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失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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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姜峰打得一败涂地的‘肇事者’,灵机一动,对着手机,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喂,喂,这里是,是,青年南路与川中北路的十字路口,有人在,在这里行凶伤人,情况非常严重,请你们赶快出警!”
姜峰心想,他打‘110’报警,我求之不得呀,省得我自己再报警了。
看来这手下败将,慌不择路!
好啊……这样可以顺手牵羊,把前天撞人后逃逸之事,也好有个了结。
姜峰转身走向路边,‘肇事者’以为他要逃跑,就上前一把拽住了他的手:
“哎,你怕了,你想跑啊?”
姜峰手用劲一舞,挣脱开了,冲‘肇事者’笑了笑:
“你放心吧,我不会跑的,就是你赶我跑,我也不会跑的。
你知道吗?别站在路中间,这样会影响交通的。”
说话间,姜峰朝‘肇事者’脸上不经意地看了一眼。
这才发现‘肇事者’就刚才往地上那么一摔,现在脸上已经都是血,既有鼻血,又有牙血,一脸惨相。
乍一看,还挺吓人的。
“呜……呜……呜……”
没过五分钟,一辆白色的S-t-N警车,鸣着警笛,呼啸而来。
看见警车过来了,‘肇事者’突然坐在了地上。
脸部表情瞬间变化……痛苦万状!
啊……他这小子怎么突然这副样子?
姜峰一下懵了。
难道他是被‘呜啊…呜啊’的警笛给吓的?!
吱!
一辆S-t-N警车,一个紧急刹车。
咣当!
警车刚停下,四扇车门同时打开。
‘唰’地,从车内,冲出四个穿着制服手握电警棒的警察。
他们不问原因,不分青红皂白,把姜峰和‘肇事者’一起都押上了警车。
“呜……呜……呜……”
S-t-N警车疾速驶离事发地点。
19分钟后。
他俩被带进了城北派出所。
两人分别被警察带进了两个不同的房间。
姜峰身上的手机,还有口袋里的其它东西,包括银行卡,一并也被搜了去。
大约又过了9分钟,两个威严的警察,一脸严肃,开始对姜峰进行了审讯笔录。
姜峰原以为自己是见义勇为者,又抓到了逃逸的肇事者,警察一定会对自己很客气的。
谁知,把他当犯罪嫌疑人审了起来:
“请你听清楚了,从此刻起,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喂,你们别搞错,我不是犯人,我是在见义勇为。”
觉得情况不妙,姜峰一下子激动了起来。
“噢,审了就知道你是不是罪犯了。
但愿你是见义勇为者。
如果你想早点澄清事实,那你就乖乖地配合我们的审讯。”
“怎么,笔录变成了审讯?弄错了吧?!”姜峰比刚才更激动了。
“喂,进了这里,笔录和审讯没多大的区别。”
“那好吧,只要不放过‘肇事者’,怎么着都行。”
姜峰不熟悉梦国的法律,只能软了下来。
他不想莽撞行事,更不想因小失大。
“那我们现在开始吧?”
“嗯!”
姜峰无可奈何地应了一声。
“姓名?”
“姜峰。”
“什么jiang?”
“孟姜女的姜。”
“什么feng?”
“山峰的峰。”
“年龄?”
“30。”
“性别?”
“你没长眼睛啊?你不会自己看啊?”姜峰忍无可忍,在心里吼了两声,不过,嘴上还是说道:“男的。”
“哪儿人?”
“金国人。”
“金国人?看你的长相,听你的口音,应该是梦国的北方人吧?”
“不错,我以前是梦国人,十年前加入金国籍。”
“在哪儿工作?”
“银都h-R-J。”
“那到天都来做什么?”
“出差。”
“你为什么要打人?”
“我没打人,他先打的我,我是在自卫。”
“有人看见了吗?”
“很多路人都看见了。”
“你认识这些证人吗?”
“不认识,你们可以自己去找呀。”
“这不用你提醒,我们会找的。”
“那打你的是什么人?”
“不认识。”
“那你俩怎么会打起来的?”
“噢,他是‘肇事者’,我要拉他到派出所来,他不肯,就动手打我了。”
“肇事者?”警察问:“他肇什么事了?”
“前天中午一点钟左右,在熊猫路与人民路交叉的十字路口,这名‘肇事者’,骑着一辆新款b-t250摩托车闯红灯,撞倒了一名正横向而过骑着自行车的少女。
撞了之后,他非但不救人,他驾着摩托车就逃离了现场。
当时我就在现场,我追了两步,但没追上他。
今天我正好在逛街时碰到了他。”
“你说的这些,有人能证明吗?”
“应该有很多证人,但我都不认识,不知道上哪去找。
唉,我想,你们一定有办法能找到他们。”
“我们当然会去找的。”
“还有,他满脸的血是你打的吗?”
“是的。不过,我是在自卫过程中伤了他。”
……
在审讯笔录上签名并摁上手印后,姜峰心急地问道:
“警官同志,笔录已经做完,我可以走了吗?”
“暂时还不能走。”
姜峰急了,问:“为什么?”
警察连忙解释:
“噢,是这样的,我们要根据你的这个笔录,出去作一些调查。
等调查清楚了,证明你是无故的,自然会让你出去的。”
姜峰追问:“那要呆多长时间?”
警察答:“这个嘛,说不准,要看调查进展情况,也许快,也许慢。”
姜峰又问:“快是多长时间?慢又是多长时间?”
警察答:“快,也许一天,也许一小时;慢,也许一星期,也许一个月,也许……”
姜峰急了,吼道:“天哪,我明天上午还要坐回金国的航班呢。”
警察道:“别太急燥,只要你的口供是真实的,不会影响到你的行程。
如果你刚才的口供与事实有出入,那就很难保证你的行程了。”
姜峰仍然争取道:“我说的都是真话,而且我……”
警察抢话道:“息息神吧,别费口舌了,乖乖地呆在这里等结果吧。”
“那我能不能打个电话出去?”
“不能!局里有规定,凡被带到这里来的人,一律不准向外打电话。”
5个小时过去了。
没有一个人来找姜峰谈话。
也没有一个人来告诉他任何的信息。
晚饭时间已过。
但没有人前来送饭。
当然,也不让姜峰自己出去买点东西。
饿!
用什么填肚子?
就在姜峰饿得两眼直冒金星时,一个肥头大耳的警察,拎了一个塑料袋走了进去。
进屋后,他把手上东西往桌上一撂。
同时,冷冷地撂下一句话:
“喂,吃吧,这是你的晚饭。”
饿极了的姜峰,连忙上前打开桌上的塑料袋。
一看,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