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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山中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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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腿脚不太利索,又疼又肿,我渐渐落到了队伍后面。没入了后山,雾气越来越大,除了勉强还能看到面前不过两米距离的黑大个,其他的白茫茫一片。这样的行程艰苦无聊,虽然帮助村民找孩子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善事,但是我觉得老道士拿着罗盘领的路也是瞎猫碰死耗子,不一定靠谱。我们这帮青壮年走到这里都心里没底、累得难受,更别说是几个七八岁的孩子,除非老道士口中的山精鬼怪能像孙悟空一样腾云驾雾来去自如。与其跟着他们瞎转,不如趁着大雾下山,反正我一不会法术,二手无缚鸡之力,根本起不了啥作用,要真是有危险,也就是送人头的货。

打定主意后,看他们还在埋头赶路,我回身就走。这么大的雾,他们自己跟上队伍都费劲,更顾不上我了。老道士在队伍的最前端带路,总不至于给我来个千里飞刀吧。来的路上,我走一段就折断几根野草做路标,就是为了逃跑所用。老子现在有车有钱,何必跟你们遭那罪。

顺着路标往回走,雾气渐渐稀薄,道路好走了许多,估计再有小半天就能回村里了。出来找孩子不方便,那半编织袋零钱被我偷偷藏在老李家客房床底下。回去的理由我都想好了,对付一帮农村泥腿子,不难。等拿了钱,本大爷就逍遥快活去。我也不该谁不欠谁的,帮他们是仁义,不帮是本分。再说我也是孤苦无依的可怜之人,吃了上顿没下顿不说,还有仇人追杀,怎么没人来帮我?这么一想,本来内心一丝丝当逃兵的羞愧也烟消云散了。心情不由得大好,脚也不太疼了,腿也利索了,下山的步伐也轻快了……

正暗自高兴着顺旧路回去,突然在左前方的山路上走出一队人,我身形一矮就隐入浓密的草丛中。一开始,我以为是找孩子的后援家属或是进山采药的老农,可仔细一看,这队人一半是古代装束,一半是现代装束。最引人注目的,另一半现代装束的都是七八岁的孩子。

这不是丢失的那些孩子吗?我当即激动起来,如果帮着村里人找到了孩子,那是多大的功劳!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村里人还不得把我当爷爷供起来!

可再仔细一看,那一半古代装束的丫鬟仆人眼神呆滞、动作死板,一看就不是活人,谁敢过去呀!难不成是老道士口中的僵尸? 应该不会,这晴天白日的,僵尸领着孩子满山跑,怎么可能?要是有手机的话,我真想给电视台打个电话,让他们的走进科学节目组出来给我好好科普一下。

此时,僵尸队伍方向已改朝往我这个方向走了过来,我赶紧换个地方躲了起来。听说阴间的东西能够嗅到活人的气息,是不是闻到我的活人气了?我赶紧屏住呼吸、捂紧口鼻,生怕他们发现了我。这时候,要是老道士他们在就好了,旁的不说,光老道士那几把小飞刀就能解决问题。

其实,我也想大喝一声,然后狭路相逢勇者胜救下孩子,可我拳头软、脚无力、心无胆的,综合实力实实在在地不允许。平白无故,送了人头也不值当的。

等队伍晃晃悠悠地靠近,再定睛一开,一个僵尸手里挽着一个孩子,而那些孩子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毫无生气,就傻愣愣地跟在僵尸旁边,排着队往后山深处走去。说不害怕那是假的,但也没办法通知老道士他们。我的肠子都要悔青了,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跟他们在一起呢。众人拾柴火焰高,人多力量大。我这势单力孤的,要是被他们发现了,不得活吃了我。

谁知人生在世,害怕什么就来什么。正当我祈祷他们赶紧路过,我也抓紧下山的时候,身边的草丛里“唰啦”一声,僵尸们的脖子瞬时来了个180度大旋转,齐刷刷地盯着我这里。

什么情况?我的魂儿都要吓飞了。山上的温度不算高,可我的全身冷汗直流,身子也禁不住打起了摆子,下一秒估计就要休克了。如果地上有耗子洞,我会毫不犹豫地钻进去跟耗子们一起亲亲、抱抱、举高高。

我开始想念鬼子六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如果有的选,我宁愿死在鬼子六手里,最起码那是个活人。死在鬼子六手里,还有警察叔叔帮我报仇;死在僵尸手里,估计都找不到一块整肉。最为关键的是,我还有半编织袋零钱没花完呢。人死了,钱没花了,多憋屈呀。

