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恢复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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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一想给陈默一个惊喜。
却被还了个惊吓。
陈默劈腿了!!!
她的心像是被人用锤子狠狠地砸着,疼得无法呼吸。
昨晚还在微信上张口闭口都叫自己是宝贝的那个男人,现在正跟另一个宝贝睡在一起。
她从来没有这么痛过。
躲过了毕业分手季,却败给了异地恋。
“对不起,打扰了。”
转身离开。
等电梯的时候,陈默追了出来。
“一一你听我说,昨晚喝醉了,我们什么都没发生。”
这么蠢的话亏陈默说得出口,她眼珠子都想掉出了,“我长得一脸弱智像吗?男女躺在一起盖棉被纯聊天这种话你都说得出口,你是公公吗?”。
她努力恢复理智,“没事,就算没有今天这一幕,我也厌倦异地恋了。”
“可是你明知道我爱你!我从小到大,只对你动心过。”
陈默激动的说,一把抓住她的手。
“我是真的爱你啊!”
“陈默,裤腰带都管不住,别再说爱了......”她挣扎着想甩掉他,“让我走。”
陈默用力的拥住她。
一一无法摆脱陈默的禁锢,只能任由他抱着自己。
冷静坚定的说,“我不可能了!”
陈默看了她好久,最后才缓慢的松开了双臂,“你真要跟我分手?”
“是!”
她带着支离破碎的心回到家。
脑子里只有一句歌词,“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原来失恋这么痛苦!
她坐在床上,看着空荡荡的房子。
一个人在这座城市,好孤单!
自分手之后,一一陷入疯狂的工作中,麻痹自己。
就算陈默渣了,五年的感情不是分手就能立刻放下,只有不停的工作,她才不会乱想。
所谓有一失就有一得,情场失意,职场就得意。公司赢了个大case,老板心花怒放,决定犒劳大家。
如果没有那天的聚餐,她也不会遇到莫宇辰。
但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么奇妙,冥冥中注定。
包厢里烟雾缭绕,歌声震耳欲聋。
明明是一群人在狂欢,可体内的嗨因子离家出走般,越发觉得孤单。
她找了个理由,出去透透气。
走廊里光线昏暗,低着头走到窗前。慵懒的倚着墙,缈看窗外的华灯初上,陷入回忆中。
出来吹了十来分钟的春风,身体感到有些微微发凉,于是她决定回包厢。一转身,不曾想到身后正好有人走过,即使身体往边上一侧,还是碰上了。
她头也没抬的连声道歉,“不好意思!”
见对方也没说什么,她继续往前走了两步。
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叫自己名字,声音有些熟悉。
回过头一看,李妮妮,昔日的大学同窗。
不禁想起四年大学生活,满满都是和陈默的记忆。四年时间里,不是忙着谈恋爱就是去谈恋爱的路上,基本没花什么时间和同学培养感情。
“真的是你,一一,丁一一!!”妮妮娇嗔道。
毕业后也没怎么跟同学联系,她有些惭愧,不好意思的笑着说道:“是啊,是我。”
“你怎么变成这个模样了?”妮妮问道。
“呃......”她顿了顿,今天状况很糟吗?不知道该怎么答了。
妮妮见状,豪迈的笑道:“你还是这么呆萌,哈哈哈!小样越来越美了!”
“呃......”忽然这么一赞,反倒羞涩起来。
这么多年还是不习惯被成为瞩目的焦点,赶紧把话锋一转,“你也不差呀,比读书的时候更明艳动人了。”
“还跟大学那个一起吗?当年你俩可是羡煞旁人啊!”
“没呢,早分了。”
“没事,天涯何处无芳草,下个肯定会更好!”
“噗嗤,你可真会安慰人。”她打趣到。
“去我那坐坐?参加几次同学聚会都没见着你,微信赶紧扫一扫,有时间咱俩约上。”
不知道什么原因,当年妮妮是军训完才进班。一来就惊艳得把院系里的女同学都给得罪了。如今离开校园,在变美的路上更加肆无忌惮,简直媲美一线女星。若不是当年班级运动会上的小意外后跟她有点小交情,如今只怕再遇见也只是点头寒暄几句而已。
没想到的是妮妮的包间,竟如此奢华,灯光璀璨,五光十色。
几个男的围着打牌,还有几个男的身边围绕着热辣的美女在唱歌。只看衣着,便知道跟她不是一个圈子。
以前不是,以后也不会是。
也许她的穿着打扮严重偏离屋内女伴的画风,引来不少目光。
妮妮带着她走到打牌的桌边,兴奋的向大家介绍道,“我大学的美女同学,丁一一。”
一桌人兴致平平的,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他便是其中一个。穿着白色衬衫,深蓝色休闲裤,整个人看起来清爽干净。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短发,额前还有几缕碎发遮住眉毛。
一双狭长的桃花眼,随便眯缝一下,都能够勾魂摄魄。
他的鼻梁很挺拔,嘴唇薄薄的,看上去十分性感。
她点点头,就当回应,立刻把视线转移到屏幕上,不敢再停留半分。
这天之后,她又恢复以往的忙碌状态,甚至更忙。
接到妮妮电话的时候,她还在为了逃避一个人而留下来加班。
“在哪儿呢?”
“公司加班。”
妮妮唾弃道,“大周末的加什么班,跟姐姐吃香喝辣的去。”
还未开口拒绝,电话就挂了。
没半小时,妮妮就到了。
果然,性感张扬的人,座驾也不会低调到哪儿。
红色的奥迪,在阳光下闪着刺目的光芒。
车里坐的女人,一袭红裙,脸上戴着墨镜和口罩,遮住了大部分的脸颊,只露出精致的五官,但是即使这样,依旧引来路过行人的注意。
担心过度瞩目,她快步走上车。
“打扮得这么妖娆,今天什么情况?”
“姐不是时刻都这么妖娆的吗?”女人的脸上挂着妩媚而风骚的笑容,看了一眼后视镜里的自己,然后回答道:“今天朋友一新店开张,去捧捧场,带你一起充个场面,顺便蹭顿大餐。”
这是第二次见他。
也许是他的生意,今天没穿便装,但也不是正式的西服。一身灰色衬衫配黑色西裤,打着领带。头发梳理得很整齐,看起来就像个成熟稳重、干练精明的男人。
新店开张,热闹非凡,人声鼎沸,门口停满了各式豪车,大堂里人来人往,忙碌不已。
一群造势帮衬的朋友安排在包间,没想过会再见,点个头算是打过招呼,没有只字片语。
因为她清楚的知道,大家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只是在圈子里待久了,相互交融一下寻找乐子,天亮了亦会回到各自的圈子里去。明白这一点,与他们相处起来便自在很多。
凡事开了先河,就会有接二连三。每隔个三五天,妮妮就邀她一同聚会。如此一来,在这个的圈子也混了个脸熟。
也曾想拒绝,只是孤身一人在这座城市,下班后总是形影单只,难免觉得落寞、可怜。
同他们这伙人聚在一起,无非就是吃饭、唱歌、打牌、周边一日游等。她想,跟一群同是寂寞的人聚在一起消磨,总比一个人在家发呆来得好受些。