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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孟强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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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方的眼中,这个扑克牌杀手作案不留一丝痕迹,一定是一个心理素质极强的人。但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孟强在接受调查后,很快就承认了他就是扑克牌杀手。

对于孟强的口供,警方并不敢绝对相信。但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警方确信孟强就是那个扑克牌杀手。毕竟扑克牌杀人案虽然影响重大,但基本的工作纪律,警方还是能够做到的。一些现场的细节,只有少部分办案人员才知道。而这个孟强却知道得一清二楚,甚至一些当初忽略的细节,经过孟强的供认,也能够一一对应。

公安部督办的重案终于有了结果。这让通市警方大喜过望,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一定程度上开展了宣传工作。宣传工作中,孟强一直都是很配合。这更让案件显得无懈可击。

光盘中的资料很多,有口供,有照片,有司法鉴定书等等。尤其是现场的照片以一种极其惨烈的形式展现在韩光明面前。扑克牌杀人案的每一个被害者生前都经历过痛苦的折磨。凶手的手法非常专业。这与孟强外科医生的身份极为匹配。

十二年的时间,社会在不断发展。可是不论社会如何发展,那些残忍的犯罪情节,都在案卷中记录得一清二楚。

透过案卷,韩光明似乎觉得自己与被害人有了跨越时空的交集。他能够感觉到她们经历的痛苦,他知道自己在莫名的愤怒。对于这样一种罪行,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可能无动于衷!

在复杂的情绪当中,韩光明完成了自己的通宵加班。找一个地方简单吃完早饭后,他来市第一看守所,申请会见孟强。会见很顺利,看守所提供了便利条件。据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介绍,主要是因为检察院打了招呼。扑克牌杀人案是目前本市最为重大的刑事案件,因此要全面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所有权利,特别是为辩护律师提供便利条件。

韩光明知道,这是检察机关防止辩护人在一些细节上挑办案机关的毛病。事实上,刑事案件当中,办案机关对于律师的阅卷、会见等申请回应一直都不十分积极。想想也是,明知道你是对立面,怎么可能让你事事顺利呢。

但扑克牌案件不一样。检察机关不希望在公众关注之下,自己被扣上一个妨碍辩护的帽子,让辩护方有机可乘。不论检察机关是怎么想的,不过这次会见,韩光明还真挑不出办案机关什么毛病来。

“这就是孟强。孟强你要遵守纪律。律师,你有什么需要可以按玲。”看守一边向韩光明交代,一边把孟强的手铐脚镣固定在特制的椅子上。如果是一般的犯罪嫌疑人,在会见时看守会把手铐去掉,脚镣则是只有重刑犯才有的待遇。

在告知会见注意事项后,看守离开。会见室只剩下韩光明与孟强两个人。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都在默默地观察着对方。

孟强四十二岁,这是卷宗中的年龄。见到本人,韩光明觉得外表是看不出来四十二岁的,更像是接近四十岁。孟强是市医院的医生,外表文质彬彬,戴着眼镜,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凶残的变态连环杀手。

给韩光明印象最深的是孟强的眼睛,始终是那么平静。这与其他人是完全不一样的。韩光明是法学生毕业出身,虽然律师行业是新入行。可是对于政法圈子还是比较熟悉。在学习期间,或是平时收集资料时,他见识过无数穷凶极恶的罪犯。面对着即将到来的末日,他们或是莫名地兴奋,或是呈现出一种绝望地颓废,再有就是最后疯狂地对抗。只有孟强反映出了一种不比寻常的平静来。

“这是一个危险的人。”韩光明想道。

在如此境地还能保持一种平静的状态,孟强的心理状态的确异于常人。此刻的孟强虽然被牢牢锁在安全椅上,在韩光明的心中他的危险性却是直线上升。

“我是通市明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叫韩光明。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由我为你就本案提供法律援助。你是否接受。”韩光明开始了例行问话。

