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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番薯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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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月山里的这几个山头乃是其中最为精致的世外桃源,人类生存痕迹从无到有,宜居指数正逐年上升。

一切归功于福婶她们的勤力经营,尤其一号山头这里,早已形成了自给自足的典型农耕社区。周遭环绕着大片的绿地和郁郁的山林,整体农业布局实用而写意,格韵极高。远处可见是绵延不绝的苍翠山脉,和更多未开发的山头。

鸟声啁啾,日光温文有礼。

张二锤和李小花正慢步走过瓜田。从田里逡巡而来的风略带点土腥味,很是黏人。

大片大片的瓜田,努力策划着一个绿油油的季节。生机勃勃的瓜叶底下,一些小瓜崽已经在伸头探脑,马不停蹄长大的样子分外打眼。祥和敦厚的大地承载着它们,如同一个老人慈爱地捧着掌上明珠。

碧翠闪闪,明亮耀眼,万物苍茫可爱。张二锤现在的心情也和这万物一样,清新喜悦。

其实,自打李小花来到这里,张二锤每天的心情几乎都和今天一样。

李小花未施粉黛,乌黑的发丝没有扎起,一溜倾泻而下。一件朴素的白色丝衫清爽而松软地挂在身上,看上去分外青春。细长而年轻的脖颈比半土的脸色要白嫩一些,气质毫无伎俩地从她衣领里爬出来。她围着一条红色的薄丝巾,颜色当然比不上她鲜艳欲滴的双唇。

非常漂亮,看着她就已经是一种纯粹的愉悦。

尤其当轻风为人称道地阵阵而过,微微掀动了她的衣衫之时,更是让人沉醉。翠袖低垂笼玉笋,长裙斜曳露金莲,肉眼可见的幸福暴露在空气中。好一朵鲜嫩的出水芙蓉娇花,绝非一个看透命运的庸常妇女!

自然,李小花已不再是个小女孩。年华已中等成熟,腰身保持纤薄,仪态进入妖媚,比田里瓜的光合作用更为强烈,她已经是个健康的大姑娘、美丽的妙龄女子。

瓜甜藕嫩正炎天,小姐情郎趁少年!

张二锤用唯物主义的眼光顺顺当当地打量着,如同一个资深的偷窥门外汉,焦距略略涣散,心生无限感慨。

此刻,他们正并肩地走在田埂上。

脚下有肥肥的蜗牛留下的一条条的痕迹,频繁的雨天让蜗牛的交配也变得轻率。不过,若被福婶撞见,无论大小,都定会捡回去炒了吃掉。煨煮至二分烂的带壳蜗牛,搭配姜汁下酒,的确亦属健脾补肾之上品。回味起来,还让人不由自主口水大流。

“锤哥,那是什么?”

李小花的注意力突然被什么所吸引,打破了沉默,唤醒了心神处于抽离状态的张二锤。他顺着李小花的指向望了过去。

“西瓜啊!”

“西瓜为何长得如此奇怪?”李小花感到很惊讶。

“噢,那是番薯瓜,一种不恪守瓜道的山寨西瓜。”张二锤盯着田里的瓜,慢悠悠地解释道。“这一大片都是老头的试验田,番薯瓜是老头近期研究培育的新品种,听闻吃上几十斤可以治疗胃酸胃胀。”

那瓜又大又长,在众目睽睽之下长成了大番薯的模样,表面还像是涂上了一层油般光亮光亮的,瓜底下甚至宝贵地铺着一层干草。

“西瓜如何能长得这么随心所欲……这么古怪?”李小花将信将疑地皱起了眉头,眼睛也盯着番薯瓜看,若有所思。

“这不算什么。假若山里始终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这西瓜甚至可以长得更加不管三七二十一。去年,老头甚至还鼓捣了一批愣头愣脑的窟窿瓜。”

“好吃吗?”李小花似乎对这些歪瓜裂枣的味道很感兴趣,眼里满是神采。

“我不喜欢吃瓜。再说,那大大的瓜身上满是对穿的窟窿,皮厚肉少还不甜!压根不知道是吃瓜囊还是吃瓜皮。”

“我以前倒是挺喜欢西瓜的,暑热难耐之时,来一块甜甜沙沙的西瓜,简直是天底下最极致的享受。而且,西瓜里总有各种菜味,还有有点油腻。”李小花的眼里有怀念,念的不止西瓜。

“苦茶叔切的西瓜包你喜欢!干净卫生,又挑剔讲究,有空你得试试!”张二锤心领神会地接过话。顺手在地堰上随手抽了一根纤刚花,长长的茎上边是多汁的花柄,嚼着甜甜的。

“这样啊,那你带我尝尝吧!”李小花轻轻掩着笑,眼巴巴地看着张二锤,眼神通俗易懂。

真甜啊!弄得人脸热心跳。张二锤忽然生出一种不可思议的亲密感,与美好相遇的美妙,心里就像是开了小酒坊,未饮已醉。

二人脚步未停,走过试验田的中心地带,田基边上的瓜也多了起来。

李小花时不时弯下腰用手指拨弄着未成熟的瓜蔓,一些茁壮伸展的瓜藤偶尔在她脚下折断,她却毫无感觉。

“这些瓜怎么方才这么小就裂了?”

