,侍卫们负责探查的消息、也陆陆续续回报了一部分。
之所以是一部分:是因为关于大都城方面的、还没法有这么快。
只是跑一趟南溪县请人的巩十八,回来得最快。
“大人,孟桢尧孟县令、不愿前来。他说南溪县最近闹山匪闹得很凶,他怕离开了、山匪们会趁机在县里作乱。”
狄映闻言,奇怪地问道:“怎么?他一个县令、手下就十几名衙差,他还想对付山匪不成?他不是应该向朝廷申令、申请调动驻防军、联合剿匪吗?”
“属下也这么问过他。”
巩十八回道:“他说有申请过。不过驻防军出动后、带回来的尸首,他看着就不像是那些山匪们的。
他心中存疑,且山匪们并未剿清,仍在四处作乱。他便不愿意再求助朝廷了。
他也曾找过黄荣桂,可黄荣桂没搭理他。
目前,他自己组织和训练了各村、各庄的强壮百姓们,让他们自发地护村、护庄。
山匪们倒是消停些了,转向去祸祸起了其它的州县。”
“看来这里面的水很深。”
狄映叹了口气道:“他不来便不来吧。那家伙就是有点儿迂腐了。他也不想想:他要来了、成了暂代的刺史,还怕调不动人手去剿匪?
算了算了,你赶紧下去吃饭休息会儿吧。”
其实孟桢尧真的是个人才,就是脑子有时候转不过弯儿来。
狄映觉得:他现在不来也好,再在下面多锻炼锻炼吧。
这时,汤十一进来回报。
“大人,尸体里发现了孙一兵父亲的。还有高景州的。
高景州那玩意儿比较幸运。万跃雄下令放箭时、他躲了。然后跑出来了。
可惜,不幸的是,他又被愤怒的百姓们、给‘不小心’踩死了。
踩得人模样儿都认不出来了。要不是他那身衣袍、加上他脖子上刻了他名讳的玉佩,还真就被随便给烧成灰灰了。”
“烧呗,”
狄映无所谓地道:“仅凭他旁观了孙一兵杀人之事,他就已算是同案犯之一,与主犯同罪。
本来就是要斩了他的,哪知道他自己找死。
死就死了吧。不过把他的尸体单独烧掉,然后把骨头扔在其他匪兵们的骨头下面。
让他别再投胎做个人了。浪费粮食。”
国朝有律:与主犯同行、且旁观主犯犯律者、一律与主犯同罪、同罚。
意思就是:张和陈交好。两人总在一块儿玩。陈犯事的时候、张在场。哪怕张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在场、那也与陈以同等罪行论处。
原因很简单。
比如:张要打陈,一对一的话,陈未必害怕。就算害怕,陈也敢拼死一搏。可张的身边要是再多了个赵,那事情的性质就不一样了。
在气势上、不但张有了更多的底气、陈也有了更多的惧意。
再者,若没有赵在场,张也未必敢出手。
所以,赵在理法上,就有了站脚助威罪。因为他存在的本身、就对陈构成了威胁。
曾经有个案子。
一个叫郭立的男子,十六岁。因为一顿饭,和一个叫徐欢的男子,在饭馆里发生了冲突。
当时徐欢的身边还有两位同伴,而郭立只有自己一人。郭立就没有动手,只吵吵了几句。
次日夜里,郭立就喊了九个男子,围堵了徐欢与其两个同伴。
郭立和自己人中的另一名男子,二人联手把徐欢给打了。打得非常惨。
而徐欢的两个同伴,却没敢动手帮忙。
就连徐欢自己,也没敢还手,只能被动地挨打。
原因就在于:那没动手只站脚的其余八名男子。
他们虽然没有动手,但性质上、其实他们已经参与了这样的行为。
事后,徐欢住院,八名男子跟没事人儿一样,觉得与自己等人无关。
当时那个县令,只判了郭立一人有罪。
狄映复核该案时,抓捕了另一名动手的男子、以及那八个看热闹的。
问到他们的时候,他们还说:自己等人只是去看热闹的。愿意出堂做个人证。
狄映只问他们一句:“没有你们在场、郭立敢不敢动手?”
八人沉默了。
许久后才摇头,回答:“不敢。”
狄映最后判处了以郭立为首的、共十人,均入狱十年。且共同承担赔偿徐欢的费用。
所以:一向跟着孙一兵作恶多端的高景州,论罪也当斩。
汤十一领命退出。
他们已经挖出了个大坑、就在府衙的后院空场处挖的。他要把高景州的骸骨、扔到坑底里去。
至于为什么挖在府衙里?
以鉴后人。
这时,赵三和余三十一等人,一排排地走进来。
赵三将搬来的案记卷宗、一撂撂地码在大堂左侧;
余三十一则回报:“大人,从黄府、孙府、万府等犯律之人的府邸、商铺、作坊、别院里、查抄出了财帛无数。
府库已经堆不下。属下将装有金子和银子的箱子、都抬了来,就放在这公堂内吧?”
公堂很大。而余三十一也了解自家大人的习惯。
之后大人会将脏财等一一发还苦主、以及受苦受难的百姓们。所以,干脆堆这儿还比较方便些。
果然,话音才落,余三十一就见自家大人点了头。
他在心里偷偷地乐了乐,然后一挥手……
近乎有一百多个、需要四个人抬的大木箱子、被搬了进来,码在了公堂的右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