我趴在草里把头亚得死死的,静静地一动不敢动。心里默默地念叨,我是一个屁,当我是空气,各位大爷、大妈、老姑娘、小嫂子放我一马,回去一定给你们多烧纸钱……

半晌,也许是我的精诚之心打动了他们,僵尸们终于把脖子扭了回去,继续前进。又挨了半个世纪,估计他们已经走远了,我开始当起了伏地魔向山下爬去——腿抖得厉害,实在走不了路。孩子的事是小,老子的命是大。我决定再也不远离人类社会了,哪怕被打死,也比这样提心吊胆的强。

可刚爬了十几米,身后又传来了“唰啦唰啦”的声音,心里不由得又是一惊,这年头僵尸智商都这么高了吗?跟我玩起了回马枪?你们不是喜欢七八岁可爱的小孩子嘛,虽然老子也很年轻可爱,但已经满十六周岁了啊。仗着胆子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四五岁的小瓷娃娃正笑意盈盈地抿着小嘴跟我爬呢。

小娃娃肉嘟嘟的,皮肤白净,眼神清明,浑身上下除了穿个小红肚兜别无他物,跟年画上蹦下来的送财童子似的,不知道是谁家的熊孩子这么大胆子跑山里来玩了。一看是个活人,我的心里踏实了不少,小声问他:“你是谁家的孩子?赶紧跑,这里有妖怪呀。”小娃娃只是咯咯地笑,并不说话。

“这里有危险,赶紧回家,小兔崽子,听不懂人话?”我虎着脸,都什么情况了,还有心思跟我俩傻笑。

“你才是兔崽子呢,我不走。”小娃娃腾地蹦了起来气鼓鼓地说道。原来不是哑巴,别看岁数不大,脾气还不小。我也不跟他多说废话:“你不走拉倒,一会儿回不了家,被妖怪把你炖汤煮了可别说我没提醒你。”

“用不着你提醒!”小娃娃抱起肉嘟嘟的小胳膊,小嘴一撅倔得很。要是在平常,看着他这可爱的小模样,真忍不住会上去抱抱他。可现在生死攸关,我也是自身难保,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谁还顾得了他。试试腿脚稍微利索点了,我不再理他,爬起来就往山下走。

刚走了没多远,就听小娃娃“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你们大人没一个好人!都是坏人!坏人!啊……”他这一哭可吓坏我了,僵尸们没走多远,别再把他们召回来,赶紧上千捂住他的嘴。

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善良的人。什么事情都好说,就是不要在我眼前哭。人不伤心不落泪,人不难过不动情。小时候,为了找妈妈我没少哭,那种孤苦无助的感觉甭提多难受了。

实在狠不下心,一把将他抱了起来,哄着送他回家。小家伙用小手抹着一把鼻涕一把泪,也不客气,都一点没浪费地蹭我身上了。算了,大人不记小人过,只要他不哭,什么都好说。小娃娃没几斤重,也不是太影响我的脚力。又哄了一会儿,渐渐地开始熟络了,小家伙的话匣子也打开了,自己告诉我,他的名字叫金宝,今年刚满五岁,是背着爷爷一个人偷跑出来玩的。这肯定又是村里的熊孩子了,他家大人也真是心大,这么可爱的娃娃都不好好看着。等我把他送回家,看我不狠狠地敲他家一笔竹杠的。

“走吧,今天算小爷倒霉,瘸着腿还得送你回家!”我将他往脖子上一扛,就往山下走。

“不对,不对,我家不在那里。”金宝赶紧纠正。

“不在那里,那你家住在哪里?”据我所知,虎威岭下只有古北小镇这一个村子。

“我的家在那里。”顺着金宝手指的方向看去,后山!我靠,不会吧,刚从那里跑出来,再回去?更何况还有一队僵尸领着一帮傻孩子。我顿时嘬起了牙花子,缓缓对金宝说道:“那个什么,叔叔也想把你送回去,可是你看我这脚受伤了还没消肿,满山跑了大半天头晕眼花的,要不你自己回去好不好?”

金宝用小手扯着我的头发小嘴一撇又要哭,我赶紧求饶。也罢,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这辈子就算了,下辈子坚决不能当好人了。笃定主意,我扛着金宝就再向虎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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