无疑,地里的瓜都受到了极好的照看,但有着不少还未长大成瓜,便已经裂了口。有的连内里红红的瓜囊都经已干透。

“许是浇水太过,透不过气,便自爆了。它们这辈子就这样了。”

张二锤耸耸肩,一本正经地朝李小花眨眼睛。他像个成熟的佃农,有着毫不犹豫的慧心慧口与机趣颖悟。瓜生难料,青春如烟,世间事亦作如是观。

他想到了人生。

正待继续明晰真理胡乱煽情,眼见李小花看起来已是一脸震惊,即将陷入多愁善感的低落边缘,张二锤赶紧避重就轻地笑了笑,指着不远处的花丛。

“小花,你过段时间再痛苦吧。且先看看那边那一大畦向日葵!”

那其实远不止一大畦,而是皇皇一大片——都是福婶悉心种下的向日葵。浅舛花的花开得正繁茂,在日光下欣欣向荣随风轻摆,肆无忌惮地对日头对视,甚是晃人眼睛。之中还间杂野生着一些紫红紫红的春琴花,已过花生巅峰时节,竟尚未凋谢。花畦里游蜂无数,或觅食或嬉戏或决斗,正穿花抢蕊,热闹非常。花朵忙碌,叶也不闲,成了恋恋驿站,有偏爱叶荫的细小蓝蝶停栖在其上,不时轻扇双翅,煞是好看。

一片景象欢欣鼓舞,充满了炽热的希望。与天色颇能呼应的仙境吞咽了无奈,李小花滴滴答答的杂乱思绪顿时被花色驱净。

“好美呀!”

淡雅悠远的香味飘来,李小花再度嫣然一笑,眼神变得迷离,惊喜地加快了脚步。衣香鬓影一时没在花丛中,忘情而虔诚,心满意足得顺理成章。

香非在蕊,香非在萼,乃骨中香彻!花色灿烂,人面更甚。大概无论春花烂漫抑或秋草萋萋,她都在丛中笑。

“这一朵是不是不跟太阳最最好了!它怎么向这边别着脸?”

“可能它有它自己的太阳——它想跟你最最好呢,小花!”张二锤不假思索地笑道。

“甜嘴蜜舌!”李小花瞬间羞红了脸,不理会张二锤的贫嘴。“这些花要是完全长大成熟,一定更好看!”

她忙与蜂蝶争嗅花香,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年轻姑娘的温柔成了花地里的点睛之笔,这一刻风月毫无界限,全然尽收眼底。

“待到完全长大成熟,你就会看见它的另一种美态了。”

向日葵那灿金色的花冠经已有脸盆大小,离长大成熟不远了。

“什么?”李小花粲然一笑,美态比花香更甚。

“再稍微大点,它就要上桌——做下酒菜了。”张二锤立即善解人意地笑了笑,语气里的饥渴在高声喧哗,毫无拘谨与含蓄。“那是一道充满快乐滋味的家常小炒,爆炒葵花籽的确挺香挺美的。”

果然,人在面对美好事物深有感触之时的第一反应便是流泪!李小花像是当场被喷喷香的葵花籽香到了一样,马上泫然欲泣!

短暂的一阵沉默。

“那真是可惜了。”李小花低垂着脑袋呢喃道。她像是期待到了失望一样失望。

“啊?你不喜欢吗?”

“我只偏爱它最自然的花态。”李小花抬头瞥了他一眼,感觉有点受伤。她咬紧唇边,又非常忧伤地转过头望着向日葵。

张二锤听着一愣,叹了口气。他想安慰几句,可是答案本来就毫无磁性。祸福寿夭,时节更替,真相一直都很表面。向日葵很美,但事实很明显,有些东西经雕刻履痕之后更含灵性——葵花籽他吃得很香,所以他唯有露出抱歉的神色。

正在他不知所措之时,李小花忽而一改低落,满面期待地把脸凑了近来。那一刻两人的脸只相距半寸!

“锤哥,要是有时间,你会来和我一起到山野去采花吗?”李小花的声音如花芬芳,干净、清透,很轻很美。她的眼神柔得似水,她的脸色微泛潮红。

说完她便又低下了头。

那种自上山后、师父拒绝收徒起日渐成熟的不争不抢之态,我见犹怜!

冤家噻!毋庸置疑,当着晴空流云的面散播的甜蜜喜悦不会滑坠深渊,这简直就是最寻常而最不可抗拒的儿女情长。就算只是一场资产阶级盲干行动,也足当一尝!

“我会和你一起穿过山野,看你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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