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去了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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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国字脸,浓眉大眼,一米七多的个子,身穿官服,戴着官帽,气势威严。
江麦麦赶紧礼貌的站了起来,他眼神在江麦麦面上一扫,向她轻轻点头,示意她坐下,然后在她对面找了个凳子坐了下来。
“小姑娘,我就是白崇微,是你找我?”来人开门见山。
“是的,民女江麦麦打扰白大人了。”
“玉佩我看到了,不知道江姑娘有何事需要我出手帮助?”白知府不愧是知府,知道江麦麦是有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有求于他。
至于江麦麦手中是如何有忠诚王的随身玉佩,他并不会多嘴过问,小姑娘能来找她,定是忠诚王给她玉佩时有所叮嘱,能被忠诚王信任是他的荣幸。
“白大人,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对于我来说很大,但对于大人来说,应该很好查到。”江麦麦说完,便简单清楚的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她看得出来,眼前的大人是个干事利落,废话不多的人,所以,她也无须拐弯抹角。
白知府听完江麦麦的要求点点头,“的确不是什么大事,我这就去吩咐人给你查,你在这吃些点心,喝杯茶水,稍等上一等。”
说完,白知府就离开了,临离开前,又亲自将玉佩还给了江麦麦。
??
“麦麦,你回来了,问到了吗?”
江麦麦回来时,李沐阳已经熬好了药,江元城也已经醒了,正坐在椅子上喝药,只有拂晓还在睡觉。
“问到了一些情况。”江麦麦点点头。
原来,那时江大山这一批士兵本该是送到边疆忠诚王手下的,但是江大山却因为力气大,又是学武的苗子,被人选去了京城。
“白知府这儿只能查到当年大哥去了京城,他说去京城,基本是会入了禁军。
还有,他也着人帮我去查了驿站记录,这一年多的确没有人发过信件回杏花村家里,所以,大哥他到底有没有入禁军,又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没有跟家里联系,他一时也没法子查到。”
说到这,三个人心中都涌起了深深的担忧,别看是去了京城,不需要像在边疆那般经常的与外族打仗,流血牺牲。
但京城更是水深,走错路都能遇到天潢贵胄,随便一块瓦片掉下来说不定砸到的就是一个三品大员。
在那里,一不小心更容易丢命。
“爹,事情已经这样了,现在还是安心的把你的腿治好再想法子找大哥,白知府他也说了,他会托人帮我们在京城打听,一旦打听到消息,就托人去杏花村告诉我们。”
东安府是边城,离京城远着呢,一时半会谁也去不了。
“也只能这样了,就是太麻烦白知府了。”江元城一脸感激。
他不知道闺女是如何能见到白知府,还能说动白知府的,闺女有闺女的法子,她不告诉他,他就不问了。
管多了,省得遭宝贝闺女嫌弃。
其实,江元城和李氏在背后俩人就悄悄嘀咕过,觉得拂晓不像一般人家的孩子,也不知道怎么就流落在外,还弄得那么惨。
便在心中猜测,江麦麦能和白知府搭上关系,说不定就是他的法子或人脉。
此时,白知府忙完前衙的事,回后衙休息,从丫鬟口中才得知江麦麦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悄悄放了礼物在花厅里。
她来时,也没看到她手上有东西,也不知道是藏在哪里带入后衙的。
是担心他不收吧,所以悄悄的放着,人走了。
“是什么?拿来我看看?”
“是,大人。”小丫鬟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就拎了一个小包袱过来放到他面前的桌上。
包袱皮打开,里面露出几样东西来。
“咦?这东西是什么?”白知府一脸惊奇。
其实,包袱里面是有一块巴掌大的镜子,一串小女孩子带的玻璃手串,一瓶用瓷瓶装着,木头盖子盖着的瓶子,里面是酒。
江麦麦在等人查大哥消息的时候,巧妙的套了小丫鬟的话,才知道白知府的家眷跟着他一起在边城住。
有一个长得很好看,且爱美的妻子,两个儿子,还有一个乖巧的小女儿,白知府最为疼惜。
白知府平日里喜欢喝点小酒,不嗜酒,只是喜欢喝点儿。
所以,江麦麦便让1313买了这三样小礼物,这三样东西没有花几个铜板,对于她来说,是礼轻情意重。
但是对于白知府,初见求他办事,这三样东西在天盛难得,也算得上是能出手的礼物。
“这小丫头,挺机灵的……”白知府分别看过三样礼物,就知道小镜子是送给自己夫人的,玻璃手串是送给小闺女的,酒,是送给他的。
这几样东西天盛虽难得,但他做为一府父母官,要经常往京城跑,都看到过的,是有商人出海,从海外带回来的。
他也不奇怪为什么江麦麦有这东西,因为更让他奇怪的事,就是江麦麦手里有忠诚王的玉佩他都能接受,这些小礼物,也就不奇怪了。
白知府把三样礼物放回包袱里,拿在手中,然后出了府衙,往自家里去了。
本来,府衙后面也是能住家眷的,但是他夫人嫌弃地方太小,他就在城里另购了大宅子,一家子老小住在他购置的住宅里。
在江元城和拂晓休养期间,江麦麦不想呆在客栈里发呆,在前世,还有电视可看,还有手机可刷,在这,是啥娱乐活动也没有。
所以,她只有拖着李沐阳陪着她在街上逛逛去,看看这原生态的古代府城到底长个啥样子。
逛街的时候顺便买些礼物回去,李氏的,江小海,姥姥的……
也替李沐阳和江元城,拂晓和自己各买了两身衣裳,省得走在府城的街道上,那些城里人个个拿那说不清,道不明的眼神看他们一行。
这世道之人,总难做到不以貌取人,隔皮断货,以毛相马的。
“佛靠金装人靠衣衫,你人本来长得就好,这身衣裳穿在你身上,就更好看了。”江麦麦瞧着一袭红衣的少年,拍手啧啧称赞,毫不掩饰自己对拂晓好颜色的欣赏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