按照法律规定,韩光明虽然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但仍需得到犯罪嫌疑人本人的同意,才能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我同意。”孟强平静地回答,声音中没有一丝犹豫。

“作为你的法律援助辩护律师,我需要对案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希望你能如实将自己知道的情况告诉我,这样我才能最好地维护你的权益。如果你对辩护人隐瞒相关情况,可能会在案件的过程中产生不利的后果。这一点我需要提醒你。”韩光明说道。

“你是我的律师,为我辩护。对你隐瞒事实,就是对我自己的不负责任。这个道理我懂。”孟强道。

“你是否清楚,你现在所处的法律程序是什么程序,涉及的罪名,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韩光明问道。

“不太清楚。我知道现在的办案机关已经不是公安了,而是检察院。前两天他们刚提审过。罪名是故意杀人,最严重的后果是死刑。想想也是,十一条人命,怎么会有别的后果。除了死刑,不会有其他的后果,是吧。”孟强说道。

“你说的差不多。你现在所处的法律阶段,是刑事诉讼的审查起诉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你的案件当然属于重大复杂案件,不出意外,本案的审查起诉阶段应当在一个半月内结束。考虑到法律援助通知及指派所占用的时间,本案的审查起诉阶段将在一个月内完成。”

“至于故意杀人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牵涉到十一条人命,如果罪成将会刑事处罚无疑是要从重的。”韩光明还是避免把话挑明,十一条人命、手段残忍,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一旦罪成,当然就是死刑,没有其他的可能。可是,在办案期间,韩光明还需要孟强保持一个理性的状态来配合自己的工作,所以所有可能对孟强产生强烈刺激的话,都被韩光明刻意地绕开了。

“你不用安慰我。律师,我死不了。我刚才一直在观察你,因为你成为我的辩护人,我需要你具备必要的专业水准,需要你能够帮助我。我虽然是医生,不过也不意味着对法律一无所知。我也认识一些法律圈里的朋友,对于法律专业人士的情况也是有所了解的。你刚才表现出的水准,我虽然不能准确判定你的专业能力,但至少一点我可以肯定,你的专业能力超出了通市绝大多数的律师。”孟强笑了笑。

“谢谢你的夸奖,不论如何,在我接受指派后,就会为你的权益尽全力。只是你的案情似乎并没有你所说的那么乐观,至少你在电视节目中承认相关罪行的视频对你是绝对不利的证据。有一点,我需要对你说清楚,律师虽然会尽全力对你负责。但一些你自己说过的话,签过的字,承认过的事,律师也是很难挽回的。”听到孟强的话,韩光明不由心头一紧,这个案子要出大事!

刑事案件不象普通案件,翻供这种事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可是最后得到好的效果的却没有几个。孟强说他死不了,那就意味着他不认可相关罪行。可是卷宗也好,采访节目也好,孟强是一直承认相关罪行的。如果不推翻以前的供述,孟强是不可能有活的希望的。

孟强这个人心理非常强大,在面临可能判处死刑的情况下,还会这么冷静,这说明他有一定的后手。通过刚才的交谈,韩光明也感觉到了孟强可不是那些强词夺理的人,他的后手一定会非常强大,以致于他如此自信。

在刑事案件中翻供被认为是一件敏感的事情。尤其是律师介入后的翻供,多数会被认为是在律师唆使下所做的翻供。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韩光明倒也不冤枉。可是,这次明显是孟强有预谋地翻供。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自主行为,而得罪检察院,这对于韩光明来说真的不是什么好事。更为重要的是,这种重大刑事案件的翻供,会让办案机关更加敏感,本来案件影响就大,现在又出现翻供,一旦翻供成功,当初脸露的多大,现在脸丢的就多大,这是办案机关万万不能接受的。

孟强一旦翻供,案件情况将会更加复杂。这是韩光明所不愿看到的。没有一位律师愿意面对一个失控的案件,面对一个失控的当事人。可是韩光明没有选择,当他成为孟强的辩护人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没有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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